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字句叫人死,精意叫人活”
〈读经札記〉
前言: 林后三6节的经文“祂叫我们能承担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叫人活(,精意”或作“圣灵”)。
这节经文常常被一些人断章取义,向圣经的绝对权威挑战,对于那些不读圣经的人成为理由,更有甚者成为极端灵恩的人的借口……正本淸源十分必要,为此把我的心得体会与大家分享:
林后三章是保罗为自己承担新约的执事,深知他所能承担的乃是出于神。他与渗入哥林多教会假师傅,骗子,以及冒充传讲使徒信仰的教师, 进行爭辩。保罗且在此将摩西的经历和他的经历作了比较,前者是西乃山旧约的传递者;他却是新约的执事。旧约的律法是写在石板上;新约把神的律法用永生神的灵(赐人生命的圣灵)写在心板上。透过新旧约的“荣光”的对比,显出“旧约”短暂和不足的特性,及“新约”永恒和有效性……
林后三6节这是保罗在此论及因“石板”与“心板”所引申岀这一主题:
保罗做为新约的执事一神的仆人,他之所以能承当此任“……是照神的恩赐,这恩赐是照衪运行的大能赐给他的见以弗所书三章7节。保罗在这里指出,写在石板上相关律法的“字句”,只能叫人知罪,定罪且死在罪里……无法守全律法获得生命。保罗称之为“属死的职亊”和“定罪的职亊”。同時保罗告诉我们“精意”𡿨圣灵)就是那永生神的灵,把律法写在心板上。这就是先知预言所应许的新约(耶,三十一章31至34节。结十一章19节。结三十六章26节。)我们唯有在基督宝血所立定的新约关系中(太二十六28)我们才能藉着圣灵的能力,把律法存记在心里,並且行出来,这内在的律法总纲就是爱神爱人。
更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圣灵)叫人活”:这里不是说圣经表面的文字或字面的意义是死的或无益的,而其内函或属灵(奥秘或神奇)意义是有活力的。“字句” 与律法相似,对人而言是外在的准则,众人皆因違背律法成为有罪,而被定死。另一方面那赐生命的圣灵,就是“永生神的灵”,祂为成就新约的应许,把同样的律法写在人里面的“心板上”这样,人原先憎恨律法,圣灵却给予神的儿女爱慕神法律的心,人原先沒有能力遵守律法,圣灵却给予神的儿女遵守律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