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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看出一顆信靠神的童心。
送交者: 新民 2004年10月15日10:29:1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老夫研究生畢業時,同學們謠傳,俺論文的題目是“上帝造人”。呵呵,他們當然是開一個玩笑。

難得這裡有學生物並且從事進化研究的人在這裡分享,這樣可以省了其他不懂進化論又使勁批評創造論的人許多麻煩,雖然老夫仍然等候無它兄許諾要寫的關於生物進化與創造之爭的論文發表在這裡。

老夫看出你矛盾的心。其實,你在實驗室作的噬菌體進化研究,一點也不與神的創造相衝突。當你哪天觀察到噬菌體突變成一個新的怪物時,老夫還要恭喜你研究大發現才好。

老夫覺得上帝在創造生命時,一定設置了生命運動與變化的基本規律。許多許可的變化也幫助生物種對環境有所適應。當然,死亡在地上作了王,我們看見的更多是生物的死亡與滅絕。這與上帝當初創造的美好並不矛盾。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自然選擇法則,不是一個完美世界裡的法則,不是天堂的法則。但卻真的是這個不夠完美的世界運作的自然法則之一。上帝當初創造的美好不表示上帝不知道這個世界要墮落,也不表示上帝在設計生命時沒有“提前”考慮到墮落的結局與死亡的必需而因應設計。

老夫個人認為,就如死亡的機制早已在生命的設計之初就考慮到了一樣,自然選擇的法則也在設計生命之初就註定了。但我們不可以說,上帝竟然用這個不怎麼“人道”的差勁辦法來允許生物有限的進化(包括微觀進化/小進化,甚至有人接受的跨種/屬的宏觀進化/大進化)。如果上帝把所有的食物賜給人類食用的話,老夫不得不作結論說,非人的動植物生命在上帝眼裡恐怕沒有咱們想象的那麼神聖不可侵犯。這跟世界上某些宗教敬受造之物為神,是很不一樣的。

上帝畢竟沒有把我們放置在一個沒有罪惡侵蝕的完美世界裡。罪惡世界裡好像不合咱們心意的自然律必須起作用。我們接受這樣的神聖發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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