1、苗網友贖來贖去幾年了。但是在贖只是贖一部分人,不是救贖同時臨到萬人、世人、人人這個論證方面,他從來沒有聖經的證據。只有口號和驚嘆號(塗上色彩的)。一個不引用聖經、無視聖經,迴避聖經,翻來覆去喊口號的基督徒,沒有任何辯論意義。他的反對者比他擁有更多聖經的證據。耶穌只贖屬他的一部分人,仍然無法面對提摩太前書2:6,“他舍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以及約翰福音1:29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負)世人罪孽的。
2、於是古先生只能不斷論證聖經中的世人不是人人。他至少面對兩個難題。第一你只能找出約17章的1節經文。但即使你是對的,你只能面對“世人”,卻不能面對“萬人”。關於萬人那些字清清楚楚。第二、約17的語境是教會論(使徒),而其他“世人”的語境是救恩論。不僅如此,如果你這樣解釋,那麼聖經中所有的世人都只是一部分人,或者你就得每一次區分哪些世人是世人,哪些世人是一部分世人。結果你又只能依靠語境去判斷,最後你就會宣布:聖經沒有說明白,我比聖經更明白。
3、然後就到了最後一招,不知道是引而未發,還是這幾位自己也對鬱金香無知。那些教師們是這樣辯解的:聖經中的這些世人和萬人,是指與猶太人相對的外邦人。這個說法進一步顯示了該派教義的致命缺陷和混亂。一方面,聖經中外邦人有外邦人的說法;解釋聖經最簡單最誠實的做法,就是這個字本來的含義。另一方面,彼得和約翰不是外邦使徒,他們也宣講人人得救,世人救主,讓加爾文主義的邏輯顯得特別強詞奪理,強解聖經。
至於不信鬱金香不得救的論調,實在狂妄得可以了。偉大的鬱金香發明之前,先知和使徒就得救了。當然你可以扯出精義源遠流長來,但是,如果信鬱金香才能得救,聖靈啟示鬱金香就可以了,那66卷書完全是多此一舉。
另外,加爾文主義者從來搞不清楚路德教會和阿民念派的重要區別。當他們血往上涌一臉正統地和阿民念奮戰的時候,忘記了路德教會早就將他們和阿民念放在一起了:一個左派,一個右派。兩種人本主義狂妄之徒,前者宣稱人在救恩中有份,後者宣稱他們有能力幫助上帝總結聖經,而且這些傢伙的總結比聖經更聖經。比聖經聖經的東西就真是蛇精了:神豈是真說,你們便如神知道善惡。
我相信這句話:若非聖靈感動,沒有人稱耶穌是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