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et The Reader Understand Part One |
| 送交者: 诚之 2005年10月30日20:03:24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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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基督徒和一个犹太人对以赛亚书53章的意见会一致吗?如果他们各自悬置他们的基督教和犹太教信仰,他们的看法就会相同吗?果真如此,是因为他们不带预设(presupposition)来看这段经文,还是因为他们现在同时采用了一个新的预设(例如,理性主义)呢?这个新的预设就一定比基督教或犹太教更优越吗? 对任何文字的解释,通常牵涉两种假设(assumption)。一、我们的思维和解释背后,对生命和终极真实的 预设 (presuppositioins),也就是我们的世界观;这些看法提供我们认识事物的基础;二、我们对这段文字的特质(character)的假设。 这些对我们的理解是如此重要,因此我们须要牢记第一点。放弃或改变我们的基本预设,就意味着重整或重新评估我们的生命,要对我们以为已知的一切发出质疑。 另外一方面,我们对文章的假设通常很宽松,很容易随文字的特质而改变。当我们开始阅读一本书时,我们通常会先有对这本书的刻板印象(paradigm)或前设(preconception)。我们本以为一本书是谈论历史的,在阅读当中却发现其实含有小说的情节,我们就单纯地放弃我们先前的看法,然后根据新的看法,重新调整我们对这本书的理解。 但是,这个例子用到圣经上,由于牵涉到我们的生命和世界观,我们对圣经文字的假设就要放在第一种预设的范畴内。基督徒对以赛亚书53章的预设是,这是上帝在旧约和新约中启示的一部分。正统犹太教信徒则预设上帝只启示了希伯来圣经,且透过塔木德(Talmud)来解释。基督徒相信旧约主要是一本预言的书,预告基督在历史上的应验(fulfillment)。正统犹太人则把希伯来圣经视为一本律法书,以规范犹太民族。因此,犹太人和基督徒对以赛亚书53章就会有不同的看法。要让任何一方改变他们对这段经文的看法,就意味着他们需要重整他们的世界观。 那么,我们为何不干脆把这些预设都暂时搁置,完全只根据“事实”呢?这样作不就会去除那些不确定的地方,我们也会得到了解事物一个牢不可破的根基吗? 耶稣在马太福音6:22-23说:“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 耶稣说的是你我生命方向根本的委身(commitment)是什么,也就是我们基本的预设是什么。如果使我们“看见”和了解事情的基本预设是错的,那么我们的了解就根本不能成为了解。 这是一个令人目瞪口呆的论断。我们当中那个人能确定我们的预设都是对的?幸好,我们并不需要每个预设都正确了,才能开始。瞎眼和需要戴眼睛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情况。但是,我们总要先确定我们的眼睛是看得见的。换句话说,我们要先确定我们最基本的预设是正确的,无论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但是,这个最基本的假设是什么呢? 对现代大多数的人来说,意识或无意识的起点是他们自身的存在和理性。哲学家笛卡儿(Decartes)基本上为现代人的思想定了一个基调。他说,既然他唯一不能怀疑的是他正在怀疑,他就只能结论到,既然他正在思想,他必然存在(我思,故我在)。人们因此从他们的自身出发,认为唯有理性才能决定什么是真的。但是晚近的哲学家发现,理性无法独立于一个正在用理性思考的人之外,因此,理性只能臣服于那个思想者所关心的其他的事物之下。否则,所有理性思考的人,都会同意任何一件事了。 再者,如果人宣称自己是决定何者为真的最后仲裁者,就是宣称他们能作出绝对的判断。但要作出绝对的判断, “人就必须努力为自己创造一个系统,使他能把环境中所有的事实联系起来,以致他能洞悉所有事物彼此之间的关系。换句话说,非基督徒在根据他的假设所创造的系统中所占据的位置,就相等于在基督教神学中上帝的位置。简单地说,他必须是无所不知的(omniscient)。”(C. Van Til, A Christian Theory of knowl-edge) 但是,人类不可能透知 全部 的事实。同时,如同我们在第二章会指出的(普遍启示和特殊启示的关系),事实只能根据与其他事实的关系来陈述。因此人在这个预设上如何能 知道 所有的事?这就是为什么今天的非基督徒必须常常否认绝对真理的存在。 但是,另外一方面,基督徒却肯定人类理性的有效性,但是也坚持唯有先承认造物主上帝的存在,理性才有一个恰当的根基。祂向人类传达了信息,并且设定了我们的理性是理解语言和其他在此被造的世界中所有事物的基础。基督徒的这个起点不是一个没有根据的假设。根据罗马书1:19-21,所有被造的人都知道上帝基本的属性,因为所有被造物都在喊叫,是耶和华造我的!就是说,每个人都有一个内在的能力,可以借着被造的宇宙去认识那明白可知、自证的上帝。但是,未经重生的人不从这个自证的预设开始,却喜欢以理性作他们的基础,在这个过程中,就摧毁了理性的根基。 在对待圣经这件事上,这意味着现代非基督徒的基本预设所得出的进路会与基督徒不同。对非基督徒来说,所有宣称来自神的论说无法逃脱人类理性的检验过程,也就是 先假设了这个过程不需要上帝 。他们先假设了无论上帝是否存在,理性都同样可以操作。因此,现代许多学习圣经的学生,使用了许多圣经以外的标准来评估圣经的论说,这使得他们的思想不再受到神的话语的评断。这就有如孩子们,当他们自以为什么都知道的时候,他们就无法学习一样。但是,基督徒是已经被圣灵说服的人,他们认为圣经是神真正的声音。基督徒在圣灵的守护下,从正确的预设开始,运用他们的理性判断神说了 什么 ,能认出神话语中的智慧和真理;而不会根据圣经以外的标准,用理性来判断神说的 是否 正确。还有什么标准比神说的话更有权威呢?有比上帝的思想更高超的思想吗? 如果真理存在于我们之外,我们如果假装没有任何预设,就无法认识真理。或者我们拥抱自己所有的预设,认为它们是无法改变的,我们也无法得到真理。我们唯有将自己的预设全部降服在那可以知晓万事、能正确解释万事的独一者(the One)面前,才可以得到知识。因此,我们的目标不是成为完全没有预设,乃是要持自我批判式的预设立场。很明显的,我们预设了很多立场。但是,如果圣经传达的是真理,而我们想从圣经学习真理,我们必须至少先接受它的基本预设,也就是说,我们认识祂的第一步,就是必须先降服于那一位说话的上帝之前。敬畏耶和华是知识和智慧的开端(箴1:7;诗111:10)。 不仅只是我们的基本预设要符合圣经作者的预设,其他附属的预设也要接受检验。当然,这永远不是易事,因为我们的预设永远会影响我们如何看待我们的预设──但这不是毫无盼望的。虽然这是一个极为困难的过程──尝试去分辨我们的预设,并且评估它们如何地与圣经一致,却必须持续地在我们的一生中进行。事实上,我们可以说, 解释圣经的钥匙,就是容许我们改变、塑造我们的预设 ,使这些预设形成一个解释的架构,以与圣经相符。P. Stuhlmacher也写出了同样的脉络:“任何人要从神学的角度穿透圣经的经文,进入圣经真理的核心,必须按照这样的途径诠释经文。这个途径能说明经文本身需要被诠释,也需要能被裁剪成一个诠释法,这个诠释法必须符合每一段经文的特质(character)与每段经文个别的重要性。”然而,我们也要强调,预设往往比方法更须要符合每一段经文的特质与重要性。 如何改变我们的预设呢?更准确地说,如何改变我们对圣经或其中一部份,其意义和解释的假设呢?如果对一段经文的刻板印象(paradigm)或假设只能提供少量我们对经文的认识,我们最终须要改变,以便获致更好的理解。不协调的一些元素,或认知上的不一致,也须要重新评估我们的假设。在侦探小说中,一个好的侦探,会被一个明显的解答中一些细微的不协调所困扰,然后会激发他们努力发现正确的答案。解释经文的过程也是如此。即时我们坚如盘石的预设是正确的,不断的重新评估仍然是一个必要且健康的过程,必须要在我们一生的过程中去贯彻。这能使我们了解真理,并使我们在神的话语中成长。 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解经螺旋”(hermeneutical spiral)。虽然先认识树林才能理解其中的树,但是通过对树的理解才能建立我们对这树林的认识。我们对圣经整体意义的预设,以及我们对生命一般原则的预设,构成了解释的架构,帮助我们理解某一段的经文。然后,也因此形成我们整体的解释预设。这个连续的互动使我们盘旋而上,而使我们“与意义相遇”,认识真理。 很不幸的,在我们的时代,这个很重要的工作却受到质疑。许多人不仅否认绝对真理的存在,他们也宣称,即使有绝对真理,也无法正确地传达,因为语言是相对的。虽然这个想法已经存在多时,但在这个后现代的社会中,显得更加地迫切。因此,我们在第一章中会检视对真理和语言的整体预设。这章的讨论有可能比较技术性,但是我们鼓励读者要有耐心,因为今日关于解经上的许多讨论,大多与我们对真理和语言的预设有关。在第二章中,我们会集中讨论对圣经的预设。然后在第三章中,我们会提出问题,看预设如何影响我们的解经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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