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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衣神道: 懂球的定義之探討---三月瘋及世界盃熱身篇
送交者: 麻衣神道 2010年03月01日12:39:44 於 [競技沙龍] 發送悄悄話

懂球的定義之探討---三月瘋及世界盃熱身篇


懂球,還是懂個球,這是一個問題。---麻士比亞


3好奇同學一直認為老美更懂球,但越位同學認為3好奇同學錯了[1]。


問題是,如果3好奇同學錯了,越位同學自然就對了嗎?沒那回事,因為懂球本身就是一偽命題。偽命題之爭的勝方不可能是正確的。


體育論壇在談論懂球與否時之所以通常出現各種爭議,究其根本皆因懂球之定義模糊不清。當前世界上關於懂球有四種代表性的定義:(1)球賽競猜的勝率;(2)本人玩球的水平;(3)對戰術了解的程度;(4)對規則了解的程度。本文試圖證明由於這四種代表性的定義是相互排斥的,故因缺乏普適性不能單獨成立。證明過程如下:


1)如果以猜勝負的勝率高低定義懂球的程度,那麼懂球的程度與玩票的次數便呈負相關。


證明:看球少的人在猜勝負的遊戲上往往勝率高於看球多的人,從來不看球的人猜勝負的往往勝率高於經常看球的人(比如公司里的三月瘋),於是懂球的程度與玩票的次數是負相關而非正相關。95%以上不是第一次玩這帽那帽的人輸給了第一次玩這帽那帽的越位同學,進一步反證了排名低的更懂球之負相關。


此外,讀新聞報道的一般比看球的能侃,看高光的比看全場的能侃。但3好奇分不清讀報/高光與看球的區別,於是就被她周圍的老美砍得暈暈乎乎,找不到東南西北。


結論:由於3好奇和越位均以猜勝負的勝率高低定義懂球的程度,所以二位都錯了。


2)如果以本人會玩球的水平為定義懂球的程度,那麼全世界沒有人比貝利更懂足球的了。


證明:如果貝利最懂足球,那麼根據(1),貝利猜勝負的勝率應低於一般人。貝利在歷屆世界盃之前的預測完全證明了這點。因此(2)可以看作是(1)的推論。該推論進一步證明了3好奇和越位之錯。


但(2)作為(1)的推論仍存在不完備條件:沙龍的同學說到貝利時常常以(1)博(2),而不談貝利時往往又以(2)博(1)。由於(1)與(2)之間相悖因而可以互博,故(2)作為(1)的推論需設定邊界條件加以約束,且允許(1)與(2)在一定條件下相互排斥。


結論:(1)與(2)不能無條件並存,且不存在無條件互補。


3)如果以對戰術了解的程度來定義懂球的程度,那麼專業教練最懂球。


於是我們有如下懂球關係:冠軍隊的教練>所有非冠軍隊的教練>所有非教練。


假設(3)成立,那麼(1)和(2)就必須被排斥。若如此,3好奇和越位便再次因錯出局。


但實際上(3)比(1)或(2)更難成立。


證明:如果專業教練懂球的標準是正確指揮正確出牌,那麼其指揮或出牌應在所有非教練的人群中不存爭議。但實際上所有非教練,包括上述(1)之競猜高手低手和(2)之專業球員以及多數沙龍的同學,常常指責專業教練瞎指揮亂出牌。於是,除非所有非教練(包括多數沙龍同學)的有關批評不成立,否則(3)不成立。


結論:(3)與(1)或(2)之間相互排斥,不能並存。


4)如果以對規則了解的程度來定義懂球的程度,那麼裁判最懂球。於是有如下懂球關係:專業裁判>業餘裁判>所有非裁判。


但是(4)與(1)(2)(3)不能並存:所有非裁判,包括上述(1)之競猜高手低手(2)之專業球員(3)之專業教練以及多數沙龍的同學,常常指責專業裁判誤判瞎判。


於是,除非所有競猜高手低手,專業非專業球員,教練非教練(包括多數沙龍同學)的有關批評不成立,否則(4)不成立。



[1]offsider: 飯太稀薪水帽感言———3好奇之老美更懂球 

http://bbs.creaders.net/sports/bbsviewer.php?trd_id=436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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