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藝明星跨界做投資成風已久,其中不乏被封為“股神”者。最近登上媒體財經版的是劉詩詩,有報道稱,由於A股暴風科技股價走勢盛極而衰、掉頭向下,早前因公司收購而成為股東的劉詩詩受之連累,賬面財富蒸發1.5億元。不過從類似的新聞報道看,明星們玩的就是心跳,偶爾不走運,並不耽誤下次見報時被封為“股神”。
對娛樂明星們冠以“股神”之名雖然是戲謔之談,但一些明星在資本市場賺得盆滿缽滿則是事實。實際上,我國的資本市場越來越像娛樂圈,而且,報紙的財經版越來越像娛樂版只是表象,由此深入一層就會發現,明星們之所以在資本市場上頻繁出鏡、大秀“財技”,根本原因還是資本市場自身的不嚴肅———其制度不彰給了資本玩家們吃肉的機會,明星們只是跟着喝幾口湯罷了,也許這才是更為嚴酷的事實。
演藝圈“股神”輩出、各色明星粉墨登場,已然成為資本市場異化的一面鏡子。當然,演藝明星起碼都是高淨值人群,客觀上有理財的強烈需要,對此,應無條件給予絕對的尊重。更何況,很多明星投資的是與自身職業緊密相關的影視公司,甚至是與自己有直接合作關係的公司,因此也應該承認,這類投資或多或少具有類似員工持股的積極意義。不過,我們不應該忘記一個問題:如果資本市場的制度足夠健全,執行足夠公平、公正、到位,制度套利的機會被最大限度地壓制,劉詩詩們還會如此熱衷於“跨界”嗎?還會輕易被封為“股神”嗎?
上述問題的答案顯然是否定的,並且這個問題引向一個事實:整體上講,娛樂明星們以投資為副業,並且屢屢收益不菲,所依賴的並非其自身出眾的投資能力,而是其圈層資源,以及資本市場中只對少數人開放的套利空間。事實上,正是由於制度的弊病和少數人對市場規則的肆意踐踏,不要說娛樂明星,偌大的中國投資界也找不到名副其實的股神。投資界被封為股神的,更多是如徐翔之流的制度踐踏者,他們創造的神話無論會不會因為運氣不佳而破滅,都無改於一批批散戶投資者被傷害的事實。很顯然,他們所謂的“投資”連投機都算不上,只能以掠奪形容。
單就娛樂明星涉足資本市場的現狀來說,無論是利用IPO套利,還是成立空殼公司、由上市公司以鎖定IP等理由高價收購,諸如此類、種種令普通投資者艷羨的高端玩法,表面上看或許並無不合理之處,但為其最終獲利買單的,一定是市場上為數眾多的弱勢者,是被收割了一茬又一茬的“韭菜”們。固然,散戶化的投資行為是導致弱勢者虧損的直接原因,但也應看到,正是市場在制度設計層面上存在扭曲之處,才使得市場中的強勢者有了誘導並傷害弱勢投資者的機會。
當資本市場的問題出在制度層面、全局層面,我們不宜對娛樂明星的投資行為進行過多的道德評價,因為這樣的評價不僅膚淺,而且容易淪為不應被提倡的誅心之論,相較之下,呼籲進行制度改革則是當務之急。一方面,IPO註冊制、退市制度等基礎層面的制度建設需要加速;另一方面,當下正在強化的市場監管、對於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打擊不僅需要延續,還需要通過行政權力的自我革命,使市場形成不僅不依賴於行政權力、還要有效約束行政權力的自淨能力。
通俗地講,資本市場的基本功能在於將社會富餘資金高效地配置到那些能夠得到最大回報的地方去。雖然以信息不對稱的客觀存在而論,市場上必然存在強者和弱者,但在一個健康的、遊戲規則得到充分維護的市場上,市場各方的關係不會成為零和博弈,更不會淪為強者對弱者的掠奪。也只有如此,才能檢驗出熱衷投資的明星們是否真正具有超群的財技,而不必被質疑為制度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