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
引言
如果要了解这卷书所争辩的重点,就必须将它所处的特殊情况存在心里。保罗曾将信耶稣基督就必得救的福音传给加拉太人,他们原是外邦人的族群,曾热诚地欢迎他,并且有许多人信了(4:14-15)。但是,后来有一些犹太教思想的基督徒教师去访问他们,并且告诉他们说,单信耶稣基督是不够的,他们还必须受割礼,并且遵守摩西的律法。这些教师进一步对保罗的使徒资格表示怀疑,并且设法破坏他的威信。我们不难体会到保罗在驳斥律法主义者的教训,并为他自己的论点以及他所传扬的福音真理作辩护时,是何等忧愤交织,而又深切关心。
本书所争论的问题,在今日的形式虽有不同,但其意义并无二致。蒙神悦纳,是靠我们的任何努力所赚得的,还是如福音所宣告的,是藉著基督救赎之功所白白赐给人的恩典,而单单因着人的信得到的呢?这卷书长久不变的价值,在于保罗在圣灵的默示下,对这个问题所提供的答案。
[大纲]
1:1-10 前言
1:11-2:21 保罗宣称他所传的福音非来自人,乃是从基督的启示而来。
3:1-5:1 蒙神悦纳非由于遵行律法的命令,而是由于信靠耶稣基督。
3:1-9 由亚伯拉罕的事例,证实他们自己经验的事实。
3:10-14 在律法之下的人绝望的情况,只有藉着基督的死,才能将他们救赎出来。
3:15-18 原来的应许之约并未被律法取代。
3:19-24 律法真正的功用。
3:25-4:7 信基督的人的福分。
4:8-20 呼吁他们不必背道。
4:21-5:1 从律法本身来说明信徒属灵的自由
5:2-6:10 基督徒的生活:(1) 信、望、爱; (2) 顺着圣灵而行。
6:11-19 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