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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劉志雄《神跡奇事》(35)-- 神的三種應許
送交者: adajo 2008年09月17日17:02:5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神的三種應許
  聖經的應許至少可分作三大類,第一類是一般性的應許,譬如約翰福音三章16節:“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這個應許是給世界上所有的人,一個人只要信耶穌就不至滅亡,反得永生。我們都可以抓住並得着這個應許。   但有的應許不是給每一個人的。第二類應許只給基督徒,譬如希伯來書十三章5-6節;羅馬書八章28節的應許就不是給所有人的,如果不是基督徒,這些應許在生命中就沒有功用。   羅馬書八章28節說:“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  對未信主的人來說,生命中有許多事不見得會叫他得益處,反倒叫他有虧損。其實就算是基督徒,有些事情也不見得會叫我們得益處,也會叫我們受虧損。為什麼?因為不愛神。要想抓住那應許,得先看看身分對不對,條件有沒有符合。   第三種應許也只給少數人的的。這應許是神對特定的某個人的應許,只對那人有效。譬如創世記十二章2節,神對亞伯拉罕有很多應許,應許他名必為大、後裔要遍滿全地,比天上的星還多等等,你我並不能夠得到亞伯拉罕的應許,神沒有應許你跟我的名為大;沒有應許你跟我的後裔要多的不得了。那個應許是神給亞伯拉罕的。別以為這是聖經的話、是神的應許,就憑信心去抓這個應許。   你我抓不住這個應許,也得不着,就算得着了,恐怕也未必是從神那裡來的,因為那應許是給亞伯拉罕的。   又譬如撒母耳記下十二章11-14節記着,大衛犯罪後生了一個兒子,神說這兒子必定要死。神的這個應許,跟你、跟我都沒有關係。無論有沒有信心都不會抓到這個應許。  聖經也沒有說過神會醫治所有病人。聖經哪裡教導只要有病,到神面前去,神都醫治?只要有信心神就醫治?沒有!如果有信心神就醫治,那基督徒都不會死,因為基督徒都有信心,都相信神。事實證明基督徒也會因病離世,神沒有應許要醫治每個疾病。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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