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路加福音一章三十五節,約翰福音一章一節,十四節,希伯來書一章三節,約翰福音十四章九至十節,五章十九節,七章六節,五章三十節,七章十八節,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腓立比書一章二十至二十一節上,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四十五節下,約翰福音一章十二節,哥林多後書三章十八節,馬太福音十一章二十九節,彼得前書二章二十一節。
壹 四福音啟示基督這奇妙的神人,曾活出一種充滿了神聖生命為內容的人性生活:
一 藉著成為肉體,祂將無限的神帶到有限的人裡面,兼有神人二性—路一35,約一1,14,西二9。
二 祂是三一神與三部分人的聯結、調和與合併—利二4~5,約十四10~11。
三 祂是完整的神,有真實的神性與超絕的神聖屬性—太一18~23:
- 祂有神性連同神聖的屬性,作祂的內容與實際,為著彰顯神。
- 祂是由神聖素質成孕的那一位,有神聖的屬性作祂人性美德的內容與實際,使空洞的人性美德得著充實—太一18,20。
四 祂也是真正的人,有真實的人性與完美的人性美德—路一26~35:
- 祂有人性連同人性的美德,以盛裝神並彰顯神。
- 祂是由人的素質而生,有人性的美德,為要將這些美德拔高到一個標準,配得上神的屬性。
貳 主耶穌在祂地上的生活裡,完成了宇宙中最大的事,就是在祂的人性裡彰顯神—來一3,約十四9~10:
一 祂藉著芬芳的美德,在祂的人性裡彰顯全備之神豐富的屬性,而使神顯現出來—路十25~37與34註,提前三16上。
二 在祂的生活裡,祂的心思、意志、情感成為盛裝神的生命和神的心思、意志、情感的器官。
三 不是憑人的生命,在人的美德裡彰顯人:
- 祂不從自己作什麼—約五19,30上,八28。
- 祂不從自己說什麼話—約十四10上。
- 祂沒有自由照 自己生活—約七6,8。
四 乃是憑神的生命,在神的屬性裡彰顯神—約五30,六38:
- 祂不尋求自己的意思,只尋求神的意思—約五30下,六38,太二六39,42。
- 祂不尋求自己的榮耀,只尋求那差祂來的父的榮耀—約七18。 與那住在祂裡面的父配合,以完成祂的經綸—約十四10下。
參 主耶穌這第一個神人的生活,是許多神人生活的原型:
一 這生活將祂構成為原型,使祂現今能複製在我們裡面,而再次活在我們裡面—加二20,腓一20~21上:
- 第一個神人之神人生活的歷史,需要寫到我們眾人裡面—林後三3。
- 祂現今尋求在信徒裡面,過祂在地上曾經活過的生活;祂在我們裡面仍然過著一種神聖屬性和人性美德所組合的生活—約十四19下,林後十1,十一10。
- 那住在我們裡面的基督,仍是具有神聖屬性所加強並豐富之人性美德的那一位—加二20。
二 基督憑神聖的生命過人性的生活之後,在十字架上完成了包羅萬有的死,復活成為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 這靈包含主彰顯神之奇妙生命的元素。
- 神人複製的頭一步,乃是我們需要在我們靈裡由是靈的基督所重生,有祂神聖的生命和性情—約一12,三6。
- 然後我們需要在魂裡被變化,有祂神聖的屬性拔高、加強、豐富並充滿我們人性的美德,使祂在我們的人性裡得著彰顯—林後三17~18。三 我們不是在外面模倣祂,乃是在靈裡翻印祂,照祂的榜樣生活,而成了祂的複製—太十一29下,彼前二21與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