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到以色列旅行,當地一位帶領我們的導遊,對於聖經的知識,實在非常豐富。每次到了一個景點,舉凡與聖經人物、地方或故事有關的,他都能夠引經據典詳細講解。有時候因留心聽他講述,竟與景物匆匆擦身而過,不及細看。雖有點可惜,但轉眼之間,已被他的博聞強記所吸引。他能夠將聖經所記與現代生活結合,彼此相接,穿越時空,完全不着修飾的痕跡,看似不費吹灰之力,順手拈來,卻又恰到好處,簡直令人歎為觀止。先前壓在心底的可惜,已不知掉了何處!
整個旅程,讓我感到最震撼的,就是他帶我們參觀耶路撒冷城外的一座教堂,是在大衛兒子押沙龍之墓不遠處的『雞啼』教堂。這教堂的前身,是2000年前古猶太人的公會即Sanhedrin所在地,就是當時猶太人最高宗教民事的評議會,和類似現今最高法院的一個地方。當時猶太人被羅馬人統治,猶太人只能擁有民事訴訟權。一切訴訟都是在該公會審議。而有關民事以外的訴訟,則率歸羅馬政府!
該教堂樓分三層。在該處工作和居住的人有長老、法利賽人、和祭司,各據一層!三層以外的最底層,是一個地下室,有如現今之地庫。所不同的是,該地下室是一個完全黑暗不見天日的地方。裡面不能有燈或火把,這是用來囚禁犯人的地方。入口是在室之頂部。每逢有新囚犯,或一切食物和水需要被送進來的時候,都是用繩子把人或食物吊下去的。個人的方便也在斗室之內,犯人只能與『糞』同眠,想來實是嘔心。既只得頂上出口,犯人想要逃走,機會幾乎等於零!
當導遊把我們引到這地下室之後,他首先脫去帽子,也要我們把帽子脫下來,然後他徐徐從背包取出聖經,莊而重之、恭恭敬敬地翻開舊約聖經詩篇第88篇。他說,當讀聖經的時候,你們要安靜,同時要把自己代入詩篇所描寫的情景之中:
『耶和華拯救我的神啊,我晝夜在你面前呼籲。願我的陡孢_到你面前;求你側耳聽我的呼求!因為我心裡滿了患難;我的性命臨近陰間。我算和下坑的人同列,如同無力(或作:沒有幫助)的人一樣。我被丟在死人中,好像被殺的人躺在墳墓裡。他們是你不再記念的,與你隔絕了。你把我放在極深的坑裡,在黑暗地方,在深處。你的忿怒重壓我身;你用一切的波浪困住我。(細拉)你把我所認識的隔在遠處,使我為他們所憎惡;我被拘困,不得出來。我的眼睛因困苦而乾癟。耶和華啊,我天天求告你,向你舉手。你豈要行奇事給死人看嗎?難道陰魂還能起來稱讚你嗎?(細拉)豈能在墳墓裡述說你的慈愛嗎?豈能在滅亡中述說你的信實嗎?你的奇事豈能在幽暗裡被知道嗎?你的公義豈能在忘記之地被知道嗎?耶和華啊,我呼求你;我早晨的陡嬉_到你面前。耶和華啊,你為何丟棄我?為何掩面不顧我?我自幼受苦,幾乎死亡;我受你的驚恐,甚至慌張。你的烈怒漫過我身;你的驚嚇把我剪除。這些終日如水環繞我,一齊都來圍困我。你把我的良朋密友隔在遠處,使我所認識的人進入黑暗裡。』!
當他讀完之後,他說,你們知道嗎,詩篇裡面所說的『我』,是誰?他就是主耶穌基督!為什麼呢?因為主耶穌被拉到公會接受審訊,被大祭司和與會者定『罪』之後,『他們就吐唾沫在他臉上,用拳頭打他;也有用手掌打他的』,一直到雞啼的時候,已經到了大約在早上五點,正是彼得三次不認主之時(馬太福音26章67-75)。然後,到了『早晨,眾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大家商議要治死耶穌,就把他捆綁,解去,交給巡撫彼拉多。』(馬太福音27章1-2節),從雞啼大約五點,到祭司和長老決議將耶穌送交巡撫彼拉多審訊,時間的相差,可能有1至3小時。這段時間的等候,主耶穌必定會被羈押在該地下室內。
當我站在那兒,想到主耶穌與那位殺人不眨眼的巴拉巴,和釘在耶穌旁邊兩位無惡不作的犯人,同時被囚禁在這細小,黑暗,污穢、臭氣薰天的環境當中,並且要等候可能數小時,在黑暗當中他受到何種的攻擊欺侮,不得而知,但我的眼不禁熱了。
回來後,我沒有深究在神學上,是否真有其事,導遊是猶太人,很可能屬於Messianic Jews (猶太教結合基督教福音派神學—相信耶穌是彌賽亞即救主者),對於聖經的背景,他們可能比外邦人清楚。若果這假設是真的話,我們對主耶穌的虧欠,比以前的認知就更多更大了。
文初提到押沙龍之墓,當猶太小孩子每逢經過這墓時,父母都教他們說:shame! Shame! Shame! 即羞恥! 羞恥! 羞恥! 皆因押沙龍為了個人的私欲,曾追殺父親大衛,搶奪王位。是大逆不道,為萬人唾棄。其實我們所犯的罪,有那一件不是為了個人的私欲,又有那一件不是羞恥的呢!
寫到這兒,我想起了幾句歌詞,很抱歉,不是聖詩,是王菲唱過的,歌的名字忘了。有幾句是這樣子的—『無論世界有多大,我眼中只有你,只因我喜歡你』。想想看,若不是主耶穌眼中只有你和我,他會這樣子肯為我們所犯的罪受苦,甚至受死嗎?他還會肯為那些釘他十架的人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嗎?
主耶穌啊,感謝袮為我的罪受苦受死,我實在很虧欠袮,求袮加深的原諒我,但願世人都感受到袮的大恩和大愛,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