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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
送交者: 以西缅 2013年02月08日23:47:53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下面的文章是我们神道出版社在十几年前出版的由现在仍然健在的九十多岁的黄得恩弟兄写的,非常详尽扎实。我们现在的认识是在此基础上又加深了一步。


“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
--约翰福音5:23

目录

一、“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了)你”(来5:5)


二、“道成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1:14

三、“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来2:14

四、“神的圣者”(约6:69

五、“基督为儿子治理神的家”(来3:6

六、“他们就问他说「你是谁」?”(约8:25“耶稣说,你们说我是谁”(太16:16

七、“神在肉身显现”(提前3:16

1、就主的肉身言(sarx肉体,肉身同字)

2、就主的身体(soma)言:

八、“被圣灵称义”(提前3:16

九、“超乎万人之上”(雅歌5:10“胜过膏你的同伴”(诗篇45:7

1、从生命来看

2、从形像来看

十、“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约5:23

十一、“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来2:17“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来4:15

十二、“他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来2:18



认识、承认并宣告耶稣是神的儿子(子格的神)是我们的信心的关键和基本点,是“天上的父指示的”(太16:15-17),也自然应是我们忠心於主的见证的关键和基本点,因为教会就是以这一个宣告为“建造”的“磐石”(太16:18)。这一真实见证的根基是神藉著“使徒和先知”(弗2:20)而“一次交付圣徒的”(犹3),而且这“已经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稣基督,此外没有人能立别的根基”(林前3:11),又有他“自己为房角石”(弗2:20;参诗118:22,太21:42)。

什麽叫作忠心於主的见证?忠心於主的见证就是回到见证的根基上来,因为这是见证的源头。建造也是同样。建造就是照著神的话去实行出来,爱神爱弟兄,神自然就会将我们建造在一起,因“建造万物的就是神”(来3:4);若不然,我们的建造就是自己在建造(也是建造自己),而且是建造在沙土上,就不会有永远的价值,就会倒塌,经不起将来主对我们工程的检验(参太7:24-27;路6:47-49;林前3:12-15)。

关於主耶稣是神的儿子,倪柝声弟兄曾在1949年一次全国性的长期聚会中郑重地说到:“神的儿子是指主耶稣作人说的,他这个人乃是神的儿子!”他有一次讲到:“假如许可,我真要爬到世界最高的地方,向全世界的人大喊说,耶稣是神的儿子!”他在1972年为主摆上作奠祭之时,写下的遗言是“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赎人的罪钉死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复活,这是宇宙中最伟大的事实”。下面的一句是“我信基督耶稣而死”。他是真有这一个认识而作出了跟彼得和其他使徒同样的承认和宣告。

主耶稣神而人之位格既然是这样的荣耀和重要,我们就需要本著圣经,从十二个方面来看一看:



一、“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了)你”(来5:5)

”在希腊文是gennao,指父“生”子的生,是传递生命的生。本世纪20年代有一位丁浩华弟兄,在他写的《圣灵感生》的小册子(上海广学会出版)中著重指出:在主耶稣降生的这件事上,太1:16的“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是从马利亚生的”,这是跟2-15节的“父生子”的叙述截然不同的一个转折点,就是说主耶稣是马利亚“生”的。马利亚自己能生出这样一位“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来麽?断乎不能。太1:20就清楚地指出:“因她所怀的孕(希腊原文:被生在她里面的是从圣灵来的”,这实在是诗2:7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了你'”这句话的应验,这是子格的神亲自来成为人的“生”,这就是对马利亚的“怀孕”的真实解释。

我们总不要忘记,主耶稣的源头,“从亘古,从太初就有。”(弥5:2)主自己也宣告:“你们是从下头来的,我是从上头来的”(约8:23)。所有的人都“出於地,乃属土”(林前15:47,达秘译为made by dust,用土造的),但独有这“第二个人”是出於天。不认识、不相信这一点,我们就不能珍惜我们主的宝贵和超越。

从神三而一的本质而言,子是从神里面出来的,子成为人依然是子格的神。主耶稣在约8:42中曾说:“……我本是出於神,也是从神而来”。这里的“出於”是希腊文的ek,指他是从神里面出来,又来到这世界。从三一神的位格而言,父是一个位格,子也是一个位格,所以主耶稣在约6:46说“没有人看见过父,除非在神旁边的para = beside的这一位看见过父。”(另译)约1:14……正是在父旁边para独生子的荣光。”约1:1的“神同在”和13:1的“离世”用的都是pros,是两个位格之间的“向著”、“对向”。这一切的话都指明主耶稣是子格的神,从神里面出来,又是与父同在,在父旁边的神的儿子,他真是神的儿子!这样,约8:42可以直译成:“因为我是从ek神里面出来exerchomai),且已来到heeko)。”

这个传递生命的“”是神生、从圣灵生。它用在马利亚身上(太1:16)是应验赛7:14的“必有童女怀孕生子”;它用在伯利恒这个地方(太2:1)是应验弥5:2的预言。

5:5的“你是我的儿子”是指拿撒勒人耶稣“”神的儿子。这里的“”用的是现在时,表明一直的“”。所以当以利沙伯一见马利亚就说“的母”,称在马利亚胎中的耶稣为“”(路1:43)。来5:5的下半句“了你”的“”是现在完成式,所以这一位成为人的耶稣乃是神生的,并且是独生(子),因为只有这一位是“第二个人”、“出於天”、“从上头来”,这就是“大哉!敬虔的奥秘,无人不以为然”

这个“”是从马利亚听见并相信天使所报的信息那个时刻开始的,这就是William Kelly弟兄所说的“这是永恒的子格的神在时间里的显现。”倪柝声弟兄也说过:“亚当是神造的,不是神生的;主耶稣是神生的,不是神造的”。这些是多麽明亮确定地解释真理的话!凭主耶稣这一至高的源头,他就得以作永远的大祭司!



二、“道成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1:14)

”是ginomai是有过程的动作,是成为的意思。新约使用这个动词675次,和合本有113个译法,主要词义是“”、“成为”(和合本用了88次)。罗1:3,加4:4论到主为大卫後裔所生,为女子所生,生在律法之下,都跟本节一样用的是关身形主动态的异相动词,即都是指这肉身是道自己成的,是“”自己来的方式(达秘在这三节经文中四处用come来翻译本词)。腓2:7成为人的样式”用的是跟本节一样的语态,下节的“存心顺服”用的也是这个语态,应译为“成为顺服”。那就是说,主耶稣在马利亚胎中之形成,是道、是子自己成为的,不是由於人的基因、人的血统,不是马利亚给出的。这是主的荣耀!这真是表明,是神为他“预备了身体”(来10:5)!

1:14的“住在我们中间”在原文是“支搭帐幕在我们中间”。摩西造会幕,那十幅绣基路伯的幔子被称为“帐幕”(出26:1),另一幅幔子则挂在至圣所和圣所之间,将二者隔开,被称为“遮掩柜的幔子”(出39:34)。进入至圣所的道路就在乎这幔子。到主在十架上断气时,幔子裂开,又新又活的路就显出来了,从此人人都可以靠著宝血坦然无惧来到神面前了。

这样看来,主活在人间是帐幕,主挂在木头上是遮掩柜的幔子,何等荣耀何等彰显神!这样的荣美是救赎的完美(蓝色、紫色、朱红色线),是义、圣的完美(细麻),包罗万有(基路伯所代表)。即使到了新天新地,还是“神的帐幕在人间”(启21:3),处处都是以马内利,万有在基督耶稣里都同归於一了。

主有肉身是为了献上自己作赎罪祭,作挽回祭,这个肉身必须无罪、无邪恶(无一点恶)、无玷污、且是神圣的,才能成就永远的救赎,这就是来10:4-14的信息。

用在主身上的“”字有三个:一为gennao,是神生;二为ginomai,是道(子)自己成为;三为tikto(生产、分娩),这是神恩待马利亚的福份(路2:7),是马利亚在伯利恒客店马槽旁的经历。但是这个字的复合词“长子首生的”却又是与人无关的,是神自己在宇宙中所成全的(西1:15对万物;西1:18, 1:5指首先复活;罗8:29, 1:5说到独一的长子)。所以,一切都显明主是可尊敬的。

神的儿子在道成肉身之前以“耶和华使者”的名向亚伯拉罕和其他旧约圣徒显现,曾领受过食物(创十八章)。主耶稣复活後,吃过烧鱼、蜂房(路24:42)。马利亚怀过主的“”哺过主的“胸脯”是有福的(路11:27,希腊原文的字面就是这个意思)。但对於物质,主乃是“”物质,却不是“”於物质,因为主乃是於神,於天。

与此相反,我们则是“本”於物质而又“用”物质,所以我们是“属肉体”的、必死、必朽的、有罪住在其中的、从亚当血统而出的人(徒17:26),所以必须“重生”。



三、“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来2:14)

照样”是由para= beside,在旁边)加上plesion= near,近,接近)而成的复合字,是一个副词,它的形容词见於腓2:27的“几乎”。新约只这二处用了这个词,所以是讲“近乎”,而不是完全相同,是同形不同质,是有罪身的形状而不是罪身,有血有肉体但不是受自亚当的血统。

成了”是metacho,是“与分”、“参与”participation於 血和肉体(它是第二简单过去式主动语态直说语气),讲的是一件事实,就是主耶稣自己成了血和肉的身体。这不是和世人所“同有”的血、肉体完全一样,因为世 人所同有的乃是有罪、必死、必朽的,“同有”则必同形同质。主为了成功救赎,就“参与”於人,也有血和肉体,但是不同质。“参与”这个希腊文可以用於神参 与到人的方面来,也可指高级的参与到低级的方面来。所以主是以高於人的血、肉体来参与到人这方面(人也有罪中的血和肉体),以高级的、神自己生的、道自己成的血肉之体--跟人全然相似,但质绝对不同--而来为人受死,以败坏那掌死权的魔鬼。这就是神的救法!

路得是蒙波阿斯“赎回”的,但波阿斯虽是至近的亲属,可还有一个人比他更近。这是一个极佳的预表:主是“第二个人”,跟人同形不同质,主耶稣不在亚当里;在亚当里的人才是与人更近的、最近的。正是因为在亚当里的人不能赎、也不肯赎自己,主才成为肉身,为的是与我们相近,但不是相同。主就是波阿斯所预表的,是近的亲属,并且有爱要赎我们,也有能力赎我们。波阿斯在路得记31213节所行的,正是来2:14的真理。这样,来2:14可以照原文译为:

他也亲自相似地参与血和肉体”(即以高於人的血和肉体来与分於救我们的事,另译)。

从经上我们知道,在主耶稣这一面,他是神格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他里面(西2:9)。这里的“有形有体地”在原文即是“成为身体地”(英文是bodily)。神赐圣灵与他没有限量,主显出他的荣耀不仅仅是在复活後,还在上十字架前登山变像时就显出他自己的荣耀(彼後1:16,路9:32耶稣的荣光”),他高超於一切在亚当里的人,只有他才是与我们“合宜”的大祭司(来7:26)。

归纳起来可以说主耶稣跟我们是:同律而不同源(同生长规律,从胚胎到成人,但胚胎的源头不同),同形而不同质。主内肢体关曾文弟兄是癌症专家,他曾经指出:不同源就不同质。主既然说了他是从上头来的,从神里面出来的,就表明他的本质与我们不同。我们乃是亚当里的人,但主耶稣乃是“第二个人”,是神的儿子。

请注意,经上一提到神的儿子,如果同时用别的名字,必定是与耶稣耶稣基督联用。并且“在……里”这个短句,一般都是用於“基督耶稣”,可是约壹5:20在讲到“在他儿子……里”时,用的却是“耶稣基督”。在约翰壹书里,连“”这一称呼也只是专指主耶稣,而不用在主耶稣以外的人身上。总之,新约中凡是单数的“神的儿子”,必定是专指主耶稣。十字架对面的那位百夫长说得真好:“这人真是神的儿子”(可15:39)。



四、“神的圣者”(约6:69)

彼得在太16:16承认主耶稣是永生神的儿子,在本处彼得还承认主耶稣是神的圣者

神“至圣至荣,可颂可畏”(出15:11)。神的儿子主耶稣同样也被称为神的圣者。从马利亚腹中生的这一位“头胎的儿子”(路2:7)“必称为圣,称为神的儿子。”(路1:35)。

在新约中有两个圣字,一个是hosios。吕振中译为“虔圣”;启15:4独有你(神)是圣的”用的就是hosios。圣经用hosios这个字讲到主耶稣的有来7:26像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由於这样的圣洁,乃有下面的无邪恶(无一丝恶念)、无玷污。主就是这样一位圣者(徒2:2713:35。另见徒13:34圣洁可靠的”,即35节的“圣者”)。这样,主可以说是神圣的,指像神一样的圣。

另一个圣字是hagios,是指分别出来归属於神的圣,是圣别。译为“圣者”而又用在主身上的有路1:35和约壹2:20,连鬼灵都知道主耶稣是神的圣者(可1:24,路4:34)。hagios这个“”字,除了上面的“圣者”外,还有其它的用法:

1、罗1:3圣善的灵”。“圣善”在原文为所有格的名词,指纯粹的圣性,就是纯圣。倪弟兄一次解释说:这不仅仅是讲主耶稣是圣的,而且是讲他是纯圣的,这不同於白皮鞋的白,因它不是纯白,而粉笔则里里外外全是白的,没有一点不白。主是纯圣无比的。正如俞成华大夫说的:主的每一个细胞,每一滴血都是圣的。经文下面讲的复活当然是指身体,主的灵与身体密切相关,主成形在马利亚胎中的身体就是从圣灵来的;不服从圣经真理的人才会将主的灵与主的身体截然分开。这个名词的“圣善”在门徒身上要在主来时才得以完全,而在今生则当常存敬畏之心来不断地成全出来(帖前3:13,林後7:1),但是在主耶稣这一面,则是一出现、一生成在马利亚腹中就纯圣无比

2、约10:36父所分别为圣”。这也是主所特有的,高於一切天使,一切人的圣别。而且是父自己作成的圣别。主耶稣在马利亚身内,父神就为之圣别,使他不受人的任何影响。这个圣别既特别又完全,父将这样特圣的主耶稣差到世上。主在约10:36的话特别是讲他道成肉身的荣耀。

3、“自圣”(约17:19)。主如此作,乃是为了一切属他的人。主耶稣作的都好,都圣,都与人无伤(可7:37)。主的自圣是高原则,是将“在耶稣里的真理”显明出来(弗4:21,根据原文直译)。有弟兄讲过:当主擘开五饼二鱼时,主那时比众人也许更饥饿,但主并没有先吃,这就是主为我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这样高原则的自圣,就成了使我们成圣的真理。

4、“使人成圣”(来2:11)。为此主在城门外受苦,为此他流出宝血,为此他复活、升天、赐下圣灵,为此神使他成为我们的圣洁。他作神的羔羊、作大祭司、作新约中保,都是为了使人成圣且得以永远完全。

这样看来,主耶稣是神圣、纯圣、特圣、自圣、使人成圣。哪里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会有亚当人性的罪在他里面呢?断乎没有!

1:18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可译作“(现在时分词,指一直的是)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述说出来(他指父)”。主所说的“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14:10)指的就是主在地上生活时的情形。我们当如何“心里尊主基督为圣”呢(彼前3:15)?

请注意,彼得所作的两处承认,讲的是主耶稣的两个“是”:一、是基督(“神所立的基督”,路9:20);二、是永生神的儿子(“神的圣者”与永生神的儿子同义)。经上只有耶稣是神的儿子的话,经上没有基督是神的儿子的话,更没有耶稣不是神的儿子的话。但愿我们照著真理的话来敬畏他。



五、“基督为儿子治理神的家”(来3:6)

这个“”(hos),不是“”(estin他是,ei你是,eimi我是)字。这个“”(hos)的字义是:像,正如,行使……的职权(to act as)。因此,全句可译作:“但基督正如治理神的家的儿子”,与摩西在神的全家中“”仆人(也是hos)相呼应。本书作者使用hos而不用“”,说明“是”是指身位,“为”是指行动。来10:20并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基督包括大祭司的职任在内(基督是职任的称谓)。所以这里并不是说基督是儿子,而是说基督(主耶稣职任的名称)行使治理神的家的职权,正如儿子那样(与摩西为神家的仆人相呼应)。这样有别於“是”字的“”,使得任何讲基督是神的儿子而耶稣不是神的儿子的乖谬话,毫无经上圣言可以利用。

我们信耶稣,是信他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约20:31)主耶稣是以这二者叫我们信,所以圣经强调指出耶稣神的儿子。

9:20保罗“并且在各会堂里宣传耶稣,说他是神的儿子”。

4:14……就是神的儿子耶稣”。

帖前1:10等候他儿子从天降临,就……耶稣”。

我们不能说基督不是神的儿子,因为基督和神的儿子是对等的,一个指职位,一个指身位,并且“这位耶稣,就是基督”(徒17:3)。我们更绝对不能说耶稣不是神的儿子。(来5:8的“他虽然儿子”的“”在原文是“”)。

约壹4:15凡认耶稣为(当译作“”)神儿子”。

主耶稣称自己为“人子”(有冠词,为尊称),就是指他是“第二个人”。约5:22说到“审判的事全交与”,27节就说到“因为他是人子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由此可见“”(神的儿子)与“人子”是等同的。特别的是无冠词的“人子”在整本新约圣经共出现三处:约5:27,启1:1314:14,都与审判有关。徒17:31也说到神要藉著他自己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所以神子成为人子,是应当受尊敬的,并且要求我们像尊敬父那样地来尊敬这位“子”。



六、“他们就问他说`你是谁?'”(约8:25)
“耶稣说,你们说我是谁?”(太16:16)

在约翰福音中,人对主耶稣的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你是谁?

主耶稣在地上教训人有权柄,行神迹有能力,还以荣耀美德呼召人。他既能如此,那他是谁呢?他到底是谁呢?这个根本的问题回荡在人类世界已长达近两千年之久。从古到今,所有的可能答案中,只有一个是父神乐意指示人的,那就是:“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约20:31;参太16:16,徒9:2017:3)。

主耶稣在迦拿婚宴上并在十字架上两次称呼他肉身的母亲为“妇人”,这样的称呼刺透了她的心。但因为马利亚清楚知道她在主耶稣身上是无份的,所以她接受主的话,在心里承认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世上最能作此承认的恐怕就是马利亚了。

我们要清楚一点,主的复活是将他原本的所是宣告出来,宣告他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不是因复活,主耶稣才成为神的儿子。我们从罗5:10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藉著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就知道,钉十字架的主耶稣已是神的儿子,并不需要复活才成为神的儿子。约壹4章里的信息很值得我们留意:

9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藉著他得生”

10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

14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

结论在15节:凡认耶稣为“是”)神的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

约壹3:16还说为我们舍命”,他既是主,就必定是神的儿子了。

再说“他是谁?”这个中心问题的唯一答案是:他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他降生,是神的儿子降生!他在世工作、生活33年半,是神的儿子在地上生活、工作33年半!钉十字架的是神的儿子!复活升天的是神的儿子!要再来的也是神的儿子(帖前1:10)!他一直是神的儿子,并不仅仅是在复活之後才成为神的儿子。这位神的儿子就是耶稣



七、“神在肉身显现”(提前3:16)

这节圣经是指主耶稣藉著其所成的肉身而在全宇宙中所成就并成全了的诸般事实,就是新约圣经所提到的“敬虔的奥秘”,只能是指永恒的子格的神--道--成为肉身在时间里的显现,而不可旁指。有人说是指“教会”,那是大错,教会能是神在肉身显现吗?断乎不能!人不是神。能被称作“神在肉身显现”的,客观上说,只能是指道自己所成的肉身,具有“我与父原为一”的实质(约10:30),就能如同父受到尊敬一样地也受到尊敬,因为:

(1) 希腊原文的许多手抄本的“”字是hos(义为“”,形容词的关系代名词,主格,阳性,第三人称单数),如若是指教会,则需用阴性代名词。

(2) 从“显现”到“被接”的所有动词都是过去被动式(直说语气,第三人称单数),所描述的都是已经成全了的事实,即主耶稣:

已经显现--这是神在被称为“圣者”之无罪肉身里的显现,同主耶稣藉著他的身体--教会--的显现有所不同,主在我们里面和中间的显现是恩典的显现,是没有宝血的遮盖就不可能的显现,是忽而可见、忽而不可见的显现,就好像主复活後向门徒的显现一样(太28:8-9;可16:9,12,14;路24:15,30-31,36-42;约20:19-20,26-29,21:4-13);

已经被称义--这是指义的被称为义,同我们的称义不同,我们是不义的因著主耶稣的救赎才被称为义,是恩典的称义;

已经被天使看见--在已过的时间里,是谁被天使看见呢?主在地上这段时间内所成就的,很多是人未曾(也不可能)亲眼看见的,如:在马利亚腹中成为肉身,死後进到阴间传道,复活时肉身的改变等等;

已经被传於外邦--是谁被传於外邦呢?是教会吗?断乎不是。我们不是传讲和高举教会,我们乃是传讲和高举教会的元首,正像保罗所说的那样:“我们不是传自己,乃是传基督耶稣为主”(林後4:5,参看Henry Alford希腊文新约所作的注解);

已经被世人信服--是谁被世人信服呢?是教会吗?断乎不是。我们不是让人信服教会,而是让人信服那位曾被悬挂在天地之间、为教会舍命的耶稣基督。世人也确实信服了他,连不接受他的人都不能指证他有罪(约8:46),即使在今天还是如此;

已经被接在荣耀里--教会是否已经被接到荣耀里去了呢?答案是显然的。“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约3:13),而且“天必留他,等到万物复兴的时候”(徒3:21)。“我们既然有一位已经升入高天尊荣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儿子耶稣,便当持守所承认的道。”(来4:14)我们持守历世历代所承认的真道了吗?愿主怜悯我们。

从“神在肉身显现”这句话我们看到:

1、 就主的肉身而言(sarx肉体,肉身同字):

他由道成了肉身(约1:14)是成为罪身的形状,作赎罪祭并藉著这无罪的肉身定罪了罪(罗8:3);

他的肉身不见朽坏(徒2:31,即2:21的“圣者”);

主的肉可吃(如逾越节羊羔,如同坛上之物,祭司可以分享,约6:51,53-56);

在他这圣洁的肉体里,他使万有与神和好(西1:22);

藉著他的肉身废了冤仇(弗2:14)使犹太人、外邦人成为一体。

幔子就是他的肉体(来10:20)。世人的肉体中有罪住著;但是在主的肉体中却是神格一切的丰盛所住的地方,他的肉身被称为“圣者”(西1:192:9;对照罗7:18,19)。肉体包括身体和魂(西2:11脱去“犯罪肉体的身体(somatos ton hamartion teis sarkos)”,加5:24肉体与肉体的情和欲”,约1:13肉体的“意志”和合本译为“情欲”),换句话说肉体就是人,“凡有血气的”,原文就是“一切肉体”(all flesh,参徒2:17;彼前2:24;罗3:20;路1:6)也就是一切的人。

我们必须认识到主耶稣的肉体和我们从亚当遗传下来的肉体的不同,也就是他这个人与世人的不同。外形、生活规律与人相同,但内质却完全不同,他是神而人的身位,用诗歌上的话:

耶稣!你名何等芬芳, 在蒙恩人身上!
得救罪人,心里所念, 无一像你这甜。
神来为人,所表恩义, 你名包含无遗;
天上生命,世间生活, 神在你身显著!
耶稣这名,表明大爱 如何忍受祸灾,
这名说出我们零丁, 天上如何同情。
耶稣无罪,为我成罪, 使我蒙恩受惠;
你舍你身,来得我心, 今後你重我轻。
提起你名,我心即伏, 敬拜救主我主;
你爱救我,我今归你 这超人上的你!

“人”(肉体)在宇宙中的地位,从创造之初,即是美好可羡的;既是为神的荣耀而荣耀神(赛42:8),又有权管理地和万物(创1:28,诗8:4-8)。亚当犯罪失落了这一切,但主耶稣作为“第二个人”,比这更高地得了万有。他站在神而人的身位上,藉著十字架的死,成就了宇宙中极大的顺服。因他所流的血,万有与神和好,这就是幔子裂开所见证的。谁能与万有有关,使万有与神和好且在他里面归於一?唯有“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提前2:5)。

这位“神在肉身(肉体)显现”的主,藉著他宝贵的肉身在十字架成就了两件事:一是作了赎罪祭,二是定罪了罪(英文是condemned the sin,表明主耶稣是主动、彻底地拯救我们)。在罗8:3中,“”是“定罪”这个动词的直接受格;“在肉体中”是凭藉格,应译为“藉著肉体”。主藉他那圣洁无比,顺服无比的肉体定罪了在人肉体里面的罪,在人“我”里面的“罪”。罪不能再伪装了,罪不能不失势了。这样,对人肉体的罪,一切属主的人靠著主都会--也都能--定罪它,不让它有丝毫的地步。这是因著主的肉身、主的意志、主的愿望、主在十字架上都已成全了所要成全的一切而有的荣耀。

谁能知道罪的究竟?谁能知道神对罪的忿怒?只有成为肉身的至高神的儿子--“--能知道。主就是在这“”里亲自担当了我们的罪,向罪死,“定罪”了罪。谁可贬低主的肉身?谁可不信主道成肉身的荣耀呢?“”就是“吃主的肉”、“喝主的血”,指完全彻底地接受主所是,主所成的。


在主耶稣的肉体中是神而人的位格,他的全人--灵、魂、体--都至圣至荣(约10:15)。主说“我与父原”(约10:30),原文无“”这个字;“”在原文是现在时的“”字;“”是中性形容代名词,指本体内质,是本质上的“”,位格则有父、子、灵的区分。主的魂(魂常常用来代表全人,每一个人就是一个魂,徒2:41的“三千人”在原文是“三千魂”)能为我们舍去(“给出”,约10:17,18)作为赎价,他的魂就必不被撇在阴间(徒2:27)。神来作人,这样的人具有完全的神格、神性,又是人性的至高、至圣(世人则罪在“”中,弥6:7,按原文译)。

主的肉身,曾被比作通天之梯(约1:51人子”),称为“幔子”(来10:20,进到至圣所--神面前的路就藏在其中,幔子裂开,路就出来);他的身体是圣殿所比拟的(约2:21);在约六章他又以吗哪作比拟,主的肉体是从天降下的真粮,能使人得以活在属天的国度里。

根据约壹4:2,出於神的灵的必承认耶稣是“成了肉身”(肉体)来的,就是承认子格的神显现来作“第二个人”,他出於天,他的血、肉是和圣灵同归於一的,是圣洁无比的,是纯圣的、全圣的、特圣的(约壹5:6-8)。

主成为肉身是作全人类的主宰和救主。全人类不分犹太、外 邦人,都是他所救赎的,都能靠他称义。犹太人、外邦人的分隔是人的罪性使然,使人彼此间分门别类,甚至成了冤仇(如同摩押人、以东人、以实玛利人对犹太 人),有的差别是律法权威性的规定,为保选民的圣洁,这些肉体的分别、畸化、冤仇怎能了?怎能结?感谢主,有他的肉身上了十字架,他就成了我们的和睦,使犹太人、外邦人在他里面成为一个身体,一个新人,得以进到神的面前。这都是因主成了肉身。

因著这一切,保罗在启示中归纳说他是“神在肉身显现”,神的智慧、爱、圣、义、恩、慈、大能……都在此“显现”,这真是,奇中之奇,智中之智!这个肉身,这位“”,实在是神的奥秘!敬虔的奥秘!

2、就主的身体(soma)言:

主的身体是你()为我预备了身体(预备是全美的意思,来10:5);

他自己在他的身体内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2:24直译);

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擘开的(路22:19,林前11:24);

你们藉著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罗7:4,下文的“叫你们归於别人”即“复活的主”)

伯大尼的马利亚在主钉十字架前,就曾用香膏我们主的身体(太26:12),因为她认识到主肉身的尊贵(虽然当时并不知道主的肉身会复活)。然而对於我们这些有罪在其中的人,一提到“身体”就常常想到羞耻、软弱、限制、罪身、取死的身体、必死必朽坏等等。更有人一看到主饥饿,走路困乏(约4:6),就以为主有身体就也跟亚当子孙无异。但不要忘记:主是“第二个人”。按林前15:42-44看,那荣耀、刚强、属灵性(发表灵)、不死不朽的身体,在人是指将来;但在主自己,虽然在形状上与我们一样,但实质上他已是这种情形。因为他是“第二个人”,因为他是以“”所成的“肉身”来到我们中间的。世人有病有痛,主耶稣用能力担代(太8:17),从他身上有能力出来,一句话就能赶逐污鬼。主耶稣说:“我对你们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6:63);主“原不能被死拘禁”(徒2:24),他经历过死,本是为著我们,此後“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罗6:9);他是神的圣者,本不能见朽坏;他在变像山上显出他自己的“威荣”(megaleiotees大荣光,彼後1:16),让三个门徒亲见“耶稣的荣光”(doxa9:32); 他从远处就知道拿但业(虽然身体不在一起);他在地又在天,又在父怀里。主耶稣甘愿受限制(为了顺服)甘愿受苦、受死,这不是为了别的,乃是为了成为顺 服,成为赎罪祭,使我们既能领受他的救恩,又能交通於他的苦难,效法他的柔和谦卑,效法他的顺服至死,走神要我们走的道路,得以进入荣耀。

从主的有身体,给我们看见一个绝对的完全,不只是本性本质的完全,且是顺服上的完全,这就是来5:8,9的真理。这个完全藉主耶稣在客西马尼经过鏖战的祈祷恳求而接受苦杯(那上十字架受神对罪和罪人的公义审判,从午正到申初,为神离弃的刑罚)得以成全。这不是说主的本性有任何不完全,而是说主作为救主,作永远大祭司的条件的永远完全,是顺服的完全。这在宇宙中是独一无二的。

感谢神为主预备了身体,得以与人联结、为人受苦、使主经历人的生活(但罪的生活除外),真能作慈悲忠信的大祭司。这是真葡萄树!这是好牧人!这是通天之梯!这是神与人同住相交、人得以亲近神的帐幕圣殿!他是我们的避难所--旧约逃城所预表的(来6:18)。因意外杀人而躲避报复奔向逃城的人只有一个指望,即当时的大祭司还活著。我们更有福,因为有神的儿子主耶稣作永远的大祭司,长远活著,为我们祈求。

帐幕”是神同在的荣耀,主道成肉身、有身体、复活後以“别的形像”向属他的人显现(可16:12直译);将来在他来时,我们蒙恩得以见他真体(约壹3:2的“”他,就是约3:36的“”永生)。不信就根本不得“”,何等大的损失啊!这个“”甚至使我们的身体在将来得以变化,得以与他相像。所以,“神在肉身显现”是荣耀、是救恩、是祝福。



八、“被圣灵称义”(提前3:16)

前面已经提到,称义有两种:一种是正面的,是因为其所是、所为是完全的而被称义,简单来说就是义的被称为义。像罗3:4所说的那样,当神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原文就是“被称义”),即被众天使,众蒙恩属他的人承认:神是公义的(参启18:20)。太11:19,按原文是“智慧总被其子女称为义”,主在这里要表明的意思是:不论智慧(这时成为有血有肉的人)是这样作还是那样作,都会被属於他的人或天使承认为对的、为义的。这就是伯36:3中的以利户说的“将公义归给造我的主”的意思。

保罗在罗2:13说“行律法的称义”,也是讲正面的称义,但地上没有一个人完全地行了律法,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在神的面前称义(王上8:46,加3:11,罗3:20)。(“称义”是在神面前的事,是按神的规定,照神的监察。如要因“义”而为神称义,那“义”就必须是甚高的义,而这麽高的义只有神是、神有(诗71:1936:6)。跟神一样的只有神的儿子主耶稣基督。

彼得归纳主在地上一切,称主耶稣为圣者、义者、生命的主(徒3:14,15)。主所言、所行、所思,都有圣灵全面的彰显(参赛11:2;太12:28),他受圣灵是无限量的,他与父“就是一”的。主道成肉身,是三一神一同显现於肉身,因此那监察一切、洞悉一切的圣灵(“除了神的灵,没有人知道神的事”,林前2:11深切知道这位道成肉身、神在肉身显现的神而人者的实质,就称他为义。而且对他--主耶稣基督--父神三次公开为他作见证(太3:17,可1:11,路3:22;约12:28;太17:5)。世人也找不出他有罪、有任何的不义(人只有将不实的罪名强加於他)。这个人是真的毫无不义(约7:18),他在神的面前,在圣灵的鉴察中完全是的,如同神是的一样,因此,圣灵对主耶稣的完全给以“称义”,这是对极深、极高、极全、极细致缜密之义的称义!

灵恩派中异端的一个带头人Irving讲耶稣有罪性,还需要被称义,这是完全曲解了这节圣经,因为在圣灵里的称义,第一是因为主自己一切都是与神“为一”,藉圣灵而行,让圣灵有完全的彰显,否则就不能是“在圣灵里称义”,此处的“圣灵”在原文只是一个“”字,正如“神是灵”(约4:24),“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约6:63)一样,“”乃是指明三一神的本体、本质。圣灵默示时用词的一致,证明从道而成的肉身的本质。正是基於主耶稣那神而人的本质和身位,圣灵对他称义。这是“在灵里称义”的第一个意思,是就主的本体本质而言,是就神而人者而言。

第二、“”与“肉身”是一对。既然这肉身是神藉以显现的,这肉身又是从圣灵来的(太1:18,20),对此肉身的所是和所为,圣灵的监察、认识、同在的结论是什麽呢?感谢主,是称他为义!没有一个细胞,没有一滴血有亚当人性的污秽、玷染,没有一个思想有邪恶,没有一言一行有不义、有罪。头一个人有“过犯”(罗5:6),这“过犯”是严重的,它不只是越界,且是向下坠落,更是蓄意倒向仇敌的一边,所以“亚当”被定罪(罗5:15)。但主耶稣来了,他在地上生活是“为义作牺牲”,在十字架上是“为罪作祭牲”(引自《五经略解》麦敬道弟兄语),从他“引进永义”(但9:24),使神的义从他而加给了一切蒙恩罪人。对此,圣灵的鉴察、认识、同在就给以“称义”。

正是由於主耶稣有这样至高、正面的称义,圣经里才有了第二种的称义--不敬虔的人被称为义(罗4:5罪人”在原文是“不敬虔的人”)。这就是因我们心里相信而有的“称义”(“归入义中”,罗10:10)。这个“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的“因信称义”,是以主耶稣之“在灵里称义”这个正面的、因义而有的称义为根基的。我们绝不可将这二者混淆在一起。我们要感谢神,因为我们的救主耶稣有这样永远的义,我们就得以在恩典里被称为义(罗3:24,加3:82:16,彼前3:18)。



九、“超乎万人之上”(雅歌5:10)
“胜过膏你的同伴”(诗篇45:7)

与世人相比,主耶稣的荣美也显明在他远超乎万人、超乎一切蒙恩的人。

1、从生命来看:

神的心意是将在“”里头的生命赐给人(地上一切生命的奇妙只是那真生命的影子,正如“”是主为“真粮”的影子那样)。这是“万古之先”的应许(多1:2),而神应许的主要点即在此(约壹2:25)。这“万古之先”是指在一切时间之先。

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1:4

这里的“生命”是指那将要赐给人的生命,而这里的”是指“”,是指子格的神,表明子在神格上和父一样。照来7:16所说,“”有“不能毁坏之生命”;照来9:14所说,“”有“永远的灵”;照约5:26所说,“”是“在自己有生命” (像父一样)。这些都是与父相同的,都是子格的神在神格里的事实。子是藉著这些将自己那从道而成的肉身无瑕无疵的献给神,作大祭司而赐人生命。主耶稣-- 神的儿子--成功了永远的救赎,作大祭司、中保、赐人生命,都是藉著他神格的这一切而成就的。子献上自己而受死,又因父的荣耀而复活,信的人因为与此事实 相联合,而得到永世以来藏在道里面那永远的生命。这生命是主在成为人并在他的死和复活里赐给人的,但主在神格里的那一切,却不是要赐与人的,人也不能有份於神格里的那一切。也就是说,主不是来叫人成为神,主来乃是叫得生命,成为有主所赐生命的,与神性情有份的。所以,我们得生命乃是“接领他从死里得生的生命”(而不是他神格的生命),好叫我们也经历从死人中活过来,从死人中复活--脱离死的状态、环境,脱离坟墓、裹尸的布(一切罪的约束)。这也就是受浸所表达的。

我们得永生,是从现在起直到永远,如同希伯来文的「Ad」(诗22:2621:4-6,但12:3直到永远”),而不是从亘古到永远的“永远(希伯来文为OLam,诗90:2)赛9:6永在的父”用的是「Ad」,指主耶稣把我们带进从今直到永远的永在里,使我们活著,从今直到永远。

主是与父同在的,从亘古直到永远,生命从亘古就在他的里面。至於他是“生命的主”(“”这个词,archeaos,原义是创造者,是起源者,是从“起初archee这个词来的),同“得救的根源”和“信心的创始者”一样,是有起点的,而这个起点是显明在神与人的关系中(来2:1012:2,徒3:15)。

不论是生命、救恩、信心,它们都是在神客观地作成了与这些有关的工作之後,才主观地临到人的身上,使人有这些的领受。所以保罗在加3:23中先提到“信还未来之先”,然後在25节才说“但这信既然来到”,这就是指基督来了,“”的对象(主耶稣)来了,“”的经历就有了,“”的信息就出来了,“”就得以传开。因为律法不讲信(而是讲遵守),所以主是信心的创始者。救恩也是这样,主来了,人才说救恩来了(路2:30,罗1:16要救一切相信的人”,在原文是“要将一切信的人带进救恩”;多2:11,来2:10都是讲救恩)。

生命也是这样。主来了,是生命的主来,是起始者、源头来了;主复活,是生命的主复活了。从此,人才得到了从子而来、从子而赐的生命,能永远活著。主自己说:“我来了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10:10)但羊这样的“得生命”是要经过主这位“好牧人--神儿子--的受死、复活,然後在他里面要赐与人的生命才得以赐与人。因此主又说:“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约12:24) 生命之赐与人,乃是根据主死而复活的性质赐与人,除此以外,人无法领受到生命;除此性质之生命外,人也领受不到别的生命。在子里面要赐与人的生命,是在神 的儿子主耶稣基督的死而复活里,带著主耶稣死而复活的性质、能力进到人里面。赐生命的主就是死而复活的主,这样,那万古以先神已应许要赐给的,在道里面的 生命,就在生命的主里面带著他死而复活的性质、能力给我们得著了。生命在他里面,是在万古之先就已成为事实的;主作赐生命的主则是藉著进入时间而作成的。而主神格的“在自己有生命”,“不能毁坏之生命”,“永远的灵”则是主神格上的荣耀,主是藉此而成功救赎,赐下救恩,使人从他接领生命,也作一个死而复活的人。一旦这样认识主耶稣之神格的荣耀,我们就会更笃信他救恩的奇妙!


2、从形像来看:

(1)主乃“是神本体的真像”(来1:3,希腊文是charakter)。新约只用这一次,原字本为雕刻用具,後用来指高品质的传神之作的雕塑品,是指那些将内心世界深透地表述出来的作品,英文character就由这个字而来。主是神的儿子,是神直接的真像,将神本体的实质、本性等等一切方面,都全面、直接、深透地显明出来,这是任何受造之物都不能比、都不能肖似的。这是子与父之间在本体上的最密、最深的神圣关系,我们无法微窥。

(2)、林後4:4和西1:15提到主耶稣是不能看见之“神的像eikon,可以译作“肖像”,是具有所表达者的真实性的。肖像可以代表所表达者的同在,实现所表达者的权柄、荣耀和工作。就如货币上的肖像,是带著权威的、具有作用的。圣经中的偶像也用eikon,但它僭夺了神所当得的荣耀、敬拜、事奉和爱。然而,主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有的中文译本译为“形状”)则是独一的,因为只有主才是,但又与“真像”不同,是为了人才如此显出、显为的,是为了使人藉著他得以认识神、得以改变才这样显明的。从林後3:16和西3:10看,我们乃是向著这个肖像来改变我们的形像,我们虽然不能成为主所是的这肖像,但我们可以向著这个肖像并根据这个肖像来改变,来更新我们的形像。让我们再看看圣经中其它的几处经文:

  • 林後3:18我们众人既然敞著脸,如同在镜子中观看主的荣耀,就面向著这同一的肖像使[我们]被改变形像从荣耀进入荣耀,就好像从主灵[进入的]一样。

在上面的直译经文里,“在镜中观看”为现在式分词,主格,关身语态,第一人称,复数,在原文为一个字;“肖像”与上文的“荣耀”相联(参林後4:6),这里也可理解为我们面向著这荣耀的肖像;“使[我们]被改变形像”为现在式,直说语气,被动语态;“”和“”都是属格。另外,在这里,“主的荣耀、“同样的、“肖像”都是直接受格;“从……”两次都用的是apo,後面所跟著的“荣耀”与“主灵”并列相排,即apo荣耀……apo主灵”因此应译成:“从荣耀进入荣耀,就好像从主灵[进入的]一样。”(与此相似的例子见彼前4:14)。

  • 西3:10并且穿上了新人,这新人不断地被更新进到(eis)符合(kata)创造他的主的肖像的真知识。

其中“穿上了”是过去分词,关身语态;“被更新”是现在式分词,被动语态;“肖像”“真知识”都是直接受格。

  • 8:29就预先定下这些人作他儿子肖像之同形像的”。

其中“定下”在原文是用界线区划出来的意思。“同形像的”是直接受格的形容词,和合本将其译成动词的“效法”,在聚会处的讲台上进而被翻作仍是动词的“模成”,如同一样东西倾入一固定形状的容器中,最後变成一模一样,丝毫不差的形状。按照原文,这样的翻译都不是很准确,容易产生误导。“同形像的”的希腊原文是sum-morphous,是形容词,因此也应该翻成形容词。

  • 3:21改变我们这卑贱身体的样子,向著他的荣耀的身体,成为同形像的


其中“改变meta-schematisei)是未来式,主动语态,指是主作成这个改变的;“样子”是schema(见林前7:31, 2:8);“同形像的跟罗8:29相同。

3:21跟罗8:29的不同点就在於,前者讲的是“样子”(外形、模样)的改变,以作为与主荣耀的身体“同形像的”;而罗8:29则是讲我们在新造上、内质上作与主的肖像(而主是“神的像”)“同形态的”(与西3:10同义)。

主耶稣是神的像eikon肖像,代表神、显出神,是我们可以认识、相信、瞻望的)我们是按照主是神的肖像这样一个样本来“改变形像”,得以成为“同形像的”。 “形像”是我们的情况,“肖像”是主的所是。经上没有说我们将会达到主的肖像,而是说到我们可以凭著主是神的肖像这样一个实际来改变形像。主是太阳,我们今日则是在镜子中将他映照、反射(reflection)出来。我们记得司布真的话:我们的爱神,只是神的爱在我们里面的反映。

(3)形像morphe的字典意义为:形像(形态),是生命的表达,是一个生机体之特征的外在表现,它有外现的一面也有内在的一面。希腊文旧约七十士译本用於赛44:13(和合本译作“体态”),伯4:16(中译“影像”)和但3:19(中译“〈脸〉”),都是指形态的变化。

形像(即“形态学”一词之字根)既是生机体特征的外在表现,又是生命的表达,因此随著生命的情况的变化,新造的情况的变化,属神的人就会在表现新造生命的形像(形态)上,向著主是神的肖像而起变化。

12:2讲悟性的“变化”;林後3:18的“变成”应当译为“改变形像”,都是指形态的“变化”(meta morphoo这个动词指改变形像的形态变化),加4:19的“成形”是morphee这个词的动词形式,意思是“使形像化”,是内在的、真实的,不是外在的、瞬间的。

盼望我们一同看见父神是要高举他的儿子,以至於让他经过十字架至深的顺服,在那里经受神对罪和罪人极重的审判、刑罚,使他的名得以超乎万名之上。

主耶稣是“神的像”,是人所不能比的,我们确是“见过他的荣光”;到主来时,我们必将进入荣耀,照约17:24所讲,我们必将更蒙大恩地“看见”他的荣耀。我们是因蒙恩而有了他的生命,他的灵也居住在我们里面,我们是进他的国度和他的荣耀的人,我们也“得了荣耀”。但相对於主自己的荣耀来说,我们就是在改变、被提之後也还只是“看见”而已。主是当受敬拜、受事奉的,我们永远是神和羔羊的敬拜者、事奉者。

主也有他自己的“形像morphee,腓2:6-7):“神的形像”(荣耀、权能,人不能见)和“奴仆的形像”。主虽然取了人的形像,但因他是神而人的一位,所以在变化山上,在上十字架之前,主就改变过形像。主复活後以别的形像向门徒显现,(可16:12,参启1:12-17)。因著恩典,我们也会不断地变化,等到见主面时更有极大的变化。我们按照他是神的肖像,也看见他的形像,而变得越过越像他。至於将来怎样,我们到那时必全知道。

现在,我们不要忘记主才是唯一的神的“”(形状、肖像)。正如我们不能有主的神格的一切那样,我们也绝不能跟主同位格--主是我们的生命,但不是我们的位格;根据前面看过的希腊原文,我们也不是“变成主的形状”,而是不断地改变我们的形态(我们有主生命,成为新造的形态),以主是神的肖像之无比辉煌,来作为我们所映照的对像、光源。这样我们才懂得他的超卓,他的“至高”、他是“超乎万人之上”的,神用喜乐油膏他“胜过膏他的同伴”。



十、“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约5:23)

这是神儿子主耶稣自己说的话。圣经上论到主耶稣的圣言还有:“万物既服了他(子,主耶稣),子也要自己服那叫万物服他的,叫神在万物之上,为万物的主to be all in all”(林前15:28, 29)。因为“神是基督的头”(林前11:3)“基督又是属神的”(林前3:23),这是道成肉身的“神的基督,“父的儿子”(路9:20,约贰3,原文)在国度时期之後,对神再次表现出来的“顺服”,这将是永世里的新天新地的荣耀秩序。为著主这样一个“顺服”,我们也要敬拜主耶稣神的儿子。我们从现今到国度,直到永世,都应当“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才不致於陷在自我的狂妄里,不至於落到“僭妄”的罪里。

1949年夏天,有一位为主而活的刘淑宝姊妹(1950年安息主怀)见证主如何与她有亲密的交通。她见证完後,倪弟兄站起来郑重地指出:有一件事更重要,姊妹,就是要敬畏神!就是知道主是可畏的!

林後7:1说到“在敬畏神里不断完成著圣洁”(另译,“圣洁”为名词,同於罗1:4的“圣善”)只有主是“圣善”,是纯粹的圣洁;而我们是处在成圣的过程中,要不断地perfecting我们的圣洁,以期有份於“他的圣洁”(来12:10,达秘说这是最高的圣洁)。我们应当顺服、坚信、接受圣灵的管治,好叫我们一面不断变化形像,一面总是学习敬畏、操练敬虔,正如诗歌所说“父阿,我们在你面前敬拜,恭敬郑重”。“圣灵就是真理”(约壹5:7),惟愿“真理的圣灵”(约14:17, 15:26, 16:13)帮助我们一齐在恩典、怜悯中,满有顺服、满有信心进入这敬畏、尊敬的实际。一面我们实在感谢他,因他将他自己给了我们,因他以他自己充满我们并吸引我们;另一面我们也十分尊敬他,敬畏他,正如主所说“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但愿这个真理的两面带领我们行走他命定的道路,直到我们在平安中见他(彼後3:14安然见主”)。

为什麽当尊敬主如同尊敬父一样?

主说“我与父原为”(约10:30),这是神格本体实质上的“”。

主从道成了肉身,於是宇宙中、时间里,有了一个奇妙的存在,是神在肉身显现的存在。

在这个存在--“第二个人--的里面,有意志、有思想、有爱好,是子格的神来作人,作到什麽境界?主说(约5:18):他所作的不是凭著自己(就是不出乎自己,不以自己为始为源),在这位“”(作人的神的儿子)里面,只有与父的心意、旨意合一的意志、思想、爱好、倾向、目的,因此“”没有在父之外的己,没有在父之外的图案和前景。这样,在主的身上,不但有神格本体实质的“为一”,还有由这个“为一”而有的动机、意志、倾向、图案、计划……的“”,一个源头的“”,这是最全美、最精粹的“”,所以,子配被尊敬,如同父配受尊敬一样。

20节的“指示”,如同摩西在山上被神指示以会幕的样式那样(出26:30),只是“”所被指示的比摩西的大,主所作的既是父所“”(动词单数)的“一切”(形容代名词,复数),就更是比“这些”“更大的”(都是复数的形容词)父的“工作”(名词复数)。即“一切所作的”和其中的“更大的工作”。为什麽父要这样作?因为父爱(喜爱)子。父对子的这个喜爱,是向道成肉身的子显出来的。这里用的都是现在式动词(爱、指示、作、希奇)。

在这些事上,父与子之间是“指示”,我们对父“”的一切和“更大的工作”的感受是“惊奇”。十字架、复活是“这麽大”的救恩!匠人所弃的石头,成了房角的头块石头,五旬节圣灵降临,主再来死人复活、活人改变被提空中都是更大的工作,都叫信的人希奇……这麽荣耀、奇妙的工作都是父藉著子作的,子是根据父所指示的蓝图作成了,我们怎能不尊敬子?

21节,父使死人活,子照样使死人活了!我们怎能不尊敬子如同尊敬父?

22节,审判由父交给了子,子是神所设立要审判死人活人的“”(徒17:31)。27节的“人子”无冠词,和启1:1314:14一样,都是指施行审判的“人子”,神的儿子作“”,是作慈悲忠信、拯救人的大祭司,人弃绝他给的救恩怎能逃罪呢?今天我们一面是有救恩的稳妥,一面也常在他的光中受责备、管教,也受到主对我们的疼爱(启3:19,与约5:20的“”同字)。父喜爱子是子所配的;我们不配,他却用这样的爱来爱我们。我们受他惩治、蒙他牧养、监督,受他责备管教……怎能不尊敬他?

24节“不致定罪”(不来到审判之下)“是已经从死亡里挪移出来进到生命里了”(另译)。何等真实坚定的救恩把握!而神赐与子的“权柄”是叫“人子”行审判,并且神儿子的声音一出来,所有死人都会复活接受他的审判。不同的复活,不同的审判,都由子掌握。这样的主,谁能不尊敬他如同尊敬父一样呢?

当我们在启示里看见他“生、“成”为“圣者”……等诸般荣耀时,我们就更当尊敬他如同尊敬父一样。

让我们唱达秘弟兄写的诗句:

“子所有的一切光辉,使父荣耀得发挥;
父所有的一切智慧,宣告子是同尊贵。



十一、“所以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来2:17a)
“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
只是他没有犯罪”(来4:15b)

要认识这一位从天上来的荣耀超越的主耶稣,我们这些蒙恩的罪人需要时时刻刻记住一个基本的事实,也是我们需要克服的一个最大的障碍,那就是:我们的罪根还在。老约翰在晚年清清楚楚的写到:“我们若说自己无罪(单数,指罪性),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复数,指罪行),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1:8-9主第一次来是为了赎罪和赐生命,但我们的罪根是在主第二次来时随著我们身体的复活和改变才得以除去的。至於其它已赎但至今尚未完全对付清楚的罪行,要等到基督台前的审判才得以清除的干干净净。

我们的罪根和那些尚未看见的罪行还在的这一个基本的事实,决定了我们对主的认识也有一个障碍,那就是:如果用我们对亚当里的人(包括自己)的人性的认识来认识我们的主耶稣,我们就必定陷入一个危险,而这个危险恰恰是主耶稣曾经警告过我们的。主耶稣曾经责备法利赛人:“你们是以外貌(原文作肉体)判断人。”(约8:15;参7:24)使徒保罗也清楚地讲到:“所以我们从今以後,不凭著外貌(原文作肉体)认人了;虽然凭著外貌肉体认过基督,如今却不再这样认他了。”(林後5:16)亚当里的人的问题在於:人知道自己肉体里有罪住在其中,因此,一看见成了肉身的主耶稣也自然下意识地以为他和我们一样,也属於罪人的族类。但是感谢主,根据圣经给主耶稣所作的见证,主耶稣恰恰与我们相反:他虽然有罪身的形状,但绝没有罪(林後5:21的“无罪”在原文为“不知罪”),他的身体也不是罪身。

1、“同等”(isos)与“相同”(homoioo)、“一样”(homoiotes)的不同。

主是“第二个人”,比亚当初受造的情形不知高出多少。他本是与神“同等”(isos),是完全的等同(腓2:6;参约5:18平等”,启21:16一样”,太20:12数目“一样”)。他在神性上与神完全相同,毫无差别。

主“成为人的样式”(腓2:7homoiomati;又罗8:3罪身的“形状”)用的是homos字系,其主要意义是“好像”,“相仿”,“相似”。这不是说对比的双方在每个细节上都是一样的,而只是在某个要点上的相似。主耶稣讲各种比喻时,所常用的“好像、“好比”(homos)就是这个字系的一个形容词(太11:1613:344720:1;路13:21);启14:14的“好像人子”用的也是这个形容词。创世记一章中多次出现的“各从其类”的“”乃是与本词对等的名词,指的乃是动物子代与父代的相似,植物的子本植株与其父本的相似。

以来4:15而言,下文的“没有犯罪”就显出主耶稣跟亚当里的人不一样。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这里的“没有犯罪”与来9:28的“与罪无关”在希腊原文完全一样。这里的“”是单数,指人的罪性;而“没有”(choris)的意思是“在……之外”,指主与罪两不搭界,译为“无关”非常达义,就是指主完完全全没有“”。这样我们就十分清楚了,那就是主虽然有“罪身的形状”,但无罪身的“实质”,他绝对无罪,因此与世人迥然不同。

这样,希伯来书的“相同”(动词)和“一样”(名词)既都是“类同”、“类似”的涵义,那就跟主与神本是“同等”(完全一样)不同了。

2:17的“与……相同”是指神为了让我们的主能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使人得赎,使人的罪得以赦免,他“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罗8:3)。这个“”所表明的就好像债务必须偿还那样(opheilo”,太18:28),是“理当”的(来5:3;约壹3:16),正是为此,主耶稣为我们舍命,献上他的“圣者”之身,作为挽回祭。这个相同是说主成为人的样式”、“罪身的形状,以神特为他“预备”(极其完美、完善、完全的意思)的“圣者”之身献祭(来10:5,10;路1:35;徒2:273:1413:35)。至於“凡事”乃是指说这话、写这话的人所能触及、所能知晓的范围内的一切(请看可4:1113:23;徒20:35;林前10:23;参可4:34一切”),是指当时某些主题所可能包括的一切内容。我们的主耶稣按照人的规律长大,跟人一样地生活,有人的形体,这就是这里所说的“凡事相同”。但主耶稣在地又在天,与父一直是“”(约10:30,原文无“原”字,而是复数现在时的“是”字),他在父里面、父在他里面,他洞察人的心怀意念,他能担当全人类的罪,世界的王在他里面一无所有,神赐圣灵给他是没有限量的,等等这些,却又与世人不同,也不能相同。从世人看,主真是与人“凡事相同”;但有智慧的人,蒙恩的人必看出他与世人的不同。关於主耶稣,就其与人相同的一面来说,约翰“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约壹1:1);但就其远超世人的一面来说,则是“那位真实的……他儿子耶稣基督……这是真神,又是永生。”(约壹5:20)只有认清了主耶稣与我们的“不同”,才会真正认识并宝贵主与我们的“相同”(相似)。

2、“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来4:15)


凡事……与我们一样”在希腊文是kata panta kata homo-iotees。“凡事”(panta)是复数形容代名词;“一样”(homoiotees)是单数名词,其词义不是“等同”,而是“类似”;两个kata(介词,直接受格),根据上下文的联系,头一个可译成“”(kata的本义是“下去”,“遍及”,英文是down, throughout,参太8:32;徒9:31),第二个可译成“”(与此相似的有来7:15,但那里因为还有一个直接受格的定冠词ten,所以中文译作“”,但本处无此冠词,则应当译作“似”,即英文的as)。这样看来,本句可以译成“在凡事上……与我们相仿

更关键的问题在於“试探”这个词。我们首先要看到圣经上所提到的各种“试探”有本质上的不同。在雅1:13-15里提到的有我们属肉体的人“受私欲牵引诱惑”的“试探”,这跟主耶稣在世受魔鬼试探,以及文士和法利赛人多次多方的试探主时主所受的试探的情形是截然不同的。分清这一点,是认识主道成肉身的荣耀和神独生子的荣光的关键。

就从属肉体、属血气的人所产生的试探而言,比如林前10章所提到的以色列人在旷野十次对神的试探(也是来3:7-19所论述的),那些有信心的人,那些知道神法则(道路,诗103:7)的人,那些有基督的灵在心中指示的人(彼前1:11),他们并没有接受从罪欲的牵引诱惑而来的试探,当然也就不会参与并跟著去试探神。何况圣洁、没有瑕疵的神的儿子主耶稣基督,他岂有从罪欲的牵引诱惑而来的试探呢?断乎没有!

文士和法利赛人试探主,要主从天上显个神迹,因为他们有不信的恶心,连主是先知都不承认(当时许多平民百姓都认主为先知,参可6:158:11;路7:16;约4:196:147:40)。他们将犯罪时被捉拿的妇人带到主面前,也是想要得到控告主的把柄(约8:3-6)。他们问主纳税给该撒可以不可以(太22:15-22),等等这些,都是表明他们受了罪欲的牵引诱惑而自己先是在心里“被试探”,然後他们将自己心里的这种试探显露出来,从外面试探我们的主(外面人所看见的事件只是他们选择试探的方式而已)。这是他们里面所受的试探和荣耀至圣的主在外面所受的来自他们的试探的交锋。虽然他们将自己心里先有的试探带到主的面前,但因为主耶稣是“神的儿子”,是“第二个人”,人里面所有的试探在主里面毫无所有,就像这世界的王在他里面毫无所有(约14:30) 一样,主也清楚知道他们心中的一切,所以主断然拒绝这样的试探。主的这种断然态度就表明了他与亚当里的人在本质上的迥然不同。当我们在基督耶稣里成为新造 的人受到有点像他所受的试探时,他胜过试探的荣耀就扶助我们胜过肉体上的一切软弱,而从他施恩座那里,从他这位慈悲忠信的大祭司那里,蒙怜恤,得恩惠,受 随时的帮助了。

我们那些从罪欲而来的试探,是要靠主在十字架的死来解决,那是罪与欲的问题。至於“试探”的本义乃是指把人里面的实际光景探明出来,把人的性质、性格试验出来(如林後13:5;约6:6等处),把神在人身上所施之恩、所作之工显明出来。所以中文圣经也将其译为“试验”(创22:1;约6:6;来11:17),“省察”(林後13:5),“磨炼”(路22:28),“试炼”(彼前1:6;启3:10;雅1:2,而1:12则译成“试探”)。

这种试炼、试验性的试探,是对可嘉之事所作的使之加强、使之发扬光大的努力(来11:1719;创22:1)。这跟撒但是“试探人的”(太4:3;帖前3:5)的意思完全不同。撒但是要用从罪欲诱发出来的试探,使人敌对神、背离神、叫人犯罪坠落。

主耶稣以神而人的至圣至洁的圣性,对人里面罪欲活动的光景洞察无遗,所以我们的主用山上的教训指出人心思的邪恶(太5:28),为的是要我们依靠主,去接受与主同钉十字架的事实,接受与主同复活的事实,并支取这个事实,靠著圣灵来治死肉体的恶行、洁净我们的思念。

由於主是我们永远的大祭司,如今为我们显在神的面前,使我们接受主作“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林前1:30;罗6:1-11),我们就会看见主教导我们所祷告的“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或作`恶者')”必被成就。

试探虽然在蒙恩的罪人身上有这两种不同的光景,但我们必须清楚的是,我们的主耶稣绝对没有从罪欲而来的试探。保罗一生守童身,但他所写的林前七章5节提到过“情不自禁”和“引诱”,其中“引诱”在原文就是“试探”,这乃是说到跟亚当里的人的天然生命,甚至跟罪相关的事情,因此我们当绝对地把这些事同主耶稣和圣徒所受的与罪欲、旧造天然生命无关的试探区别开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正确处理并对付试探的事。

3、福音书所记载的主耶稣在旷野三次受魔鬼试探的事,乃是他以至圣、至全、至义、至智、至能的神而人的身位来经历的,具有真理性、原则性、概括性。

这三次试探可以说是“他凡事受过试探”的“凡事”的一个概括总结性的缩影。主是至高者,为了使我们能胜过试探、能从试探中出来,所以他自己要受来自他外面的试探,显明他是“第二个人”的超绝,能拯救人,能怜悯人。现在让我们一个个地来看看主在马太福音四章所受的来自撒但的试探:

A. 叫主将石头变成饼。这是人在肉身活著时所必需的是甚麽的问题,也是关乎人凭甚麽活著、过甚麽样的生活、是甚麽样的生命、以神或是以别的为源头的问题。以神为源头、凭神而活、为神而活才是基本的原则。人活著,不是“单靠”食物,不是以食为“天”。保罗都能靠主说“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林前8:8),许多事情,你没有去作,不会叫你死;即或是得之则生、失之则死的事情,也不是绝对必需。实际上,任何需要不能比行神的旨意、作神的工、顺从神、以神为源头为依靠更大更重要。

B. 叫主从殿顶上跳下。这是人在信仰上怎样照真理走道路的问题,这也是原则性的概括。主回答撒但所说的“经上又记著说”是我们抵制任何篡改、冒用的原则。我们要拒绝标新立异的引诱,而是照著真理的要求走道路。主耶稣自己照著真理走父神所命定的道路,至终使世人信服,又被接到天上。主钉十字架时,魔鬼又叫过路的人百般讥诮我们的主:“你如果是神的儿子,就从十字架上下来吧!”祭司长和文士并长老也是这样戏弄他:“他救了别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现在可以从十字架上下来,我们就信他……”等等这些都是与此同样性质的试探。感谢主,我们的主对这些试探不予理会,而是专注在神的旨意上,一直地受苦,直到能说“成了!”的时候,直到在地上走完了要走的道路,直到藉著父神的荣耀从死里复活被接到天上坐在父神的右边。你我在信仰上、道路上是否正经受试探?让我们抬头仰望那为我们钉十字架的主耶稣吧!感谢神,他没有“”下去,他也不会跳下去,因为他是神的儿子。

C. 叫主向它下拜。这是仇敌露骨的凶狠、诡诈、亵渎。它竟然叫神的儿子向它下拜,它是抵挡神到了什麽地步。因此主斥责它“退去!”并宣告终极的真理和荣耀:“当拜主你的神,要事奉他!这是心思、心意、存心、注念上的事,是关乎终极荣耀的事。我们的主这样专一地向著父神,给我们树立了一个最好的效法榜样。我们的灵、悟性、心思、心意(noema林後10:5,11:3中心思想”)、存心和注念(phronema, phroneo16:23,罗8:5体贴”;加5:10,腓3:15存心”;西3:2思念”) 也要专一向著主,要看到生命,看到荣耀,心被萦系於天和天上的主、天上的基业。值得注意的是,世上的许多哲理、宗教、主义都自封自己所抓住的是终极真理, 让人拜倒在他们的脚下,最终的目的是要废掉神,但人类的历史证明这些都必以失败而告终。仇敌的目的是叫我们藉此作贱自己,叫我们藉此受惑“自卖”於转眼烟 云、瞬间即逝且极其劣质的炫耀幻影。感谢神,仇敌失败了,它在荣耀的主面前全然失败!

这三个试探,对我们来说,乃是最能抓住我们的三样东西的根源:肉体的情欲、今生的骄傲(ostentation风头主义)和眼目的情欲。但感谢神,我们的主在这三个方面全然得胜,证明他的超越,证明他“第二个人”的内质。因著我们的主胜过了这世界的王,更在十字架上剥光了它、践踏了它、打破了它的头,就使我们这些蒙恩的人也可以仗著主和他的十字架夸胜(西2:15;诗20:5):“弟兄胜过它,是因羔羊的血和所见证的道。”感谢主,只要靠主耶稣的宝血并见证他的超越,我们就必得胜!

主也有desire愿意”(路22:15),但这个“愿意”是和他为了顺服父神的旨意,上十字架来成就救赎之工的“愿意”是分不开的(参路12:49-50)。虽然原文用的也是epithumia(名词)和epithumeo(动词),但因为主是无罪的,因此这个“愿意”根本不是人的邪情私欲的“欲”。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主所成为的肉身比亚当初造时的情形不知要高出多少,他是子格的神,他洞察一切。虽然他在门徒面前讲到人心里的罪(太5:289:4),他也论到神的恩赐在人的婚姻上以及人在婚姻关系上当守的原则,但这位“神在肉身显现”的“第二个人”,这位“道成了肉身”的“人子”却是绝对超越这一切的。也恰恰因著这绝对的超越和他无限的怜悯,我们的主既可以洞察,可以断定,又可以给我们这些“从下面来的”人以切实的分析和可行的忠告。

我们虽然在这类事上受罪欲的牵引、诱惑的试探,有时会达到至烈至惨的地步,但怜恤我们的主不光让我们看到他实际的得胜,而且还藉著圣经一直给我们有各种正面的教训,更有对邪淫的定罪和刑罚。我们若是照著圣经的教训去处理、去实行,就必蒙怜悯,就必得胜。

要注意,一切打著宗教的旗号而行淫的(无论是与娼妓还是与鬼魔),神必不宽容,因为神是忌邪的神(出20:5;民25:11,13;申4:24, 5:9, 6:15;书24:19;结8:3, 5;鸿1:2)。利未记18:25, 28, 20:22说到犯淫行的,那地要将他“吐出”,这样的警告是人当侧耳聆听的(参启3:13;太10:33)。



十二、“他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
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来2:18)

我们既然在上文将试探的不同方面分清楚了,那麽我们就能明白,主耶稣所受的试探,都是叫他的圣心受刺、受苦的

对於来自撒但的试探,他使用神的圣言回击并以神儿子的权能斥责它;对於来自人的试探,他以神儿子的智慧应对自如,并在十架上向父神发出最恳切的祷告: 父阿,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主受这些苦以及钉十字架担当世人罪孽的苦,都是为了体现我们的主怎样“学了顺服”并在最高的顺服上得以完全(完全的顺服),从而使我们因“一人的顺服”得蒙救赎,得成为义(来2:18;太16:21;彼前3:18;来13:12;罗5:19;来5:8-10)。主受试探时受的苦也使我们得蒙救助(来2:18搭救”和4:16帮助” 在原文都是同一个字的不同变化,有“闻声驰援”的意思),使我们能学习与他一同受苦,因为他必向寻求他怜悯恩典的人施恩,给他们出路,为他们临危解难;即 使是要我们为他殉道,也必会给我们极大的恩典使我们欣然前往,临危不惧,至死为他作荣耀的见证。总之,他能--有能力--救助正在受试探的人。

我们受试验,是神要领我们进入完全,是神要试炼我们;我们若甘心受苦(包括受情欲与圣灵相争、罪的律与悟性之律相争之苦),存心忍耐,仰望主的救助,就合乎神的心意,也必在神那里领到怜悯、寻到恩惠。

主圣心所受的苦是最深最高的苦;与此相 比,我们所受的苦实在算不得甚麽,因此,每当我们思念到主所受的苦,我们就得著扶助和拯救。天然的生命本是以罪为乐;只是有主生命的圣徒,如果随从肉体, 本当极感羞耻、悔恨,即或落到试探中和世人一样了,但主仍不会放弃他,还要救拔他,也终必使他回转,使他蒙怜恤,得恩惠。

感谢神,立他的儿子为我们永远的大祭司(来7:28)。当我们的主30岁受浸时,他对约翰说“我们理当尽诸般的义。”(太3:15)主受洗是主进入祭司职事的开始(民4:3;出40:31-32),表明他要为罪人受死并复活,这是“理当”的,这个“理当prepo(英译suitable)本义为“极其清晰地可闻可见,十分合宜”。这个词也用於来2:107:26,显明主受苦是“合宜”的,为的是使他成为我们救恩的元帅;主受洗也是合宜的,这个合宜更显明在他是我们的大祭司、他为我们办理一切属神的事上(来7:26)。由此可见圣灵在圣经上显明的真理是多麽的宝贵、真实。主所受的一切苦就是使我们得到这样一位如今为我们显在神面前的“永远的大祭司”,为我们代求,拯救我们“到底”。来7:25的“拯救到底”的“到底”的词义乃是“全完整,齐完全,充分完成,包括一切,全部,整个,绝对”,这是多麽大而全的拯救!

感谢神在主的身上用了两个不同的词来描述主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工:一个是来2:17的“”(opheilo,如同债务必须付清,在来5:3译为“理当”,在约壹3:16译为“”),宣告只有主配得献上他自己,作我们的挽回祭--表明“赎罪”的这一面;另一个词是“理当”(prepo,太3:15),也译作“合宜”(来2:107:26),宣告只有主配作我们救恩的元帅,作永远的大祭司--表明“拯救”的这一面。每当我们默想这些荣耀的真理,就叫我们更珍爱宝贵耶稣基督为我们所受的苦,并体会到他对我们的怜恤、救助,使我们快跑跟随他,一直走十字架的窄路,直到见他的面,享受那被拯救到底的大恩,因为他“能”搭救我们,“能”拯救我们“到底”!


我们从上述十二个方面交通了主耶稣“神的儿子”的奇妙身位和超乎万名之上的名,为的是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约5:23)但愿我们“当以嘴亲子,恐怕他发怒,你们便在道中灭亡,因为他的怒气快要发作。凡投靠他的,都是有福的。”(诗2:12


何等权柄,耶稣尊名!
天使全数俯伏;
献上冠冕,同心尊敬他作万有之主!(重复)

你们历代殉道圣徒,
要从祭坛欢呼;
同声高举耶西的根,他作万有之主!(重复)

你们被赎亚当後代,
出身“坠落”圣徒,
蒙恩得救,应当敬拜他作万有之主!(重复)

罪人的心永不能忘
苇子、苦胆、酸醋;
今当到他面前瞻望他这万有之主!(重复)

但愿地上万族万民
都向救主欢呼;
荣耀、尊贵,都归他名他是万有之主!(重复)

亿万群众拥挤之中,
我也一同俯伏;
参加他们永远歌颂 他作万有之主!(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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