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弟兄论点:“第一、马可福音16:20的重点是“传道”(τὸν λόγον βεβαιοῦντος)而非神迹。把这节经文的重点放在神迹而非传道上,就是精神错乱和极端。” 我认为突出神用神迹同工见证所传的道,有什么不可呢?更不可用此论断自己的弟兄姐妹精神错乱和极端,因为你不能凭这个观点(即使有偏差)判断他们的信仰,你自己可以回答你这个态度是否成问题。即使你在这点上对了,如果其他地方你也偏差了,你喜欢人委婉耐心地引导你认识呢,还是让人家刻薄地说你呢? 我现在向弟兄请教几个问题: 问题一: 是谁在行神迹呢?难道人有能力行神迹吗?还是你认为人奉耶稣基督的名靠魔鬼的能力行神迹? 问题二: 是谁在传道呢?是神自己还是信的人呢?人是否可以靠神说也可以靠自己说?那你如何知道神确实与你同工呢?虽然你可以相信,你可以认为,但是你如何证明?你被神差遣的凭据是什么? 我虽然不是传道人,甚至不是教会的同工,只是普通信徒,但是我和周围的人作见证,神一直是用神迹同工的。我曾经给一位伊朗来的穆斯林传福音,我们一起祷告 的时候,神当场就医治她,我自己无任何感觉,她却感受到如同电流经过她的身体,甚至让她倒在我身上。我如果愿意,我可以做很多的见证。 耶稣当初就因为人的不信不多行神迹,今天也一样,他需要人相信,要知道那些人追着找耶稣,不是“因为见了神迹”,而是“因为吃饼得饱”,(你可以去看一下圣经是否这么写的)。那些不信的人将眼 睛注视在饼上,不知道弟兄为什么也将眼睛看在饼上。饼是必朽坏的,神是希望那些人看到如果不是神怎么会有这样的神迹呢,因而来寻找神求不朽坏的祝福;今天 也是一样,神迹背后是神,任何传讲神的话语的人,都应该用诚实的态度拷问自己的信心,问问自己是否真的得到了神,神是否与自己同工见证所传的道。 愿神怜悯我们一切的无知,饶恕我们一切不是有意的对他得罪和对肢体的得罪,帮助我们得着耶稣基督,有他的心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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