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意志的教义,它做了什么?它推举人,使人成为神;它宣告神的旨意是空的,因为除非人愿意,否则神的旨意就不得实现。它把神的旨意变成一位侍候人的仆人,侍候人的意志,使整个恩典之约依靠人的作为。它以不公义为理由否认拣选,让神亏欠罪人,所以他若赐恩典给一个人,他就一定要赐恩给所有人。它教导基督的血是同等为所有的人而流,因为一些人失丧了,这个教义就把分别归于人自己的意志,这样就把赎罪祭本身变得无能为力,除非人的意志赋予它效力。这些意见冲淡了圣经对人败坏的描述,把力量归于堕落的人类,剥夺了圣灵有效施恩的荣耀:这个理论实际是说,这在乎那定意的,也在乎那奔跑的,而不在乎发怜悯的神。
我的弟兄,任何反对这条真理— “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的教义,都惹动神的忿怒。我在这讲坛上常常颤抖,害怕我会说出任何反对我的神主权的话;尽管你们知道我不耻于传讲人对神的责任 — 如果神是一位主权的君王,人就一定要受约束来顺服他 — 另一方面,我是同样大胆传讲神有权随他的意思用他的东西,他的事都不对人解说,无人能拦住他手,或问他说,袮做什么呢?我相信自由意志的异端攻击神的主权,损毁他掌权的荣耀。我带着一切忠心,夹杂着忧伤,劝你们这些被这蒙骗的人,谨慎你们的道路,领受那高举神,置被造之人于尘土之间的真理。
选自讲道第502号《忌邪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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