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断想巴黎奥运开幕式——除了愤怒、抗议和抵制,我们还能作何反思? (龙降恩)”的回应(下)文/李承宇牧师 上一篇文章我们指出了《举目》杂志最近发表了一篇署名龙降恩的文章[1]的一些问题。在这篇文章里,我们将进一步分析这篇文章的内容。 在第一段“奥运会与异教”里,作者简单回顾了奥运的历史,指出“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正是源自古希腊异教的宗教庆典——运动员的强健体魄和竞技表现,是对众神的模仿和致敬。直至今日,奥运奖牌上正中的主图案,仍是古希腊的胜利女神……古代奥运会仍然充满着纵欲的狂欢和血腥的娱乐”,并指出“1600多年前,将基督教定为国教的罗马皇帝狄奥多西一世,就已经以革除异教为由,废止了古代奥运会,直到200多年前,法国人顾拜旦才将其复兴”。最后作者的提出一个似乎和本篇文章主旨没什么关系的问题:“曾经被异教教徒逼迫的基督徒,在掌握了权力后,终于能够打击异教、废除奥运,这对于基督教信仰和西方文明来说,到底是福还是祸?这个复杂的历史问题,今天仍然值得我们深思。”首先,我个人完全同意政教合一是错误,不合乎圣经,给教会和信徒都有很负面的影响。但显然任何问题都应该辩证地来看。无论什么原因,充斥着纵欲的狂欢和血腥的娱乐的异教活动被禁止难道不是一件合神心意的事情吗?那些纵欲的狂欢和血腥的娱乐显然是和人类文明和圣经基本的道德观背道而驰的。不需要基督信仰,一个拥有基本人类道德观和普世价值观的人都应该会完全认同古代奥运会的形式是污秽的,是没有人类现代文明的糟粕。而这次很多的基督徒对这个开幕式的批评正是觉得这个开幕式所充斥的粗俗污秽不堪入目的场面,有回归古代奥运会形式的嫌疑。根本不需要是一名基督徒就能够认识到这次开幕式的表演是和人类近代文明相左的。这也是为什么中国中央电视台在解说开幕式的过程中央视的解说员曾经陷入“沉默”。中央电视台从来没有这样冠冕堂皇地播放类似于三级片的镜头!所以解说员无语了。 先抛开信仰不谈,我们知道人类文明是在进步的。古代一夫多妻可能在绝大多数的国家民族中都是合法的。但直到LGBTQ肆虐之前,全球没有一个文明国家不坚持一夫一妻的。所以,对于以前世代的一些东西,今天“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地接受难道不是基本的人类常识吗? 所以我并不清楚作者写这一段的逻辑是什么,想要表达怎样的观点。难道作者是想说这次开幕式的表演只不过是试图回归古代奥运会传统的一个尝试吗?难道作者认为“狗所吐的他转过来又吃。猪洗净了又回到泥里去滚”(彼得后书2:22)是合情合理的吗? 接下来在第二节“战争与和平”,作者首先指出现代奥运会的“理想是以体育竞技来代替战争、促进和平。各国运动员的赛场之争,是合理合法的和平之战。”然后作者认为基督徒对于这个开幕式的批评是“战狼”的行为,是制造争端,而不是像主耶稣要求的一个“使人和睦的人(peacemaker)”(马太福音5:9)。 作者这里的观点是非常天真的,但有很大的误导性。首先,主耶稣 在马太福音5:9所说的“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是基督徒行事为人的原则,而不是律法的条例。否则的话每一个基督徒都成了残废人: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奸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挖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地狱。(马太福音5:27-31) 所以,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绝不是说基督徒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要“息事宁人”。实际上,对于主耶稣的这个原则,保罗从实际操作角度来讲的时候是“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罗马书12:18)“若是能行”!绝不是任何情况下,基督徒无条件地都必须是peacemaker!实际上当保罗在耶路撒冷受审的时候,保罗是通过挑起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分歧而自我保护:保罗看出大众一半是撒都该人,一半是法利赛人,就在公会中大声说,弟兄们,我是法利赛人,也是法利赛人的子孙。我现在受审问,是为盼望死人复活。说了这话,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就争论起来,会众分为两党。(使徒行传23:6-7) 实际上对开幕式的批评根本不是有没有制造争端的问题。这里是要不要抵制罪恶,对于罪的问题要不要发声的问题。接下来我们会进一步谈到这个方面。 另外,毫无疑问,耶稣基督是“和平之君”(以赛亚书9:6),但这决不意味着主道成肉身是给世界带来和平[2]。不仅现实情况不是这样,主自己根本就是否定这种观念: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马太福音10:34-35)这显然是一个预言,预言之后一直到今天,直到主再来之前的人类历史。 主再来之前不是和平,而是战争,是大灾难:你们也要听见打仗和打仗的风声,总不要惊慌。因为这些事是必须有的。只是末期还没有到。民要攻打民,国要攻打国。多处必有饥荒,地震。这都是灾难的起头。(马太福音24:6-8)主以和平之君的身份做王之前是“以口中的杖击打世界。以嘴里的气杀戮恶人”(以赛亚书11:4)。这个预言应验在主再来之前大灾难最后的哈米吉多顿大战的最后:那兽被擒拿,那在兽面前曾行奇事,迷惑受兽印记,和拜兽像之人的假先知,也与兽同被擒拿。他们两个就活活的被扔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其余的被骑白马者口中出来的剑杀了。飞鸟都吃饱了他们的肉。(启示录19:20-21) 所以作者根本不从圣经神学上处理问题 ,而是高举所谓的现代奥运会的理想宗旨,将人为缔造和平的愿望作为最高的指导原则,试图凌驾于圣经真理之上,并且试图对基督徒做道德绑架。特别地,作者将批评指责这次开幕式的基督徒定性为“战狼”式的基督徒,把有正义感的基督徒对罪的指正,对真理的捍卫,对亵渎行为的谴责污蔑为打口水仗。很难想像一个有圣经真理在心中的人会得到这样的判断。 另外,作者提到“要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提前6:12)。作者提到这句经文之后马上就是一个转折:“但是……”表达了作者对保罗的这个信仰实践不以为然,至少认为是可有可无的态度。从这里以及整篇文章我们其实很容易看出来作者对于“属灵的争战”没有任何意识。这是一个很大的topic,这里无法深入探讨。实际上很多基督徒从这个事件看到的是属灵的争战 。这个事件表明的是世上的王撒但,敌基督对神的国,对耶稣基督的猖狂挑衅。对于属灵的争战,作者对此或者没有意识,或者不以为然。 另外这里我想特别指出,对于属灵的争战,主耶稣的态度是“不与我相合的,就是敌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路加福音 11:23;马太福音 12:30)。经文的上下文清楚表明主耶稣讲这话的背景是属灵的争战,和魔鬼的争战。所以属灵的争战,和“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以弗所书6:12),正是要用神的话去“抵挡魔鬼的诡计” (以弗所书6:11),去责备罪恶 :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人同行,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因为他们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来也是可耻的。凡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出来。因为一切能显明的,就是光。所以主说,你这睡着的人,当醒过来,从死里复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以弗所书5:11-14)这是为什么绝大多数清醒的基督徒会反感,会指责,会抵制的原因。 最后,作者认为那些谴责罪恶的“战狼基督徒”是“上错战场、打错仗”。No!不是“战狼基督徒”上错战场、打错仗,而是作者这种心中没有真理的人上错战场、打错仗。甚至是拒绝上战场,以peacemaker的名义拒绝“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一个以福音为己任的基督徒应该是像保罗说的:因为我们虽然在血气中行事,却不凭着血气争战。我们争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血气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坚固的营垒,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哥林多后书10:3-5)LGBTQ的思潮观念是对人认识基督最大的拦阻之一。实际上一切的罪都是一个人认识神的拦阻: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约翰福音3:19-20) 所以一个不敢谴责罪恶,对罪轻描淡写,只会说耶稣爱你的人传的福音并不是使徒们传的福音(Apostolic preaching)!今天的教会太多的人和哥林多教会那些属肉体的基督徒一样 (哥林多前书3:1),非常乐意容忍那些和纯粹的圣经真理不相符的东西,但对纯粹的真理却喜欢不起来:假如有人来另传一个耶稣、不是我们所传过的;或者你们另受一个灵、不是你们所受过的;或者另得一个福音、不是你们所得过的;你们容让他也就罢了;但我想,我一点不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哥林多后书11:4-5)之所以这样,原因很简单:真理是和罪相反的:“没有虚谎是从真理出来的”(约翰一书2:22)。一个有神的爱、爱神的人应该是“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哥林多前书13:6),但人天然所爱的,所喜欢的,一定是那些从世界来的,被罪所玷污的东西,因为这些是人与生俱来的东西。只有一个人有真理存在心里的时候(约翰一书1:8),只有一个人心思意念(mind)被神的话更新改变(transformed)以后(罗马书12:2),才有可能“恶恶好善,秉公行义”[3](阿摩司书5:15)。 第三节在上一篇文章中驳斥了。接下来第四节“羞辱与十架”和第五节“冒犯与回应”放在一起分析。在这四节,作者提到的十字架是羞辱的记号,背十字架跟随主意味着付代价等等,这些我个人完全同意。但我不能够认同的是以这些正确的神学来否定今天基督徒不应该指正罪恶,不应该驳斥那些抵挡真理,挑战基督的信仰,甚至亵渎上帝的东西。刚才已经提到哥林多后书的经文。基督徒,至少一个想要传福音的人,应该“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目的是“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10:5)。这当然不是作者认为的基督徒“自卑”的表现。相反,这是基督徒信心的表现。因为我们确信圣经,上帝的话语,才是绝对的是真理。一些世人坚持的“whatever什么正确”乃是出自于人的罪,出自于人的私欲,出自于魔鬼撒但:这样的智慧不是从上头来的,乃是属地的,属情欲的,属鬼魔的(雅各书3:15)。基督徒不是嫉妒那些“存邪僻的心行不合理事” 的人(罗马书1:28),基督徒也不是要故意制造纷争麻烦(雅各书3:14),基督徒应该是“借耶和华的灵,满有力量公平才能,可以向雅各说明他的过犯,向以色列指出他的罪恶”(弥迦书3:8)。 另外作者这里指出基督徒不应该以忿怒恼恨回应,这是很好的提醒(歌罗西书3:8)。但我在上一篇文章已经提到,我个人并没有遇见激进回应这次开幕式的基督徒。 在第五节中,作者主要是提醒基督徒应该以温柔敬畏的心回应像开幕式这样带给我们的冒犯(彼得前书3:15)。并且提到保罗的榜样:直到如今,我们还是又饥又渴,又赤身露体,又挨打,又没有一定的住处。并且劳苦,亲手作工,被人咒骂,我们就祝福。被人逼迫,我们就忍受。被人毁谤,我们就善劝。直到如今,人还把我们看作世界上的污秽,万物中的渣滓。(哥林多前书4:11-13)。作者在这里的提醒是很合适的。 但是还是有必要澄清的是,彼得前书和哥林多前书这两段经文的背景都是基督徒对待现实逼迫的时候该有的反应。而这样的背景并不是开幕式这次的事件的背景。所以作者这样的提醒很好,但作者以此作为反对的理由逻辑上就是没有意义的。现在的情况并不是基督徒面对逼迫,现在的情况是社会上罪的问题,是世界对基督信仰挑衅的问题,是真理与谬误冲突的问题,是按真理而行(约翰三书1:3-4)还是随波逐流(希伯来书2:1)的问题!面对罪的问题,基督徒不应该以恶报恶(罗马的12:17),基督徒不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箴言24:29),但基督徒应该是世上的盐,世上的光(马太福音5:13-16),基督徒应该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用自己的生命表明生命的道(Word of life,腓立比书2:15-16)。中文翻译成“表明”这个词原文的意思是持守,坚持,留意。原文这个词出现在路加福音14:7,指的是主耶稣注意到(和合本翻译成“耶稣见”)。这个词在提摩太前书4:16翻译成“谨慎”。而他要谨慎的不仅是行为(谨慎自己指的是自己的行为),同时也要谨慎“自己的教训”,就是在教导上对真理的持守。所以表明生命的道的意思就是活出上帝赐生命的话语,真理。显然,活出来绝不仅仅是在行为上,更基本的是在观念,三观方面。我们的行为只能影响,照耀与我们接触的人。而我们的思想,观念潜在地可以通过信息的媒介影响全世界的人。 基督徒应该谴责罪恶:你行了这些事,我还闭口不言。你想我恰和你一样。其实我要责备你,将这些事摆在你眼前。(诗篇50:21)那暗昧无益的事、不要与人同行、倒要责备行这事的人。(以弗所书5:11)[1] https://behold.oc.org/?p=64380&fbclid=IwY2xjawEiml5leHRuA2FlbQIxMQABHa-vZ-bm9PfhOj5Rrz2FQsSHgRtepUUl2P3QikXpEo_8-nUIKx1bVZz1_w_aem_n5rEPNendpX_No9qH6q_hQ[2] 实际上以赛亚书这里的意思可以有两方面的理解。一方面就是将来在基督做王(在消灭魔鬼权势的意义下)的时候,也就是主第二次来的时候 -- “因为基督必要作王、等神把一切仇敌、都放在他的脚下。”(哥林多前书15:25),主带来和平。这是9:7下文表达的意思:他的政权与平安必加增无穷。他必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从今直到永远。万君之耶和华的热心,必成就这事。另一方面,主第一次来道成肉身,我们可以认为主作为和平之君的意思是主耶稣作为人与神之间的中保,成就了人与上帝之间的和平(歌罗西书1:20)。所以“和平之君”绝不意味着主第一次降生和主再来之间世界上会有世人盼望的没有战争,和平共处,人类命运共同体。No![3] 在上一篇我们提到基督徒不仅要爱神所爱,同时也应该恨(厌恶)神所恨。其实好善,喜欢好的东西绝不是基督徒的特权。美善的东西基本上所有人都会喜欢的、。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不信主的人非常认同主耶稣的教导,甚至将耶稣当作伟大的老师。但不信主的人很多时候不会恶恶,不会厌恶上帝眼中恶的东西,LGBTQ就是最典型的例子。所以,某种意义上说,恶恶才是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典型不一样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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