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刊于《举目》官网牧者恩言专栏2020.06.10
兰君
读经:“我的弟兄们,不要多人做师傅,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原来我们在许多事上都有过失。若有人在话语上没有过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雅》3:1-2)
今天读的经文中,雅各告诫我们,不要凭著自己的血气作真理的老师,以免受神更重的审判;同时,因着人的罪性,我们在许多的事情上有过失,尤其是在语言上。
“过失”(πταίω)一词的本意是“绊倒”和“跌倒”。雅各强调我们不要在语言上绊倒人,他为什么把语言放在一个至关重要要的位置呢?因为言语表明我们的心。如果说眼睛是心灵的窗口,那么嘴巴就是心灵的门户,嘴巴所讲的一切都是出自心灵,反映出心灵的状况。
当耶稣基督在地上传道时,法利赛人和文士曾指责祂的门徒不守规矩,在吃饭前不洗手,认为他们的俗手污染了食物。然而,主却告诉他们:“入口的不能污秽人,出口的乃能污秽人。”因为出口的是从心里发出来的。而人的心里充满了“恶念、凶杀、奸淫、茍合、偷盗、妄证、谤渎。”所有这一切都是污秽的。“至于不洗手吃饭,那却不污秽人。”(参《太》15:1-20)
雅各认为,一个完全的人,是一个能够控制语言的人。这里“完全”一词的意思是“成熟”。当一个人能够管住他的口舌时,他就是一个心志成熟的人;同理,当一个人口无遮拦,我们会问,他的成熟何在?举个例子,许多男孩子喜欢讲粗话,尤其是一群男孩子聚在一起时,或是吵架时。也许他们并不明白自己所讲的粗话是什么意思,但讲的时候,他们还觉得自己很了不起,甚至以讲粗话为荣,觉得自己是个大男人。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越来越觉得粗话难听,讲粗话是对听者的冒犯。渐渐地,粗话就从他们的嘴里消失了。
言语确实暴露人的内心。当人犯罪时,最初是表现是什么?当然是口舌!当人们觉得别人得罪了他,或是看不惯别人、嫉妒别人、恨别人,由于法律大都是以人的行为作定罪的依据,他不想在行为上犯法,便用语言损人、骂人。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人从行为上看道貌岸然,然而却言语粗俗、甚至污秽。
在西方、尤其是美国这个所谓“言论之由”的国家,人们更是喜欢呈逞口舌之快。他们亵渎神、诅咒人。从前,我曾以为骂人是没有知识、没有教养之人所作的事。然而在美国我却发现不是,这让我更看清楚了人的本相。今天,只要我们打开报纸、手机、收音机或电视机,就会读到、听到或看到许多人卖弄口舌、谩骂污辱、诽谤诋毁……而这些人是一群所谓受过良好教育、有头有脸的上层人,包括一些政治家,真是令人觉得又厌恶又可怜。
中国人有句话,叫做“上行下效”,当领袖们表现出这幅德行时,老百姓当然也不甘示弱,于是他们对那些自己不喜欢的人,也行谩骂、污辱、诽谤、中伤之能事。如此,整个社会你来我往,言语变得越来越粗俗、越来越恶毒。
雅各提醒我们基督徒,不要在言语上有过失。无论这个世界怎么说,也不管世上的人怎么作,属神的人要要能管住自己的言语,“若有人自以为虔诚,却不勒住他的舌头,反欺哄自己的心,这人的虔诚是虚的。”(《雅》1:26)正如行为表明我们的信心一样,言语表明我们心中的虔诚。
祷告:神啊,我们感谢你!当耶稣基督再来的时候,每一个人都要站在你的面前接受审判。审判的依据是我们活出来的生命,尤其是我们的言语。虽然有时,人可以掩饰自己的行为,但却很难掩饰自己的言语。求你帮助我们在语言上成熟,以至于将来站在主面前时,我们能因着自己的言语得奖赏,而不是被责备、甚至受审判。奉主耶稣基督的名求,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