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读者和学员都问到恐龙的问题。据说如果圣经没有提到过恐龙,或者如果圣经不能符合进化论所编造的恐龙神话,就可以反证圣经的错误。不过我们能知道的反面教材很多——比如圣经没有提到过电子计算机,这既不能证明圣经是假的,也不能证明计算机是假的。但是基督徒不应该回避这类貌似尖酸得意的问题,因为实在说来,这类问题根本就不是什么难题。也许正相反,恐龙恰恰提示我们,圣经作为神的话语,是唯一可信的,不能被颠覆的。我在任何场合都坚守“圣经绝对正确,一句也没有错”这样的原则;若我因此让人反感,我就把荣耀和赞美归给神。
1、圣经没有提到恐龙这个字实在太正常了,就像圣经上没有奥巴马这个字一样正常。恐龙(Dinosauria)最早大约于1822年在英国被发现。定名是在1842年,由英国古生物学家理查·欧文(Richard Owen)正式提出。Dinosauria这个名词衍于希腊文,deinos/δεινός,意为“恐怖的”或“极其巨大的”,sauros/σαύρα意为“蜥蜴”。圣经早在恐龙这个名字出现之前就定稿了,所以圣经上没有恐龙这个名字是自然而然的。不过我今天的解释至少有三点与其他圣经学者不同。其一,恐龙可以上溯到创世的第五天,而不仅仅是第六天;其二,我完全否认间隙论的任何价值。其三,我们要借助于希伯来文追查恐龙的踪迹,事实上,恐龙很可能有它神学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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