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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性與罪行
送交者: soccerfun 2007年02月06日06:11:4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但我在這裡討論罪性,主要是指人性中惡的外在表現,比如說自私、虛偽、妒嫉等。
實際上我對罪性的了解,還是源於基督教徒的一本書《遊子吟──永恆在召喚》。
我想這裡的人可能都看過。】
我又回去看了一下這本書,里程在解釋罪性的時候指的是SIN, 見P138。
人不是因為犯罪行才才成為罪人;乃是因為人是罪人而必然犯罪。P184。
很明顯里程的罪性說的是SIN。你說的罪性是罪行,"指人性中惡的外在表現,比如說
自私、虛偽、妒嫉等。"

你若批評基督教,最好使用人家原來的說法,這樣大家在共同的TERM下可以展開討
論。我想您在引用別人文章的時候最好引用準確,不能根據自己的喜好指哪兒說哪
兒。使用打稻草人戰術等於自暴其短。

既然你的出發點出現了問題,批都沒法批,我就不難為你了,您還是回去重新組織
一下再找個地方發表吧。

下面這一段倒是可以討論一下。
【然而對於群體,從統計學的意義上講,我們完全可以用這個群體平均的道德水準
──“好行為”,來考察它是否能有效的“克服罪性”。這就好比,我們不能用某
工廠生產的一個燈泡,來衡量它的產品質量,其中的偶然性因素過於複雜。但卻可
以抽查5000個燈泡的次品率,以此作為產品質量的測量。 】
燈泡的比喻很不錯。
但是這裡用來抽查基督徒的合格率然後推出聖靈的工作效率時有個難處。
因為很多自稱是基督徒的人,被耶穌斥責為“我不認識你。”
一個貼着A廠家標籤的人不代表就是A廠的產品,您同意嗎?
您最近抽查的結果到底基督徒好些還是非基督徒好些(當然是具有統計學上的顯著差
異)?
在您的抽查樣本中,您是怎麼確定你的樣本是不是具有代表意義?


【3.克服罪性──讀經與修行

如果我們能夠擺脫“神本主義”的孤芳自賞,真正冷靜的觀察人群,就不難發現事
實真相。首先,人和人之間的“罪性”有差別。比如文革時期,同樣一個環境下長
大的,有紅衛兵能把滾盪的開水潑在老教師身上,但對大多數人來講是干不出這種
事的。所以人天生就有良莠不齊的差別。這種先天“罪性”的個體差別,基督教如
何解釋? 】

看出概念不清的危害了吧?
既然你的罪性【主要是指人性中惡的外在表現,比如說自私、虛偽、妒嫉等。】那
就不存在什麼“先天的罪性的個體差別”。你這裡的罪性好像是說SIN,是嗎?
【基督教如何解釋?】
算你今天運氣好,今天不收學費。
根據聖經,人都有SIN(原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這個內因(SIN)在一定外在條件下產生不同的惡行。
在不同的人身上有不同的罪的表現形式。這人沒潑開水,但是拿皮帶打人了。
在人看,這些惡行的程度差異很大,在神看都不及格。
比如姚明比你高很多,但是當我從摩天大樓上俯瞰你們,差別就沒那麼大了。
所有人的SIN帶來的是一樣的後果----死。潑開水的,拿皮帶抽的,喊口號的,看笑
話的,他們的結局都是死。那些在這件惡事上無可指責的人,在其他上面有虧欠。
結局也是死。
先停這兒,想聽下面就得收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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