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侯佩岑要出嫁了,大喜之时,侯妈妈“爆料”女儿还是处女。网上说因为侯佩岑“守身如玉“,要将“第一次”献给丈夫。所以,侯佩岑赢得了2亿豪宅的奖赏。 前几天看到一个讲“处女”“初夜”的新闻。据报道,新西兰一位名叫“独一无二的女孩”的19岁女大学生在网上宣布,她以4万5千美元的价格,成交了她的初夜。 如果侯佩岑因为是“处女”而得婆家的奖赏,是不是可以说侯佩岑的初夜是以2亿元成交的?如果是这样,侯佩岑和“独一无二的女孩”无非是价高价低的同一种"处""初"交易。 再前两天和一位朋友聊天,她说一位50岁还是处女的姐妹被介绍给一位60岁离异的男性。那男的一看这女子的照片,开口便说“这人怎麽看着像妇人?”。NND, 人家还没挑他不是原装的呢! 一代一代,女人被教导守“处女”,“初夜”是为了一个“配得“的婚姻。一个女人如果能把“初夜”献给她结婚的对象,就能流芳百世。那男人呢?自古以来,有 没有人那个男人因宣布“我是处男”而博得社会的特别嘉奖和女人的特别青睐?有没有一个女人在新婚之夜,要诚惶诚恐地发现结婚的对象是不是“处男”的?似 乎,男人“处”不 “处”,"初"不"初"和忠不忠没关系。这一条“处”律只适用于女人。 还有,为什麽男人和这个社会不大力嘉奖那些“老处女“呢?(注:没有贬低的意思,只是用一个大家常用的词),这些女人不是比那些十八,二十的处女更坚贞忠诚吗? 说到底,在男性主宰社会里的“处女“,”初夜“的后面只有一个字——“淫”,只有一座道德的大山死死地压在女人的身上。 那我的意思是要反”处“,支持"泛性"吗?非也,我的意思是如果要拿"处"立标准, 那麽,“处"和"初"应该是男女双方共同的标准。并不是对女人是“必选”,对男人是“可选”。 其实,这个世界上最可歌可泣的爱情不是“处女”的爱情,而是旧约中先知何西阿娶淫妇为妻的绝唱。因为,爱不是道德竞赛,不需要谁比谁更高尚,更不需要谁对谁抱歉。真爱里没有责罚,没有惧怕,只有恩典,怜悯,和无条件的全然接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