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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波普學說的九點質疑
送交者: 蘆笛 2007年02月03日05:03:35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對波普學說的九點質疑

2005年年初,我和網友們在《罕見奇談》論壇討論進化論。最近整理舊作,把有關文字刨了出來,覺得自己有關知識太欠缺,對進化論談不上什麼深入了解,更對波普的學說不甚了了。無怪乎有的網友要指責我知識陳舊。這也難怪,我看文史哲是青年時代的事,那個時代在國內根本就看不到20世紀的哲學著作(列寧斯大林著作除外),何況是批判過馬克思主義的波普的書。

於是慨然而興河伯之嘆,乃上網到處搜索,惡補了一番進化論和波普理論,將心得寫成此文,因為並不是系統攻讀原著,算不得什麼讀書筆記,就算是“爬網心得”吧。如有謬誤,敬請內行斧正。


一、什麼是科學?


中國知識分子大概是世上最堅定的“拜科學教徒”,當然也就是無神論、唯物論的最堅定信徒,可是沒有多少人問一聲,到底什麼是科學?

那位說了:這還用問?科學就是客觀規律,就是真理,就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轉移的物質運動的規律。

可這定義其實什麼也沒說。人家教會也說上帝就是真理,就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轉移的萬物主宰,難道宗教也是科學不成?

那位又說了:宗教是迷信,科學可是實踐證明了的真理。

不管宗教是不是迷信,這話說出了宗教和科學的一個重大區別,那就是科學需要證明,被證明了的才能算科學。由此可以得出科學的必要條件:任何一種理論要自稱科學,先得具有“可驗證性”,讓大眾能夠檢驗。宗教就不能滿足這個必要條件,其聲稱根本就沒有驗證可能。例如許多宗教都認為人死後靈魂還存在,不是下地獄,就是上天堂。這種預言根本就無法驗證,既不能證實,也不能證偽。就算是天才也不可能設計出個實驗來檢驗之。

哲學也是這種根本沒有驗證可能的理論。唯物主義說世界的本質是物質,精神不過是次生的東西,是某種特殊物質運動的性質。唯心主義則認為世界的本質是精神,主觀唯心主義更認為世界不過是個人主觀幻覺而已。這兩種相反主張都無法驗證,既不可能證實,也不可能推翻。因此哲學類似宗教,兩者都不是科學而是信仰(beliefs)。信仰與科學的區別,說到底就在於“是否有可驗證性”上。

這些淺薄道理乃是我青年時代清算馬列時獨立悟出來的。那陣子我為批“偶然是必然的表現”,成天沉思冥想,某日突然明白了:這和“人死後靈魂不滅”在本質上毫無二致,都是根本無法驗證的聲稱。那話的意思其實是:“凡是發生的事件貌似偶然,但都是必然發生的”,要證明它的反例,就必須讓時間倒回去,這才能證明事情本來也可以不這樣發生。但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因此,這所謂“辯證邏輯”和宗教聲稱毫無二致,根本不是什麼科學。


二、我知道的波普學說的一點皮毛


據我惡補所得的一孔之見,波普證偽主義要旨如下:

1)科學使用的都是歸納法,因此不能證實(verify),只能證偽(falsify)。

這其實是從休謨那兒發源的,亦即所謂“歸納與演繹的不對稱性(induction-deduction asymmetry)”。老休認為,用演繹推理得出的結論是可靠的,但歸納法是從有限的個例猜測出普遍規律,這本質是猜測,不可能得到證實。例如“天下烏鴉一般黑”這個判斷是通過觀察有限數量的烏鴉作出的,因為人不可能檢查所有的烏鴉,這便只可能是武斷猜測,無法證明。

科學理論是總結普遍規律,屬於歸納推理,基於上述理由,波普認為科學理論永遠只可能是假說,只能通過證偽把錯誤假說除去。

2)具有可證偽性的學說才能算科學。一種理論的可證偽性越高,真實性概率也就越低。

所謂證偽,就是使用經驗實證,證明某個命題的否命題。由上述原理可知,如果一種學說無法證偽,那就不是科學理論。一種理論越複雜、準確、明晰,其可證偽度也就越高,弔詭的是,它也就越有價值。例如“明天會下雨”和“明天可能會下雨也可能不下雨”這兩個命題,後一命題為真的概率為百分之百,因此毫無可證偽性,而前一命題為真的概率小於1,具有可證偽性,因此它更有學術價值。 

3)某個科學理論要是有一個或幾個理論被證偽,整個理論也就被證偽 。

4)科學的發展是通過所謂試錯法(trial and error),提出各種假說,通過一一驗證,除去不能成立者,留下“較好的理論”,但該理論是否真實永遠也無法證明。

正因為科學的本質是猜測,所以科學理論的建立過程其實是個一系列的負篩選,亦即在觀察到某個現象或出現某種問題時,提出各種假設,通過驗證把所有證偽的假說一一排除,留下一種較好的假說,但它不是最好的假說,有可能在未來被證偽。

根據以上要點,波普認為,數學和邏輯學都不是科學,因為沒有可證偽性。根據同樣的標準,精神分析學、馬克思主義和進化論都不是科學,但後來他又收回了“進化論不是科學”的判斷。對於馬克思主義,他認為,馬克思學說剛提出來時確實是科學,因為它具有可證偽性,但後期所謂的“馬克思主義”為了因應現實作了許多修改,變得不可證偽了,所以不再是科學。


三、波普理論質疑


我個人覺得,波普這些說道當然很有道理,但問題也不少。

第一個問題就是他的“科學”定義和大眾心目中的固有觀念大相徑庭。在我看來,是否具有可證偽性,只是科學的必要條件,並非充分條件。換言之,沒有可證偽性的學說當然不是科學,但具有可證偽性的學說也不一定是科學。科學史上無數被證偽的錯誤理論,諸如燃素說 、地心說、馬克思主義等等,都有可證偽性,否則也不會被證偽了。如果因為這點就將它們視為科學,必然要引起極大混亂。正確和錯誤、真和假的區分當然不是絕對的,但也不僅僅是程度的差別。世上還是有完全錯誤的理論的。否認這點,把質的區別混同於量的區別,就要連“證偽”本身的基礎都要喪失了。

第二個問題是對歸納法的評價。波普強調歸納法靠不住,強調所謂“證實與證偽之間的不對稱性”,他認為,在建立某個科學理論中,為了某個主觀選定的目的,科學家們不可避免地作了主觀導向,使用了想象力和創造力,以便該問題能在某個特定歷史文化框架中得到圓滿解決,因而不可能是絕對客觀的。而建立理論的證據有限與理論的普遍適用範圍之間存在着的內在矛盾,決定了一切科學理論都不過是推測和假想。這些思想都非常深刻,指出了理性認識能力的有限,對迷信“客觀真理”的中國偽知識分子們不啻當頭棒喝。

此外,他對歸納法的性質的強調,對愚昧的中國“知識分子”們也特別有教益。正因為中國的偽知識分子們連起碼的邏輯思維方式都不懂,蠢到以為科學規律可以用舉例的方式來證明,辯證法的胡說八道才會大行其道。例如在我舉出所謂“量變引起質變”、“否定之否定”的大量反例之後,馬教信徒們還要堅持認為那是“宇宙運行規律”,其理由就是列舉該符合該“規律”的個例,全然不知道要推翻一個全稱判斷,只需要一個反例就夠了。一個“規律”越普遍,也就越容易證偽。正因為“辯證法”是支配萬事萬物的“宇宙運行基本規律”,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通吃,那麼,要證偽它也就特別容易。

儘管如此,我認為離開歸納法就沒有科學。波普自己也承認,科學不過是人類對大自然的一種精緻猜測罷了。而這猜測之所以發生,正是人有一種generalize的天然衝動,這就是人類的抽象能力。離開這種從個體猜測全體、以特殊猜測一般的智能,則世上也就不會有科學在。康德所謂“人類是自然界的立法者”,其實主要說的就是這個意思。歸納法就是人類使用的基本立法手段。

更重要的是,歸納法得出的判斷不一定是全稱判斷,也可以是主體判斷。而以這種判斷作大前提的演繹法可以用來作為證偽手段。例如“在大多數情況下,生物都是自私的”就是個歸納命題。根據這命題可以推出“人類在多數情況下都是自私的”,再用這個命題去證偽“人類可以建立大公無私的共產主義社會”的謬說。嚴格說來,那前提當然是不可證明的,但就連波普自己也使用這種方法去證偽馬克思學說。例如他推翻馬克思的經濟基礎決定論時就使用了“技術知識的存在可以在經濟基礎毀滅後重建經濟”的歸納性命題。

第三個問題就是“不能證實,只能證偽”的主張。這命題的局限已經有人指出過了,那就是證偽其實也是一種證實方式。排除所有其他可能性,其實就是對剩下來的那種可能的證明。例如根據排中律,找到一隻白烏鴉當然是對“天下烏鴉一般黑”的證偽,但也是對否命題“不是所有的烏鴉都是黑的”的證明。

類似地,伽利略發現的自由落體運動規律也是使用證偽方式作了證明。他的原意本是要推翻亞里士多德“物體在自由下落時速度與重量有關”的主張,推翻了這個正命題,自然也就證明了其否命題“物體在自由下落時速度與重量無關”。由此可見,數學上的“反證法”實質上就是波普的證偽,它與演繹法一樣可靠。這一證明方式照樣可以用於自然科學。因此,“科學只能證偽,不能證實”的歸納命題無法成立,本身就被上述例子證偽了:)

又如廣義相對論的引力論預言光在引力場中沿曲線傳播。這一預言在1919年由英國天文學家在日蝕觀察中得到證實,其扭轉角度和他的理論計算值基本相符。這當然是對其理論的正面證明,但同時也是證偽。如果光線通過月球時不發生偏轉,則該理論被證偽。發生了偏轉,則是對“光線不受引力作用”的證偽。由此可見,證偽和證明可以是一個硬幣的兩面。

有鑑於此,我覺得使用“證偽”的說法不如“驗證”(test)準確,而這也確實是科學發展的實際過程。科學家們先觀察到某種現象,提出一個理論來,該理論必須不但能圓滿地解釋已知現象,並且能預言未知現象。如果預言落空,則理論被證偽,如果預言實現,則理論被證明,從假說上升到了定律。所有的定律都是這麼建立起來的,最典型的就是門捷列夫元素周期律以及愛因斯坦的狹義和廣義相對論。

從這個角度來看,一個好的科學假說應該是它的預言能力,這不但體現了它的可證偽度,而且同時也是可證明度。上述伽利略、門捷列夫和愛因斯坦提出的假說得到證明的例子都說明這一點。有鑑於此,我認為波普的證偽主義應該修改為:

“具有可驗證性(testability,包括verifiability and falsifiability )乃是科學理論的成立前提(亦即必要條件),而能否預言可以驗證的未知現象則反映了該理論的學術質量。”

套馬克思的話來說就是,對科學假說來說,重要的不僅是能完滿解釋已知現象,更是能準確預言未知現象。

第四個問題是“某個科學理論要是有一個被證偽,整個理論也就被證偽。”

這在我看來完全是胡說,經典力學在微觀世界不成立,在高速運動下也不成立,但它並沒有在宏觀常速的條件下被證偽。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並沒有徹底否定牛頓力學,只是做了個更大的框架,把後者裝了進去,使得後者變成前者的一種特例而已。

按照波普的說法,科學理論在被證偽後是不能修改的,否則就會失去可證偽性,這也不符合科學史的真實情形。常見的情況是,一種理論能預言某種現象,該預言得到證實,於是被普遍接受,相反或不同的理論則被“證偽”,但後來人的認識深入了,原來被接受的理論又受到質疑,作了修改,以便對新現象作出解釋。修改後的理論又能作出新的預言,由此又提供了驗證方式,如果再被推翻,原理論再也無法修改,那就只好放棄。有時這種修改可以是把原來拋棄了的假說整合進去。光的所謂“波粒二象性”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光的衍射現象的發現“證偽”了牛頓的粒子說,證實了惠更斯的波動說,但後來發現的光電效應又“證偽”了波動說,這結果是弄出個更寬大的框架來把兩者都放了進去。

所以,波普批馬克思主義沒說在點子上。馬克思主義是偽科學,還不光是它含有許多無法證偽的假設,使得該學說在落地之初便是偽科學,更是它的所有重大預言被實踐一一證偽,並不是因為馬恩後來為了使理論符合現實而不斷修改,使得它失去了原有的可證偽性。

第五個問題是波普的“科學”與“非科學”的“兩分法”過於簡單,沒有進一步區分“非科學”內容物的不同層次。

例如“宇宙間有個造物主”和“明天可能下雨也可能不下雨”,這兩個命題都是無法證偽的,但發生機制完全不同。前者之所以無法證偽,乃是驗證該命題超出了人類的認識能力,而後者則完全是廢話一句,不含有任何信息,也根本沒有證偽必要。由此可見,不進一步區分“不可證偽性”,就會把本質完全不同的問題混在一個檔次里。

在我看來,具有不可驗證性的學科或論調有如下幾類:

第一類以邏輯手段構建的對主客觀世界的一種猜測,是一種有用工具(這兒的用處是指intellectual use. 例如用來構建其他學科),有的學科有預言能力,其預言可以用邏輯手段證明或證偽,但無法使用實證手段驗證:

1)邏輯。

2)數學。

3)心理分析甚至整個心理學。

這一類似乎還該包括經濟學(含馬克思主義經濟學),但它的特殊問題是,從理論上來說,它似乎是一種可以用實證手段檢驗的學科,但從質量上來說,它似乎沒有什麼能夠成立的學說,至今只是一堆模型。

第二類就是哲學,它也是對主客觀世界的猜測,也用邏輯手段構建,基本命題不能用實證手段驗證,在這點上它和第一類相像。和第一類的區別在於它什麼用處都沒有,不可能成為構建其他學科的工具。這一類包括馬克思主義中的唯物主義部分。

第三類就是宗教與無神論。兩者都是對主客觀世界的猜測,都不是用邏輯工具構建的,都不是有用工具,不能用來構建任何學科,都有預言能力,其預言都無法以實證手段驗證。

第四類就是毛澤東“無非是成功和失敗兩種可能”之類的廢話,它不具備猜測性質,與邏輯毫不相干,不含有任何信息,毫無用處,遑論用來構建學科和預言未知事件。

此外,除了“科學”和“不可驗證”的學科這兩大部類之外,還應該有第三大部類,那就是“已經被證偽的偽科學”,諸如燃素說,以太說,馬克思主義中的“科學共產主義理論”以及所謂辯證法等等。

第六個問題就是,雖然科學的主要驗證方法是實證,但邏輯工具也能作為有力驗證手段。如果一種假說連邏輯自洽性都不具備,則它連提都沒法提出來。此外,如果某理論的建立前提是已被證偽的虛假命題,該理論就用不着再加以實證。例如要證偽馬克思的共產主義理論和唯物史觀,其實用不着有待具體社會實驗或其他經驗手段,光用理性思辯就能槍斃了它。如上所述,波普對馬克思學說的批判其實就是“思辯證偽法”。

因此,波普熱心主張的trial and error當然是科研重要途徑,這所謂試錯並不一定非要用實證手段不可。邏輯思維驗證應該是證偽的第一關。理想實驗也是創立假說和檢驗假說的有效途徑,並不一定非要用實驗手段解決。伽利略用理想實驗證偽了亞里士多德的落體理論就是輝煌範例,他後來使用實驗演示不過是為了說服天下人而已。

第七個問題是,波普因為數學和邏輯的不可證偽認為它們不是科學,卻忽略了科學都是靠這倆工具建立的,使用不可證偽的手段得出來的卻是可以證偽的命題,這個悖論該如何解釋?

就連波普理論的建立也使用了邏輯,它又可以被證偽麼?如果不可以,那它當然不是科學,不是科學的理論能為科學作定義麼?如果可以證偽,那是該用實證手段還是邏輯思維?我在上面第三條質疑已經用事實和邏輯證偽了波普的一個命題“科學不能證實,只能證偽”,這種證偽方式是否為波普認可?如果認可,他是不是得根據自己提出的“不能修改科學理論以迎合現實”的鐵則,放棄他的全部理論?

第八個問題是,波普忘記了,科學是建立在“客觀世界具有普遍規律,這規律可以被人類認識或無窮逼近”這一不可證明也無法證偽的認定上的,從這點來說,它和邏輯與數學並無本質差別。兩者的區別只在於邏輯和數學的研究對象不是自然界,其研究結果只能用邏輯證明或證偽,不能用實驗手段驗證罷了。要將這點考慮進去,波普就得相應修改他的學說,說明自己的理論和科學一樣,都是建築在不可證明或證偽的基礎上,但研究結果可以用實驗手段驗證。

第九個問題是,波普的“科學的一切理論和知識論本質都是歸納命題,因此只可能是猜測”,這本身就是個歸納命題,所以也是猜測,是否真實永遠無法證明。

最後的感覺是,波普的思維能力非凡且極度敏感,想到的問題非常深刻而且發人深省,但他那些精緻說道本身隱藏的悖論就強烈提示(不說是證明吧)人類認識能力有限得實在可憐。理論越深刻越精妙,探討越根本越深入,就越顯示出這一點,也就越顯示康德實在是人類擁有過的最偉大的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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