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样的话有两点不明白的地方,第一是什么是公义,第二是什么是悔改。
如同主所说的,人若是没有听过主的福音,就按他自己的良心判断他。只是如果这人若按良心能被真理所接受,他又怎么会见到真理的时候却不认识真理呢?所以,对于白晓燕而言,主怎样判断她我并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她若是心里真的良善,主断不会以有义为无义。
至于你说到以后信主的机会,我没有什么好说的。对每一个死而没有信主的人你都可以提这个问题,为什么不再多两年?也许再多一两分钟他就信主了?如果20岁太年青,难道30、40、50,甚至60或更大,就是该死了吗?我只是问,你现在没有死,好好地活着,你愿意把握住这活着可以信主的机会吗?
明天的日子是你所不知道的,神有什么不公义呢?主说了:要万事相互效力,让“爱主”的人得益处。这就是神的公平和公义了。对于不把荣耀归给创造他的神的人,他在世界上的每一天不已经是神的怜悯和慈爱了吗?他难道给了什么给那个创造和保守他的神吗?什么都没有!那么多年都只有得到,而无一点荣耀归给那一位赏赐的神,你认为人(无论信主与否)有什么资格能对神说“不公平”三个字吗?
用一个更直接的比方。从出生的时候某甲就供给某乙一切吃穿所用,某乙却从来不感谢某甲,并且当别人问起的时候总是说他从来不认得什么是某甲。有一天,某甲决定不再供给某乙了,难道某甲有什么不公平?一切都本来就是某甲的,某乙也没有任何贡献可以让某甲说这是我欠你的,所以一定要供给你。所以,供给是某甲的恩典,不供给某甲也没有任何的不公平。
当同时,如果有一个某丙,就是陈进兴了。他从前也是不承认有某甲的,虽然他也是靠某甲的供给才活着。但有一天,因为一个原因,比如说杀了某丁,被判了死刑。但临死前,他突然明白了,原来这么多年来他最应该感谢的是某甲,是因为某甲的原因他才能活这么多年。那么某甲为什么不能因为他的这个“明白过来”而继续怜悯和关爱他呢?况且某甲也没有循私就免了对某丙的惩罚,某丙还是被执行死刑了。但是,既然某丙对某丁的亏欠已经因为某丙自己的死还清了,某甲为什么不能再继续爱某丙呢?
要知道,某甲继续爱某丙,这和某丁有什么关系?第一,某甲没有欠某丁的。第二,某甲没有枉法不惩办某丙对某丁的伤害。既然已经惩办了,下面就和某丁一点关系都没有了,哪一个人有什么理由对某甲说,你不可以爱某丙?没有人可以说这样的话。
并且,最后,你认为“悔改”两个字这么容易吗?你自己悔改看看,你能吗?就是别人随便说你一个错误你都要维护半天,还不见得愿意承认,你认为悔改接受耶稣是主是容易做的?从心里面真的悔改,就是一个小错误都痛心半天,觉得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才好不容易承认错误。要真悔改接受耶稣,没有痛彻心肺的悔过,是不可能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