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两个共同的毛病
第一,爱重复地唠叨同样的事,比如永生的事,尽管这样的事永远不知真假。原因是什么呢?因为需要加强信心。为什么需要加强呢,就是因为信心不够。为什么会信心不够,因为不是事实。其实是废话,如果是事实是还用信心吗?比如老夫说奥八马是美国总统,这件事还需要信心吗?当然不需要,因为是事实。正因为不明真假,所以要不停地唠叨,而且必须扎堆地唠叨,以彼此鼓励。其实你如果真的有信心还唠叨他干吗呢,越唠叨就越能证明你信心不够。
第二,爱“证明”神的存在,尽管这样的“证明”往往漏洞百出,无法自圆其说。
比如有人说“人可以把伪造的家谱当成是实实在在的记载,却把实实在在的记载当成不可证实也不能证伪的宗教。”,他认为圣经就是个实实在在的家谱。按照他的逻辑,既然任何家谱都有假造的可能,为什么圣经里的家谱就一定可靠呢?其实,按圣经中的记载,亚伯拉罕大概只是六千年前,而人类被证明已存在了至少几百万年了。
又如,“DNA证明你真是你父母所生的。但你能证明你爷爷是你爷爷的父母亲生的吗”,这都是伪命题,有必要有证明“你爷爷是你爷爷的父母亲生的”吗,老夫只知道每个人都有一个父母,这就行了,最早的那个人是不是上帝造的有谁知道。老夫说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你拿什么反驳。
又如,“正如你相信你可用DNA证明你是你父母亲生的,我也可以用DNA证明,谨守神诫命和为耶稣作见证的耶稣门徒与耶稣同有耶和华神的DNA,同是耶和华神籍他不朽的道种(神的DNA)而亲生的儿女。从所接的果子就能认出谁是耶和华的儿女。”,非常荒谬。DNA是科学的东西,是可以证实的,你的“DNA”是什么东东?证明上帝干吗用科学概念,任何科学的东西都证明不了上帝,不是吗?
诸如此类种种,全是逻辑混乱的产物。其实基督徒不明白,越想“证明”就会越漏洞百出,因为根本就没有任何证据,所需要的就是信心。忘了是某位神学家说的:“with faith, no explanation is required;without faith, no explanation is possible”。
faith,就是“不讲理”,也就是说,“我就信了,你爱信不信”,什么时候基督徒不用再唠里唠叨,再“强词夺理”,那就是信心真的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