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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峙軍:罪與恩
送交者: 美地的羊 2006年02月08日23:50:2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王峙軍:罪與恩
(博訊2006年2月07日)
作為《生命與信仰》的編輯,我常鼓勵別人把信仰經歷寫出來,好叫讀者藉着這些經歷,看見耶穌基督改變罪人生命的大能。這一次,輪到我鼓勵自己來寫自己的信仰故事了。

每次講自己的見證,我常會引一段聖經,就是《新約.以弗所書》第2章1到10節。那段經文一開初就把人類靈性的悲慘處境指出來了—— (博訊 boxun.com)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

我覺得這句話是直接對我說的:在我沒有被耶穌救活以前,是一個靈性上的死人。不但是死人,而且是死在自己的過犯罪惡之中。接下來,聖經說,死在過犯罪惡中的人,都是“悖逆之子”,就是悖逆上帝丶順從撒但的人;這樣的人,有邪靈在他們心中運行。再接下來,聖經又說,生活在罪中的人也是“可怒之子”,是一群要承受上帝的忿怒與公義刑罰的人。

讀到這裡,你眼前是否一片黑暗?又是“死過犯在罪惡之中”,又是在邪靈控制下的“悖逆之子”和“可怒之子”——人在罪惡的泥潭裡掙扎,真是沒有希望!

但突然,聖經給你開了一扇門,有恩光照出來——

“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祂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多麽奇妙的“然而”!這扇叫作“然而”的門一開,我這絕望的人就一下子被帶進神豐富的憐憫和恩典里了!

我是罪人,耶穌是救主。

我罪當死,但神有赦罪之恩。

罪與恩?

是的,罪與恩!

難怪查爾斯.衛斯理在名為《奇異的愛》的聖詩中這樣寫道:

“怎能如此?——像我這樣罪人,竟蒙寶血救贖恩!”

這是令人震驚的“罪人之問”。

我的故事可以從這裡開始……


一丶飢餓的顏色


1955年9月,我出生在中國河南省的鄭州市。聽父母說,我出生後的頭一兩年,家裡的日子過得還算幸福。父親是政府里的一個職員,母親在醫院做護士,收入不算很高,但足夠一家人生活了。但是不久,父親就被劃成右派,送到農場勞動改造去了。母親帶着三歲的我和一歲的妹妹,回到了老家蘭考縣。母親和我們之所以被送回老家,是因為母親堅持不跟父親離婚。母親是黨員,組織上就問母親要黨還是要丈夫。母親回答說不能叫孩子沒有爸爸。這個回答叫組織上有些失望,於是母親失去了黨和工作,回老家鄉下當了農民。

我們是1958年回老家的,1960年三年自然災害就來了。這個“自然災害”最顯着的特徵,是人們普遍感到飢餓。飢餓剝去了村子裡的樹皮,並且為村子裡大人孩子的臉,都染上了塵土的顏色。我記得那時候像我這樣大小的孩子,一群一群的,像小老鼠一樣到處跑着找吃的。如果看見一個孩子在沙土地里挖出一粒殘留的花生,我們就感到他算是找到了人生最大的意義。他在那裡嚼那一粒花生時,我們大家在精神上也與他一同大嚼特嚼。

若干年後,我和妻子在美國的一家神學院讀書,每次看見八歲的兒子吃飯時不知愛惜糧食,米飯粒麵包渣撒一桌子,我就用自己小時候挨餓的故事教育他。他瞪着眼說我這故事是編的。而且說,你如果真餓,那你為什麽不去吃漢堡包,或者吃餃子吃雞蛋。他對挨餓概念之陌生,以及他讓我在60年代的河南鄉村吃漢堡的建議,叫我哭笑不得。後來,更有趣的是,每當兒子吃飽飯後,就對我說:“爸爸,再講一講你小時候挨餓的故事吧。”那時我心裡就想,兒啊,你是要用爸爸挨餓的故事助消化呀!

我們家能勉強吃飽肚子大約是在1963年。那一年我小學三年級,父親從一個監獄性質的勞改農場,換到另一個農場繼續勞動,母親也回到縣城醫院當護士。我印象中,那時候整個國家也勒緊腰帶剛從自然災害中走過來。我們家的小桌子上開始有高粱面做成的饃饃,好像也可以放開吃了,菜湯里也出現了油花。

我第一次偷母親的錢,就是在剛能吃飽肚子後不久。看到街上商店裡開始擺起雞蛋糕或小甜麵包之類更好吃的東西,我的胃口就不能滿足於只吃高粱面饃饃了。一次我看見母親把領來的工資放進一隻小木箱裡,就拿出5元塞進了自己口袋。我揣着這5元錢到街上盡情吃了一頓,把剩下的錢藏了在書包里。母親檢查我的書包,發現這些來路不明的錢,問我是從那裡來的。我起先想編個瞎話說是揀的,但母親查看了小木箱後發現我是偷的。這自然是要打一頓的。母親剛打下來,我就大喊:“媽,我改了!”我知道我喊叫的聲音越大,母親打得就越輕;只要我喊叫三次“我改了”,母親基本上就住手了。小孩子的詭詐真是無所不在。

我當然沒有改。偷了家裡的偷公家的。一次和另外兩個孩子一起,把醫院伙房的一個大鐵爐圈偷出去賣了。一塊八毛錢三人平分,各人買了一堆自己喜歡吃的東西。吃到肚子裡的東西還沒有消化完,我就被母親從被窩裡拉出來打了一頓。因為整個醫院裡都知道我偷了伙房的爐圈,母親的難過是可想而知的。那時候,人們似乎並沒有濃厚的罪惡意識,偷竊行為常常被淡化為“拿”,小孩子的偷也只被看作是“惡作劇”。所以偷竊慢慢變成了一種眾人可以接受的整體文化行為,以至於人人是賊。我不必諸一地開列我一生中所有的偷竊行為,但我知道我歸主前人生中的每一個階段,都因潛伏在生命中的賊性而不斷地偷竊。有些偷竊行為,只有我們剝掉人們所加於它們的各種美麗外衣之後,才能直接稱呼它們為偷竊。

我是在文化革命開始後的兩年間,脫掉童年的衣服,改成少年人裝束的。文革初期發生在我身上的一些事,我已寫進一篇題為《貓殤》的小說里了(見《海外校園》1993-94精選本)。很多事情經過藝術加工後,醜惡被審美所掩蓋。實際上,一些那時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情,其醜惡程度,就連我如今歷盡滄桑之後,想起來仍然不寒而慄。比如,作為一個只有十一二歲的孩子,我為什麽要在鬥爭會上用各種辦法毒打和折磨一位以前對我十分友善的老醫生?我自己的父親在農場被人批鬥丶折磨,而我則在另一個地方毒打和折磨着別人的父親!那時,一個孩子將自己裡面的仇恨丶苦毒,藉着摧殘別人的身體發泄出來時,為什麽竟會覺得“好玩”?我在那篇小說中寫到,在這種仇恨與苦毒無處發泄時,一隻可憐的貓兒就成了犧牲品,成了被屠殺的對象。的確,我在文革開始之初,真的殺死過一隻瘦弱的小貓。

在我13歲那年,文革的瘋狂期基本上過去了。我也隨着母親再次到了鄉下的衛生院裡。鄉下生活的匱乏迫使我拼命找書看。就是在那時候,我接觸到一位鄉村中學老師,從他那裡藉得一本馮至翻譯的《海涅詩選》和一本魯迅的《且介亭雜文》,這兩本書大大激發起了我的文學興趣。我沒黑沒白地背掉半本子海涅的詩(那時背的東西到現在還忘不掉),來滿足靈魂的飢餓。學寫文章就模仿魯迅。哪知道魯迅思想中有點價值的東西是模仿不來的,最後自己倒落了一身尖酸刻薄的氣息。但那時真正迷戀的還是毛和馬列。於是又囫圇吞棗地背下毛的許多着作和詩詞,以及馬恩《共產黨宣言》等書的一些章節。這樣的生活,直到我1972年底去當兵才告一段落。

二丶走向大海

我在豫東平原上長到17歲,就去海南島當兵了。我當的是海軍,不是那種坐着軍艦下海的海軍,是陸地上的雷達兵,屬海軍管。但無論如何,在我的生命中,平原開始和大海有了聯繫。記得我第一次近距離接觸大海是在一個軍營的山坡上。在那裡可以一覽無餘地觀看傍晚的海面。那天大海不知怎麽就對我產生了一種巨大的吸引力,迫使我從山坡上喊叫着衝下去。十七八歲的樣子,個子又小,發的軍裝肥大,鞋子也不合腳,跑下去的時候跌跌絆絆的,鞋子也跑掉了。等跑到海邊,才發現大海其實十分安靜,波浪輕輕拍着沙灘,遠處是幾片被夕陽抹紅的歸帆……我才知道原來是自己太不安靜了。

在我當兵的時候,當兵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你必須有很好的政治條件。按我當時的條件,兵肯定是當不成的。因我父親還拖着一條右派尾巴,別人隨時都可以踩住你的尾巴,叫你對自己的處境有一種清醒的意識。當時父親被稱作“摘帽右派”,意思是,右派帽子給你摘掉了,你的右派成了“歷史問題”。然而這一成“歷史問題”,反而更麻煩了。無論是父親還是我自己,生命中就有了一片似乎永遠也抹不去的陰影。

但後來事情發生了一些變化。就在我申請當兵的那一年,我們縣新來了一位縣委書記,一問,竟是我父親以前的老同事。他問過我們家十幾年的遭遇後,自然是唏噓不止,就問我們有什麽難處需要他幫助解決。母親就說孩子想當兵。他說這事不難。於是打電話指示公社武裝部長把我當兵的事辦了。書記讓辦就辦。這樣,我就在1972年12月如願以償當兵了。

12月份的豫東已經很冷, 200多新兵從各公社集中到縣裡,用幾輛敞蓬大卡車運到一百多公里外的火車站,再裝進悶罐子車往南方拉。因為是去南方,就沒有給我們發棉帽子,當卡車在寒風中奔馳時,耳朵凍得像被風一片一片削掉似的。然而就這樣也擋不住一車新兵對美好前途的暢想。特別是我,一邊用毛巾包住耳朵,一邊計劃着在部隊要如何努力,爭取兩年後當上排長,再過兩年當連長,再兩年營長,然後團長丶師長……這個在卡車裡開始的夢,進了悶罐子車仍在延續……幾天後,我們這些平原上的孩子被悶罐子火車帶到了南方。從悶罐子車裡出來,我感到自己就算正式進入人生了。

我當了四年兵。爭取入團用掉了將近兩年,入黨又用掉兩年。這入團丶入黨的艱辛,早把卡車裡的夢打得粉碎。入團這種事情,對那些政治條件好的人,一般在新兵連就解決了,我的考驗期卻十分漫長。入黨就更不用提。入黨申請書寫了好幾稿(而且一點也不敢使用魯迅筆法),誰看了都說寫得好,但就是一次次通不過。當兵的幾年時間裡,心靈扭曲得厲害。驕傲丶反叛丶目中無人丶極度虛榮以及這一切所掩飾的深深的自卑,都混雜在一起。我因為讀了一點書,寫了幾篇文章,在沒有文化的人中,就成了有文化的人,在不會寫文章的人中,成了會寫文章的人。一時間,團里丶軍里的新聞報導組丶文學創作組和 “戰士理論組”,都允許我去濫竽充數。為了追求發表數量,沒有新聞就編新聞,沒有理論就抄報紙。那幾年報紙上的新聞垃圾和理論垃圾中,就有我的一點點貢獻。沒想到,這些“貢獻”後來竟成了我能夠入黨的重要條件。

現在想來,搞這些事情,其中也有一些積極意義,就是我的求知慾被大大激發起來。有一段時間我們的創作組住在海南師專(現在可能叫海南大學)校園裡,這裡的圖書館是全海南藏書最多的地方。那時圖書館還沒有對外開放,憑着部隊的介紹信我可以到裡面讀書和借書。在那個圖書館裡,我又產生了撲向大海的感覺。我在那裡認識了莎士比亞丶莫里哀和契訶夫,認識了許多唐代詩人和現代作家。看了莎翁的悲劇丶莫里哀的喜劇和契訶夫的小說,才知道什麽叫悲劇丶喜劇和小說。看到書架上幾巨冊唐詩樂府,一時間竟愣在那裡,感嘆文學居然可以如此豐富。但人實在是一種奇怪的存在。對着這些文學名着,一方面心存求知的渴望,一方面又流露出據為己有的貪慾。一天,四顧無人,我抓起一本厚敦敦的唐詩樂府就塞進了水兵服里。後來因為書太重,怕人發現,只好作罷,換了一本劉逸生着的《唐詩小札》揣進懷裡。我信主以前,從不認為偷一本書是什麽大事。但歸主後就常以此為可羞恥的事情,希望有機會向這家圖書館道歉並還上原書,或買一本新的代替它。

除了偷書這件事,另外兩件事也使我深深自責。一件是殺死“五七幹校”勞改幹部養的雞,一件是趕走一位到我們軍營里接自來水的農民。我前面說過我是一個用驕傲丶反叛丶自視清高來掩飾深度自卑的人。這樣的人常常會蔑視和欺負比自己更低丶更弱的人。這種蔑視和欺凌弱者的動因,是由於莫名的忿怒與仇恨。我在文革之初殺死那隻幼弱的貓和在批鬥會上折磨那位老醫生,都是出自人性中這種邪惡的因素。

我們連隊的營房挨着一所“五七幹校”,幹校里都是一些從城裡下放的幹部和教師,他們的宿舍就在我們連隊的菜地旁邊,他們養的雞常常跑到我們的菜地里,有時菜苗剛種上,一轉眼就跑到雞肚子裡去了。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一天我拿着一把砍刀來到菜地,對着幾隻正啄食菜葉的雞甩過去,就打重了其中的一隻。這時有一個瘦骨嶙嶙的下放幹部走過來,說這是他養的雞,希望我把死雞給他。我忿怒地瞪他一眼,撿起那隻死雞就扔進了菜地邊上的糞池裡。那人用無奈的目光看着我,如同猶太人在集中營里看着德國士兵殺死自己同胞的目光。我那時覺得你是活該,但今天我真希望找到那位瘦骨嶙嶙的幹部(他該有80歲了吧),向他謝罪,並按照聖經中稅吏撒該的做法,賣四隻雞還他(路加福音18章記載,罪人撒該對耶穌說:“主啊,我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

從軍營穿過幹校,再往下走就是村民的茅屋了。山區里吃水不容易,村民們常常要跑很遠去挑水。我們因為有自己的小水塔,可以用自來水,但不允許農民來打水。一天傍晚,一個村民挑着兩個水桶來打水,我立即制止他。那位農民實在不甘心空着水桶回去,並不聽我的斥責,只管接水。我的“權威”竟被一個農民冒犯,就怒火中燒,於是走過去倒掉他桶里的水,命令他馬上離開。若有人拍下這個場景,放進老電影裡充當國民黨士兵欺負老百姓的鏡頭,可能比扮演出來的還逼真一些。那時,我對那怏怏離去的農民身影充滿怒氣,今天則充滿歉意。

親愛的主,我在你面前獻上悔改的禱告,求你赦免我偷竊丶欺凌弱者的罪。我已經無法找到那些被我欺凌的人,向他們道歉;但主知道他們在哪裡,求主用恩手撫平他們因受欺凌而留下的傷痛。在罪人中我是罪魁,在弱者中我是真正的弱者。我是陷溺於己罪丶有能力做惡丶無能力行善的弱者。現在我知道為什麽詩人大衛願意如此在你面前禱告(詩篇第51篇),而我也願意以他的禱告向你獻上我憂傷痛悔的心——

神啊,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
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我的罪。
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
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
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你所喜愛的,是內里誠實;你在我隱密處,必使我得智慧。

求你用牛膝草潔淨我,我就乾淨;求你洗滌我,我就比雪更白。
求你使我得聽歡喜快樂的聲音,使你所壓傷的骨頭,可以踴躍。
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塗抹我一切的罪孽。

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
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
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
我就把你的道指教有過犯的人,罪人必歸順你。

三丶穿過夏天

1981年夏天,我因參與學潮被開除黨籍並離開大學後,曾計劃以“穿過夏天”為題,寫一寫我們那一代大學生的生活。但因我生性疏懶,寫了提綱,就停下來了。現在我把這個題目用在這裡,來描述一下那個如夏天般熱情的時代。

七十年代末進入大學的那一代人,是沿着一條苦難的長廊,與共和國一同走過來的一代人;他們喜歡把自己的人生前途與人民的命運聯繫在一起去思考。也許有人會認為那只是一種膚淺的理想主義。但這種理想主義在當時十分寶貴。比起今天一些年輕人的杯水主義丶享樂主義的人生態度,那種“膚淺”已經算是深刻了。

我1977年夏天退伍回到河南,那年是文革後恢復高考的第一年。一大群文革中耽誤了學業也耽誤了青春的年輕人,在1977丶78丶79三年中陸陸續續湧進大學校園,形成了中國教育史上的奇觀。我是1978年考進大學中文系的。進校以後,由於我的黨員背景,又在部隊幹過,就任命我作年級長和年級黨支部副書記。父親那時右派也平反了,我心中的陰影也消除了(好像右派那時開始變成一個褒義詞了,電影裡一出現右派,總是那種受了冤屈的忠誠丶正直的形象)。然而,正是這些外在環境的改變,使我裡面的驕傲丶輕狂與浮躁有了更多的表現空間。而且這種內在的人格形態,卻常常被賦予一種看似正義或莊嚴的外在表現形式。

那時覺得國家和人民的命運就是我們這一代人的命運。我們要“鐵肩擔道義,妙手着文章”。一時間,五四青年的熱血又在我們的血脈中滾動,好像我們這一代人真能為中國找到一條走出苦難長廊的道路。這樣的激情,這樣的狂熱(當然也有真實的東西),都在我那一段時間的詩歌中表現出來了。1980年下半年,是我詩歌創作的一個高峰。四年的海島生活,使我的詩歌中充滿了船與海的意象。在其中一首題為《詩誓》的詩中,我對自己追求真理以及要為人民命運奮鬥的堅定性,做了這樣的描寫:在被風魔所擁吻的大海上,“我”駕着一隻載滿“我”的詩歌的小船,匍匐前行。這首詩的最後一段寫道:

對岸,如果沒那一粒粒
燈火,——燈火般的
眼睛,——眼睛般
渴盼的心
我為何要走這劍齒般的路?
倒不如讓風暴把我
連同我滴血的詩
顛覆在海的深谷
那樣,天晴後
海水會變得藍些……

這首詩發表後不久,我就因參與學潮被拘捕了,時間是1981年6月。學潮發生在1981年1月,當時因學校治安狀況惡劣,學生開始貼大字報,最後發展到罷課丶罷考,以至上街遊行。在校園內大家喊的口號是“維持學校治安”丶“打倒官僚主義”。可一上街,口號就變成了“要自由丶要民主丶要人權”。幾千人手挽着手,唱着《國際歌》,喊着口號,好像國家和人民的命運在我們的歌聲和口號聲中立時就會改變。我那時年輕,嗓門也大,竟被官方誤認為是第一號學運領袖了(用他們的話說,是“某某政治事件的主要頭頭”)。半年中我受到40多次盤查丶審問,最後被戴上手銬送進了拘留所。進去後,我才知道他們稱牢房為“號子”。我住的“號子”短短幾天就由8個人增加到12個人。那“號子”就是世界的一個縮影(我在“號子”里學到不少有關人性的功課)。在“號子”里的第一個夜晚,我翻來復去睡不着覺,腦子裡一團亂麻。“要自由”的口號,我喊得最響亮。然而不但沒“要”到自由,自己反而給弄到一個更不自由的地方來了。越想越覺得人生中有許多事情太奇怪。

我在牢裡住的時間並不長,十天後就被放了出來(有點像今天的“密集課程”)。釋放時,黨籍被開除,大學也讀不成了。這個人生命運的驟然轉變,使我很長一段時間恍然如在夢中。但最叫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那個我喊得最響的“自由”。黨籍誠可貴,學籍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我視自由如生命,但什麽是自由呢?這問題盤桓腦際,久久揮之不去。沒有進監牢前,深感生命中缺少自由,於是就“要”自由;捉進去之後感到更不自由。那麽放出來呢?自由了嗎?仍然沒有。我雖然身體出了牢獄,但靈魂似仍在捆鎖之中。被釋放後不久的一個夜晚,我爬上一座小樓的平台,面對星空我問:“什麽叫自由?”那一刻,似乎滿天星星都變成文字,也回答不了我的問題。

這個問題的答案,直到九年後我才找到。那一年夏天,神的兒子耶穌救了我,我才知道,原來自由是一種內在的生命形態——“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翰一書5:12;約翰福音8:36)。當耶穌——自由生命的源頭與本體——來到我生命中的那個時刻,自由實現了。

然而,那定意要救我丶賜我自由之生命的主耶穌是怎樣找到我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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