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者说:公义(至少一部分)体现在律法里面。人成为基督徒后,据说律法不起作用了,那么一部分公义也就消失了,哪里还有绝对公义可言?
joyking同网杀出来引用保罗的话说,基督徒正在律法之下。本网早就说过,谁要听保同灵的话非进糜子地不可。所谓在律法之下,并非是说基督徒能守甚至当守律法,而是云他们被罩了,将其从古到今违背律法的心思行为为鲜血所染白。这,就是绝对公义?
以前提过的,近二年前在教堂与基督徒们共进午餐,中学与连公子胜文同窗的一位突发感慨:“原来沈富雄是个基督徒,怪不得那么另类。”
沈富雄当时干了什么,何以被对国民党忠心耿耿的这位捧为“另类”?现在我们应该真明白了。-》http://www.hdzxw.com/hdnews/Taiwan/200605/194788.html,原来他不过是把一件发生过的事情说得含含糊糊,以不伤害其所在政党的选举大计为界,现在呢他表示后悔了。这与绝对公义能沾上边吗?还被看做另类,可见有关政治的基督徒之总体水平之低下,可我们中国的基督徒,个个都很政治。
我们总书记当年的一位知己是本网一位朋友的前妻。那位朋友家,是本网当年常去蹭觉睡的四户人家之一。这位前妻出身于雅亿她们大区区机关所谓的“十八套”之中,现任的国务院秘书长,几任前的中组部长,亦均出于此。
有一晚,本网又在朋友那里,他拿出盘录音磁带,是妻子从美国请人捎回的口述,与本网两个人躺在黑暗的屋里从头到尾听了一遍。妻子云:那些台湾同学和教授都对我挺好的,可是一谈到政治就来气。本来吧,他们说的那些我们自己在家里也骂,可是话到了他们嘴里,怎么就那么难以接受?
就是说,一个事实,自己可以骂,别人不可以;自己认识到后可以自我批判,别人不可以。我们在形形色色的基督徒身上,看到的不一样吗?这是公义,还绝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