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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女人.孽障
送交者: 周六我要休息 2006年05月29日21:46:49 于 [恋恋风尘] 发送悄悄话


1。 女人
    
    唐僧遇黄袍怪一难,共写了四回(二十九到三十二回)。 此难发生在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之后,也就是胖和尚赶走了猴子之后。唐僧被黄袍怪所捉,又被黄袍怪的夫人百花羞公主所放;公主托唐僧捎书宝象国国王,叫国王来派兵营救;后沙僧营救不利,被黄袍怪所捉;唐僧被黄袍怪变为猛虎囚于皇宫;白龙马被黄袍击败,带伤而归。八戒只得叫回猴子,才解三藏此难。此间可谓一波三折,整整写了四回,才说明白。
    
    这百花羞公主乃宝象国国王的三女儿,十三年前的中秋之夜被黄袍怪一阵妖风裹了来,做了夫妻,并生儿育女。
    
    而黄袍怪并非等闲之辈,乃那二十八宿之一的奎星。二十八宿是古人将赤道附近的星星分为四大星区:东青龙,西白虎,北玄武,南朱雀(这也可从西安个城门的命名看出)。每个星区包括七个星宿,每个星宿是一个动物。(如今好像我们只记得西方的十二星座。只怪我们自己二十八宿的营销没做好。)而奎星就是属于西方白虎区,为西方第一宿。关于奎星的含义,有两种。一曰:奎属木,为狼,(故此当二十七宿在天上叫“奎木狼““奎木狼”现身,就是这么回事)。奎星,有天之库府之意,所以奎宿多吉。据说,奎宿值日适合:安营,修造,丧埋,婚娶等。另一种说法,认为奎星主文章之兴衰,并将奎通“魁”。故此有“魁星阁“。
    
    吴承恩为什么在二十八宿这么多星宿中单挑了“奎宿“出来,下凡当妖,充了“黄袍怪“,是不是二者之意皆取? 奎木狼,隐喻读书人,一个在朝廷冲当小官的读书人,没有什么重大责任,但时刻不能偏离方位,又有天师每三日点卯,卯卯都得报到。于是,奎木狼熬不住了,与披香殿侍香的玉女秘密谈起了恋爱。二人想上床,又恐“点污了天宫胜境“,于是玉女先下凡托生与皇家,而奎木狼,还算得是个守信用的读书人,变作妖魔,把百花羞虏来,做了十三年夫妻。也算是前盟吧。
    
    奎木狼的问题是,不,应该换个说法,倒霉的是:
    
    玉女投胎后为百花羞后,根本就不记得前生之盟。这也是理所当然。比如 “牡丹亭“中,杜丽娘复生后,看到刘梦梅,压根儿就不认得他。哪承想当丽娘做鬼魂儿的时节,她与柳公子已颠鸾倒凤多少遭了。更绝的是,复生后,丽娘还是处女。怪只怪奎木狼被爱情冲昏了头脑,性子又急,等着百花羞成了人,就下来为妖;而他完全忘记了投胎后不记得前生约定的这门子官司。如此说来,咱谈恋爱海誓山盟的时候还是不拿“前生““后世“说事比较好,人神仙都没辙!
    
    百花羞虽然跟黄袍怪同床共枕十三年,并生儿育女,仍旧思量父母,盼望父王搭救。并非黄袍怪待百花羞不好,黄袍怪待她是:“穿的锦,戴的金,缺少东西我去寻,四时受用,每日情深。“ 我思量着大约因为黄袍怪是个“金睛蓝面青发魔王“。生下两个“妖儿“,百花羞十分的羞耻(这名字取得真是绝了),认为自己“败坏人伦”“有伤风化“。即使和黄袍怪有些恩情,“败坏人伦““有伤风化“八个字,想来,如同枷锁背了十三年。实则,百花羞和黄袍怪人妖之间是有些感情的,这里就不再复述章回里的文字。
    
    
    第二倒霉之处是他碰上了唐僧。黄袍怪不同别的妖怪,大约读书人出身,好歹是天上一星宿,比不得那什么坐骑,老鼠,金鱼之流,并没想着要吃唐僧。唐僧完全是自己” 情思紊乱“撞入了妖精洞府。撞入了也罢了,百花羞一番言语,黄袍怪便把唐僧给放了! 并且放得甚是豪放:“浑家,你却多心呐!什么打紧之事。我要吃人,那里不能捞几个吃吃。” 他对唐僧肉,完全没有兴趣。唐僧放了倒也罢了,却带了封信给宝项国国王,偏他还有个徒弟:齐天大圣孙悟空,这一来二去的,便坏了好事。说来说去,如果百花羞不忘了前盟,如果百花羞不叫唐僧托书国王,只怕黄袍怪还能和百花羞做个长久夫妻。所以,还是百花羞这个女人哪!
    
    不过,西游记中的“妇人“形象一向不佳,忘恩负义者有之,水性杨花者有之,小肚鸡肠者有之。但就百花羞而言,这几回就用了“妇人水性” “ 狗心贱妇““全没人伦“ 几词。
    
    我常常怀疑吴先生是否在女人手里吃过亏,又或者跟女人有些不够愉快的经历。不过,吴先生的正妻叶氏与他感情甚笃。相伴大约四十年,叶氏先逝。所以,我的猜测是没有事实根据,完全是以文论人,该打。
    
    不过,吴承恩有时冒出道学脸孔却是不假。比如,抢了百花羞的孩子之后,悟空突然抬出“孝经”里面“五刑“两句,又“诗经”里面“父兮“四句,压住百花羞。又比如,第九回江流儿报了仇,就下了母亲殷小姐,陈光蕊复活,并擢学士。这不是很好嘛,皆大欢喜。那知,回目最后,吴先生竟然轻描淡写的来了一句“后来殷小姐毕竟从容自尽“。读到人心瓦凉!这不过是当时的社会要求,吴先生不过按照当时的道德要求和逻辑思维顺理成章的写下来而已。
    
    所以,吴先生跟妻子的感情是一回事,看待自己的老婆和看待女人这个群体是两回事。就如同officemate每次都跟我说“men are pigs (男人们都是猪)“,不过,自己的未婚夫显然不属于猪的种群。看来,李贽说中了。记得以前我曾写过“男人对待女人,还不如妖怪对待女人,读来心寒“。而李贽说:女人比妖怪还厉害,所以把妖怪都迷得一愣一愣。
    
    只是这个可怜的奎木狼,这个可怜的读书人,跟皇帝手下的丫环谈个恋爱都要大费周章,那个投胎,这个变妖,最后鸡飞蛋打:赔了夫人,折了孩子,贬了火夫! (他被玉帝贬去给太上老君烧火)。。不过,用一句广告词安慰他吧:“不在乎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
    
    
    2。 孽障
    
    此难中还有两个人物,总共真正出现只有一次。描述他们的语句不过四五句。而我读此回的时候非常关心他们二人的命运,并且将这几回反复看过,以确认我没有弄错。
    
    这两人就是黄袍怪和百花羞的两个“妖儿“。
    
    两个都是男孩儿,一个“十来岁”,“一个有八九岁“。被悟空撞见“在那里使弯头棍,打毛球,抢窝耍子“。悟空便“一把抓着顶搭子,提将过来“,把二孩童劫持!悟空用孩子要挟百花羞放了沙僧。但是,悟空没有守信放回孩子,而是让沙僧和八戒将两个孩子拿了去到宝象国中作诱饵,引黄袍怪回波月洞。于是,八戒和沙僧将孩子“往那白玉阶前淬(此字应为“提手”旁,一时找不到)下,可怜都掼做个肉饼相似,鲜血迸流,骨骸粉碎“。读到这里,真叫人心惊胆寒!(我记得我把此回前前后后读了几回,以确认不是悟空用毫毛变出两个孩子去摔死。)
    
    按说,以猴子的本事,完全不须以孩子为要挟叫公主放出沙僧。当时,黄袍怪还在宝象国做驸马,洞里只有一帮小妖。再者,完全无须孩子为诱,引出黄袍怪。以悟空平时的脾气,定是站在空中冒出诸如“孙行者““行者孙”“者行孙“等等名号叫战。边打边走,便到了开阔地带。就算以孩子为诱,也无需把人质摔死先;即使要把人知摔死,孙猴子想来可以变出两个孩子,又哪须真的孩子。那是两个活生生的生命哪。
    
    悟空,从我读来,在这一次表现出极度的冷酷(当然,这也是以我现代人的眼睛看来的),在其他回目中差不多是见不到的。猴子有正义感,还有慈悲心肠。比如,陈家庄救一称金,陈官宝;比如大闹披香殿,为奉先郡求雨;比如小儿国,除妖等等。只有这次,冷酷至极。
    
    只因这两个孩子该死!不,这两个孩子就不该生!他们是“妖儿“,是人和妖精生下的孩子,本不该生,生下来就该死!这是规律,人间的规律,天宫的规律,天地的规律!
    
    人和妖岂能相提并论,更遑论通婚,更遑论生儿育女。那对“妖儿”的“位置“在哪里? 天地间岂能有他们的立足之地? 人仙通婚,仙人还要被压在桃山,或者囚于华山受罚,何况人妖!
    
    除非在人迹罕至的波月洞,他们才能和自己的人妈妈,妖爸爸享有天伦,度过童年。一旦这个世界被破坏,他们只有一条路:死!他们是“败坏人伦”“有伤风化“的牌坊,他们的存在将时时刻刻提醒母亲百花羞的历史,不但继续羞辱着母亲,还将继续羞辱宝象国国王;百花羞也休想“回朝见驾,别寻个佳偶,侍奉双亲到老“。
    
    所以,他们必须死。
    
    所以,吴承恩安排悟空把他们摔死了,干净利落!
    
    文学作品中,人妖通婚不是没有。只捡手边的和大家熟悉的:白蛇传,和聂小倩。白蛇传,最初出现在警世通言第二十八回“白娘子永镇雷锋塔“。故事,不消细说。许宣(后被民间改为“许仙“)和白娘子(也就是蛇妖)成了亲,不过,白娘子并没有怀孕。只是后来的民间传说,把白娘子说成了“身怀六甲““水漫金山“。又有的版本让白娘子生下了这个儿子。还有的版本让这个儿子后来推倒了雷锋塔。人们是善良的,本意。不过,冯梦龙不会给自己出这样的难题。
    
    有没有生了孩子的,有!不但生了,孩子还很有出息 (“仕进有声“)。就是:聂小倩,聊斋志异里的故事。这个故事的广泛流传应当感谢电影和电视剧的“倩女幽魂“,虽然改得有点面目全非。这个故事里,人鬼通婚,而且宁采臣和小倩育有一子。故事简单的说,宁采臣遇到女鬼聂小倩,带回家中,宁母有些不喜。因为娶个鬼妻,对传宗接代不利。而小倩的答复是:“子女惟天所授。郎君注福籍,有亢宗子三,不以鬼妻而遂夺也。“ 看来,要生,要育的前提是“天允许“,天允许的前提是“积德“,以图“注福籍“。所以,跨越 “等级“的通婚是要有雄厚的基础的。诸如黄袍怪之类的天上逃犯,自家的孩子一定是保不住了。
    
    说到这里,想到大话西游中有名的那名言:“人和妖精都是妈生的,不同的是,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 可是如果人和妖生的呢?世间又仅仅是一两个不容于“天地” 的“妖儿“。想起电影“猜猜谁来赴晚餐“(黑人白人通婚故事),想起“唐人街”里,父亲强奸女儿生下的女儿,是女儿的妹妹?是女儿的女儿?最后,女儿被杀死。女儿的女儿秘密得以保护。
    
    我们心中的“孽障”又何止一个小说里的“人妖通婚“?
    
    冯梦龙没有给自己出难题,白素珍没有怀孕。
    蒲松龄没有给自己出难题,宁采臣“光明磊落,为天人所钦瞩“,被“注福籍“;
    吴承恩给自己出了难题,自己解决了难题。
    
    我说吴承恩是现实主义作家,你一定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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