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基督的宝血可以洗净你过去、现在、未来,一切的罪。
因此,如果基督真的为你死了,你就必定得救。
(这对选民来说,是个多么大的好消息。基督真的为我死了!那么,我唯一可能的回应,就是为祂而活!我本来是死的,祂为我死了!所以保罗可以说: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
因此,如果我们说基督是为所有人死的,那么,所有的人都是得救的 (只是有些人知道,有些人不知道而已!)。
但是,事实不是如此。
所以,加尔文主义者说,无论如何,基督救赎工作的范围是有限的。(如果你不是普救论者的话)
只是,问题是,决定这个范围的“原因”(cause)是在人,还是在神。
阿民念者说,是在人:人接受了,基督的宝血才会生效。
(神预先看到、预知人会信,神才预定他)
也就是说,得救终极的因是在人,而不在神。
而加尔文主义说:不!决定基督救赎范围的,是神的主权、神的预定。
因为,救恩出于耶和华,不在乎人意,不在乎血缘,不在乎人的律法,而是神主权的恩典与拣选。
我有空再讨论一下自由意志的一些问题。
简单说,自由意志最大的问题是,他们以为人在堕落的状态,还是有很多选择的自由,可以选择善,也可以选择恶,好像人是中立的。但是,人在堕落中,(注意,当我们说到自由意志的时候,不是说你没有一些生活上的选择能力,例如你今天要吃什么,穿什么。在这方面,人的确有自由意志的选择。但是,我们得承认,人在很多事情是没有自由意志的,例如,我没有自由选择出生在怎么样的家庭,我没有自由意志选择我的父母,我没有自由意志选择我的IQ,我的长相,我的体能。简单的说,人本来就是生在一个有限的选择空间中的。这些都不是自由意志要谈的问题。自由意志主要是在说你和神的关系上,你失去了选择的能力。因为,这已经不是你堕落的本性(灵已经死了)所能作出来的自由选择。因为,人是死的,是已经死在过犯罪恶中的了。我们在属灵的事上,的确是死了。所以,耶稣才会说,我们需要重生。
这才是人真正的实情,而不是如阿民念者说的,人还没有彻底堕落;或者说,人虽然全然堕落了,但是神给了每个人先在的恩典[prevenient grace],让人回到一个中立的状态,可以作出自由的选择,然后人才按照这个选择来审判人。再说一次,巴刻说,这是阿民念者的哲学预设:一、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是无法相容的,因此,与人的责任也是无法并存的;第二、能力限定了责任。神如果没有给人能力,人就没有责任。这不是圣经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