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同意你的意見。 |
送交者: 經歷 2008月09月02日05:56:32 於 [戀戀風塵]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離婚,可承受之重 由 絳昕 於 2008-08-29 16:40:54 |
“尤其不是因為對方的惡習離婚的,比如:吃喝嫖賭這些可以改,而那種猜疑心強、沒有責任感這些格里有的東西是改不了的。”
很同意你的意見。 文章的觀點可以借鑑,但漏字錯字太多讀起來費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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