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人願意得重病,但有些事情並不是完全可以如我們所願的,重大疾病也並不會因為我們不願意得它就一定可以避免的!問題的關鍵是:萬一不幸罹患重病時我們應如何應對?其中一個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購買足夠的重病保險,一旦這種不幸的事情發生,在滿足一定的條件之後被保人就可一次性獲得所購保額的免稅賠償金。被保人可以用這筆珍貴的賠償金取代因患病而失去的工作收入來支付全家日常生活的開支以便安心療養、或尋求最好的醫療機構和最佳的治療方案,以便早日康復或高質量地延長生命、或僱傭一個私人專業護理來照顧自己等等。
我們每一個有責任心的成年人都應捫心自問:若不幸災難降臨,自己患上重疾,是否有足夠的存款來應對危急?或者說在無收入進帳的情況下,全家的各項費用卻要照常支付,這樣到底能撐多久?在加拿大這樣的發達國家,用於飲食等基本生活的費用很低,任你怎麼吃喝都很難吃窮一個家庭,但因為大病而致窮的家庭倒是不少。富有和貧窮,有時就只是一場大病的距離!據統計,在北美破產的家庭中,55%以上的都是因為家裡的主要經濟支柱身患重病所致!
關於重病保險計劃,各大公司大同小異,也各有特色,但筆者今天在這裡想特別介紹一下宏利金融(Manulife)最新改進後的、從2015年1月26日開始生效的重病保險計劃(以下簡稱M.L的新C.I.I)所具有的特點和優勢。
一是M.L的新C.I.I的受保疾病又增加了2種,總數從原來的22種增加到24種。這新增加的2種受保疾病為:細菌性腦膜炎(Bacterial meningitis)和再生障礙性貧血(Aplastic Anemia)。
二是M.L的新C.I.I繼續保留了其獨一無二的、在重病保險中內置(Built-in)長期護理保險(LTCI)的特色,而且這個內置的LTCI 的等待期也從原來的180天縮短到現在的90天。這個“內置的LTCI”,稱作Livingcare Benefit,就是說被保人即使沒有滿足重病保險賠償的條件,但只要滿足了失去獨立生活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條件,他/她也就能按月得到賠償,每月得到的賠償額為購買保額的1%(在家)或2%(在護理院)。例如:若購買了50萬的重病保額,則被保人每月可得到$5000或$10000的賠償金,總額以50萬為限。如果該被保人在滿足條件獲得此類賠償(假定為每月2%)的20個月後恢復正常,則他一共獲得了20萬的賠償,這樣,他的重病保險保額就還剩下30萬。
三是M.L新C.I.I又增加了3種“早期受惠疾病”(又稱“可部分獲賠的初期疾病”),使之從原來的3種增加到現在的6種,成為同行業中早期受惠疾病最多的公司。所謂早期受惠疾病福利,就是投保人雖然並沒有患上致命的重大疾病,但在被確診出合同載明的初期疾病(如乳腺原位癌、早期前列腺癌、第一階段惡性黑色素瘤等)時,也可以一次性得到相當於所購保額一定比例的賠償,一般公司的比例為10%-15%,而Manulife改進後的重病保險仍然保留了25%的賠償比例(但最高不超過$5萬),這也是在整個行業中最高的了。請注意:這種賠償並不沖減所購保險的金額。例如,一個男性投保人向Manulife購買了20萬的重病保險,假如他被確診為初期(T1a 或T1b)前列腺癌,那麼他就能獲得25%即5萬的額外賠償;假如他以後又不幸患了肺癌,那麼他還是能一次性獲得20萬的全額重病賠償金。
四是Manulife改進後的重病保險的所有可退保費選項(Rider)都不再受主保險加價的影響。也就是說,即使主保險因為被保人的身體健康情況等因素而加價(Rated),但所有可退保費選項(包括“死亡可退保費”、“付清後撤單可退保費”和“到期若無索賠可退保費”)都還是按標準價不加價。不僅如此,而且這些可退保費選項的價格還被調低了。
五是Manulife 改進後的T-75(保到75歲)和T-100(保終身)的重病保險的保費價格有所降低,且更具競爭優勢。
最後, 年齡在18-50歲之間、其人壽保險申請剛獲批獎勵核保等級(HS1或HS2)的投保人,還可獲得向保險公司免核保購買一定額度重病保險的資格,這也是Manulife在重病保險的購買方面的另一獨特性。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建議。具體以各保險公司重病保險合同中的定義和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