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謠、耍混蛋,不是長久之計
今天,在國內某著名網站,和一些網民對罵,甚至非常難聽。為什麼?對方理直氣壯地耍混蛋,想通過造謠,來達到目的。不是李揚反感謠言,你要是造謠造得好,李揚不僅佩服你,而且還要研究、學習你。可這些人公開胡說八道,把圍觀群眾當成傻子耍,李揚沒看到,和李揚無關;李揚看到了,當然不願意被人耍,當然要揭穿。哪能允許你這樣耍?!例如這個,“全國的機關食堂都這樣,外面賣2元的肉包子,人家只要0.5元。外面50元的自助餐,人家只要10元。本人親自吃過的,不瞎說”。
當時,李揚就回帖,“讓他來我們公安局大食堂天天、頓頓吃,不要錢。他要是不願意,就進監獄!李揚估計他寧肯進監獄,也拒絕在我們公安局大食堂吃飯,而且到處辱罵我們警察虐待他,不把他當人看”。說市政府機關食堂、市委機關食堂伙食好,李揚相信;畢竟市長、市委書記不在食堂吃飯,也能聽到言論遼,能允許你採買、大廚、管理員,在他們眼皮子底下,這樣胡搞?那不等於打市長、市委書記的臉嗎?
公安機關是什麼地方?既沒本事創造財富,又要想辦法有活動經費,但各級政府連法定行政撥款,都想辦法拒絕給。逼得公安局挖掘自身潛力,一是對外罰款,二是對內開源節流。怎麼節流?例如公安局的大食堂,不僅不能隨便花錢,而且還要想辦法上交(類似)承包費;所以財政撥款走一圈,又回到局長財政賬上了。話表着政府撥款落實到位了,實際上,各地公安局食堂,和養豬場差不多。所以,四川某地的公安機關改革,其中一項,就是改善警察食堂,條條改革都有針對性。李揚每次進公安局大食堂,就聞到養豬場的味道,因為李揚從小在農村姥爺家生活,太熟悉這個味道了。
有些人指責李揚,嫌棄食堂伙食不好,可以去外面吃飯館呀。站着說話不腰疼,李揚在20世紀九十年代,月薪就500—700元;而到社會餐館吃拉麵,一碗拉麵就有2元,總不能頓頓吃拉麵吧?那和在公安局大食堂吃飯,有什麼區別?如果想吃得好,一般都要5-7元,李揚上哪兒找錢去?不管大食堂怎麼餵豬,反正三毛錢吃飽了,又不拉肚子,不錯了,人應該知足。所以,機關的警察們,個個大罵食堂,又個個在食堂吃飯;所以,處以上幹部,基本不來食堂,到哪兒湊合一頓,不比豬食強。局長知道這個事情,但他不表態,大家就明白怎麼回事,沒人是傻子,何必自討沒趣呢。
不僅是食堂味道不太好,令李揚回憶出童年的味道。就算看這些菜,也沒有食慾的;確實經常知道是什麼菜,但也經常看不清楚,盤子中到底是什麼?黑糊糊地一片,不管這是什麼,吃吃就知道了,反正從沒吃死過人。有次,李揚看到有油炸肉條,切得細細的,一條是一條,金燦燦的,而且味道很香,感覺大食堂終於發善心了,以破產的氣勢,做了大天頭一遭的好事;吃完一份,又花三毛錢買了一份;吃到一半,終於吃出不對味兒了,撕開肉條一看,裡面全是一條條肥肉,用麵粉裹後炸的。當天下午,李揚對着下水道嘔半天,苦膽都快吐出來了。當時大隊的警察,在遠處全看到了,李揚沒必要撒謊。
有些人嘲笑李揚是傻子,連肥肉都吃不出。李揚在公安局大食堂吃那麼多年,就從沒吃出正經味道來。你不信、不服,可以去吃吃看。不要說通過眼睛,你就是通過嘴和舌,有的時候,也一下子判斷不出是什麼。千萬別認為公安局大食堂,伙食水準高,所以你吃不出味道來;他們能把肉做出垃圾的味道,但絕不會把過期食品,做出美食的味道來。這個,你大可以放心。如果你在工作忙的情況下,真的經常回憶不出,公安局大食堂,今天中午到底是什麼飯菜?反正你沒拉肚子即可。不要要求太高嘍,三毛錢,你就想吃鮑魚龍蝦,中國夢也沒這樣做的。
說國家機關食堂,就說好啦;結果,有些人又自作聰明地,進行解釋,“你買房子是2萬元1平方米,政府機構公務員買房子可能只要是2千元1平方米”。當時,李揚就氣得大罵,“MB,李揚當了20多年公安警察,就沒聽說過,公安機關還有2000元一平的房子?!到現在,十多年過去了,單位應該給李揚的房屋補貼,還欠一半呢;十年前,7萬元的房屋補貼,還能買個廁所+廚房,現在7萬元,也就只能買個廁所了;問題是,就是買廁所的錢,單位還欠着不給呢!!!李揚向您購買這2000元一平的房子,您賣麼”?對方拒絕賣給李揚這樣的房子,只是緊接着,一連串的辱罵李揚,以做為回答。
大連市公安局,有一萬多名警察,每個警察應該享受40平方全額補貼;李揚所在二類繁華區,過去是郊區,家邊的馬路上,還有郊區界碑呢;現在李揚家附近的舊樓房,每平方9000元左右。那麼大連市公安局要掏40億左右吧?大連市公安局不做警察買賣了,做強盜,也不可能很快就搶出40億吧?大連市的財政,也不是聚寶盆,說掏出多少錢,就能掏出多少錢;光照顧警察了,其他公務員要不要照顧?城市退休人員要不要照顧?城市貧困人口要不要照顧?你認為誰都是應該依法享受到市財政撥款的,那市財政局向你要錢,你給啊?你要求我們警察,向公安部要錢,公安部也不是央企,它也是個花費巨大的部門,整天和財政部打架要錢。事情象你想象得那麼簡單麼?!
不是李揚講警察工作辛苦,屬於為行業掩護。10年工作日記,至今保留着,大隊也有簽字、公章認定,相關工作記錄,在公安局也得到備案的。什麼工作內容?就是不到10年時間,幹了30年的工作量,在李揚30多歲時,就應該依法退休了。但李揚要是要求按照法律來,公安局就開除李揚了;如果李揚要求付加班費,30年的工作量,你認為應該給多少加班費?局長一個高兒蹦起來,站穩後不是下命令“開除李揚”,而是脫口而出“趕緊殺掉李揚”。沒辦法,全國公安警察都是這個工作量,李揚要求單位依法辦事,就等於和全國公安機關的領導們過不去了。那還得遼?一石擊起千層浪,整個公安系統都要破產倒閉了。
經常碰到耍混蛋的,“你嫌棄警察工作累,可以辭職不干的”。李揚一般回答,“你既然不說人話,可以不做人的”。規律是,對方全都是勃然大怒,聲討李揚沒人品、沒品格、沒智力,居然“敢要求我死”?辱罵李揚“你是什麼東西”?李揚一般是這樣回答,“你可以要求李揚辭職,李揚就不能要求你別做人了”?!這類人從來理直氣壯,總認為自己的思維、態度、觀點是正確的,怎麼對待別人,都是應該的;只要別人回擊他,那就是別人的大不敬,別人罪該萬死。習慣了,這也是十多年來,李揚經常在文章中嘲諷的——“你的、你的、你的,全他M是你的;這個世界只有你的,沒有別人的”。
大連市西崗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 李揚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