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在博文中說過,桑海涉嫌對劉謝和莫虎犯有“誣告、作偽證、串謀”三大罪狀,但劉謝和莫虎要想去反訴很難找出確鑿證據的,因為這些證據都在桑蘭、海明和路平手中,他們不會給外界看的。最初莫虎只能用桑蘭訴狀內容過了訴訟期限的動議去表明桑蘭是爛告,也只能用包賠律師費等輕微的手段去索賠。
然而,莫虎那處罰輕微的動議還沒結果,桑蘭卻把“誣告、作偽證、串謀”三大罪證全盤拖出:桑蘭的“麻脖子”性侵證詞證明了路平的證詞是偽證,“報性侵是受律師誤導”證明了自己是誣告,公布海明的電子郵件更證明他們之間的串謀。“誣告、作偽證、串謀”三大罪行在美國法律中處罰是非常嚴厲的,不但能讓桑、路、黃三人破產,還有被收監的可能,只要劉謝願意反訴的話。
我不知道桑蘭這次答辯海明是不是有人在背後指導,如果有人的話,這人可用和桑蘭及海明有“苦大仇深”來形容的,不然不會出這樣損人不利己的餿主意的。黃建還在博文中吹噓對美國法律的了解,還要找律師讓官司打下去。這個官司還能打下嗎?能,下次桑蘭已經不再是原告了,應該坐在被告席上了,為自己的腦殘行為去接受法律的懲罰吧。
莫虎現在故意讓海明退出,就是要縮短桑蘭官司的磨蹭時間,看來劉謝真的要反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