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梦既扭曲了事情的真相,也扭曲了我们的立场,除了证明你们做得公义光明,实在没有什么意义。
我不会认为一个人真实有罪还让小弟兄不要论断,但是我反对公开羞辱和辱骂。假如指控真实,我提倡熟悉那位罪人的熟人十八牧审判团即使封住对方的门将他像黑社会那样痛打一顿,也不要示众游行。更何况审判需要两三个见证人诚实见证一件指控成立,要听当事人自己的申明。如果罪恶成立,我不会认不认罪的为弟兄,更何况称其牧者?!但是我不会相信一个自己堕胎四次来怪中国政府计划生育政策(她没有一次是在婚姻中被迫按中国政府的计划生育政策堕胎的)还能去美国国会见证的女人的见证,何况她提神的名说神让她做的,没有这么荒唐的神。当然即使如此,她仍然可以批评计划生育政策,但那是两码事。
我不会上街做反对同性恋婚姻游行,我不反对他人如此行,无法评价他人所做。但是,我一直认为基督徒在各行各业应当在自己的位置上抵制罪恶,执政的要抵制恶政,投票的要反对恶政,这本身是基督徒行善的一部分,是做盐做光的一部分。去年Target搞LGBT厕所,我写过文章参与抵制,我们姐妹们行动全部废掉了Target的卡,不再去Target消费,即使方便,便宜也不在乎。我声援那位不给同性恋发结婚证的姐妹,我觉得她做得对,她宁可为自己这份失责(因为她是政府雇佣人员)坐牢,不放弃抵制的机会,我非常赞同。今年Roy
Moore弟兄之事,我声援,一是指控无确据,二是Roy弟兄的立场不是bigot,是这个陷在罪里的国家应该回归的正途。
本来,按照圣经,真理是绝对不可以让步的,但是你们都漠视了神的道。不按“两三个见证人”,你们却毫无畏惧的定罪;同性恋,LGBT都是神眼中可憎恶的事,全球变暖难道不是因为罪恶的泛滥招致的审判?岂能称恶为义称义为恶呢?
而按照圣经,对待罪人是要按怜悯恩典行的,即使明确定罪了的恶人,教会要做的是挽回,而不是每人一砖头砸过去,更不该挂在那里示众。况且你们是没有确据定罪后到处搜刮可以定罪的其他东西,比如你的那个远的“老子”之事,本不值得如此大做文章,但是你们为了证明自己确实做对了事真是不择手段。
最后,谢谢你跟帖,愿神祝福你和你的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