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另一方面,人若不先想念神的性格,继而观察自己,即得不着真正的自我认识,这是很明显的。我们因与生俱来的骄傲,总以为自己是公正、无辜、圣洁和聪明的;除非我们因证据确凿而深知自己的不义、邪恶、愚蠢和卑污的话,我们若只注意自己而不也注意主,就不能有这种判断,因为惟有上帝是这种判断的准绳。我们既然生性惯于假冒为善,所以虚有义的外表而无其实,便足以使我们满足。当我们所想的只限于人的败坏,而那在我们内外四围的既然都是污秽不堪的,所以我们只要看到稍许洁净一点的东西,便以为是极其纯洁。正如人看惯了黑色,便以略带白色或甚而棕色之物为极白的。诚然,我们的感官很可以帮助我们发现我们对精神能力估计的极大错误。我们在午间看地面和四周的物体,觉得一目了然,目光敏锐,但当举目注视太阳之时,即觉双目昏花,于是只好承认,我们的目光虽能洞察地上的东西,而对着太阳看,就只有模糊不清了。论到我们精神上的禀赋,也是如此。因为我们的眼光若只限于尘世,以自己的公义,智慧和力量为满足,我们必然得意洋洋,自视为半个神明。可是如果我们一旦把思想提高,想到上帝,他的特性,与他那理当作为我们标准的公义,智慧和能力的无上完全,那么,以前冒称公义而使我们心醉的,将要被看为是最大的不义;以前假智慧之名蒙蔽我们的,将要被看轻为极端愚妄;以前看来似乎有力量的,将要被证明是最可怜的无能。我们所看为最完全的,与神的纯洁却有天渊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