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很多人没有看到电视转播,这里回顾一下昨天火箭对爵士的比赛中那个大Z绊倒要命的情节。
要命带球准备投篮,有一个双手拿球向上的动作。这时大Z冲过来,打掉了这个球。同时他自己扑倒了,双手乱抓,当然也许他是下意识的,而要命却因此绊在他身上重重摔倒。电视解说员Bill Worrell 和 Matt Bullard 大叫:“He tackled Yao! It should be an automatic faul! I can’t believe it!”但是没有哨音。骑士得球,下快攻得2分,要命得一TO。
当时,火箭方面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要命有没有受伤这个焦点上。老范赶快叫暂停,火箭的训练师Jones冲过来,抱着要命的腰,走回替补席。大约过了一两分钟,才确定要命没有大碍。结果把这个犯规忽略了。但是这个犯规太重要了,火箭正在追分,要命和翠西的手气都上来了,一度迫近到只差2分。如果这个球吹罚球,里外里火箭将可能得到4分之多。更重要的是,这个情节破坏了火箭的Momentum,火箭自此一蹶不振,最后输球。
那么这个球到底是不是犯规呢?我不是砖家,但是可以提供一些比我家的砖多的人的看法。首先,要命自己认为是大Z把他拉倒的,应该判罚。其次,电视解说员Matt Bullard (前NBA球员,也是中锋,他们家砖够多吧?)认为这绝对是一个犯规。“Tackle”在橄榄球里是“抱摔”的意思,是个合法动作。然而在篮球里,正像Bullard说的,这是一个“automatic faul”。Bullard 意犹未尽,他愤愤地说:“我要是姐夫,豁出来吃T,罚款1000刀,我也要猛烈抗议!同时,Get the momentum back!”CCTV的资深教练张卫平也认为这绝对是一个犯规。当然,你要去问詹姆斯,他肯定会说:偶听裁判的,裁判没吹,就是没犯,之类的话了。
唯一可以替裁判辩护原因是,当时中圈附近非常拥挤,遮住了裁判的视线。然而,从上方照下来的电视摄像机则从另外的角度看得很清楚。又有人会说,当时没有死球,裁判无法看电视回放。这就是我老人家一再呼吁的,应该引进类似橄榄球的challenge,豁出去损失一次暂停,challenge这个判罚。如果成功,应该要命罚球两次,而骑士那个快攻无效。
又想起去年火箭对骑士那一场,最后几秒,火箭领先2分。詹姆斯强行上篮,而要命只不过双手高举而已就被判犯规,结果詹姆斯加罚一球,骑士胜1分。当时,ESPN的解说员说:看,这就叫明星哨。靠,要命不是明星么?那个球如果不吹,加时,让两个队自己决定胜负多好?
最后问一个问题:今年的规矩,有人说是3个分区冠军加成绩最好的为前四名,剩下的按成绩排。那么爵士即使成绩在马刺后面也是第三名,因为他们是第三个分区冠军。那么火箭岂不是注定要对马刺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