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談三大公司的重病保險在產品性能方面的最獨特之點
人壽保險早已得到人們的普遍認可,但人們對重病保險 (又稱危疾保險,簡稱C.I.I)的認識卻還處在一個漸進的過程中。其實,我們每一個有責任心的成年人都應捫心自問:如果災難降臨,自己不幸患上重疾,家裡是否有足夠的存款來應付危急?在你萬一因患重病而沒有收入進帳的情況下,你們家的各項費用卻要照常支付,這到底能支撐多久?在加拿大這種恩格爾係數較低的發達國家,用於飲食等基本生活的費用很低,任你怎麼吃都很難吃窮一個家庭,但因為大病而致窮的家庭倒是不少。有時候,富有和貧窮,其實就只是一場大病的距離!據統計,在北美破產的家庭中,55%以上都是因為家裡的主要經濟支柱身患重病所致!關於購買重病保險的必要性,筆者已在多篇文章里進行了解釋,在此不再重複。關於重病保險的計劃選擇,Manulife,Sun Life和Canada Life這三大主要保險公司都有一些共同性的計劃,如10年價格不變的Term 10計劃;需一直付款到75歲、價格一直不變、也只保到75歲的Term 75計劃;需付款到100歲(或15年保證付清)、價格一直不變、保障終身有效的Permanent或Lifetime計劃。但三大公司的重病保險除了在產品的性能方面各具特色之外,也各有一些比較獨特的計劃類型,我們今天就來分別予以簡單地介紹。
一. 宏利金融(Manulife)特有的Term-20 或T 65(Primary)重病保險計劃
一個45歲左右的中年人,如果他只是想以最低的投入建立起65歲退休以前這個關鍵年份的重病保障,那麼購買一個20年期(Term20)或保到65歲的T65重病保險就是一個最佳選擇,而Manulife是這三大保險公司中唯一能提供此類重病保險計劃的公司。如果說購買Term20或T65人壽保險基本上算是一種防止意外加 “捐贈”的話,那麼,購買Term20或T65重病保險的保障意義就明顯增強了,因為人們患大病的概率要遠遠大於意外身故的概率。據權威統計:一個45歲左右的中年人在65歲以前身故的概率為6.7%,但在65歲以前患重病的概率竟高達27%,後者是前者的4倍多。所以,如果你覺得購買終身重病保險的價格讓您無法承受的話,那麼,您至少也要購買一份保障到65歲左右的重病保險,以便以最低的代價獲得65歲退休前這段關鍵年份的重病保障 。這些保費並不一定是一種“捐贈”(捐贈給其他的那些不幸患重病的人),而是很大可能會被放大成很多倍用於取代您本人萬一不幸身患重病時的家庭收入的必要投入!一份重病保單甚至可以在關鍵時刻挽救您的生命和家庭!值得順便一提的是Manulife的重病保險在產品性能方面的一個最獨特之點,那就是:它已自動包含了長期護理保險(不過,在這裡它不叫作LTCI,而是被稱作LivingCare Benefit),這兩種保險計劃是有機地融合在一起的,相當於您只付了一份保費,就同時擁有了兩份保障,滿足哪份條件就“拿”哪一份的賠償。這個產品特性適合於Manulife的所有重病保險計劃。
二. 加拿大人壽(Canada Life)獨一無二的 “付款到65歲、保障到75歲”的重病保險計劃
如果說65歲是人生的第一個重要關口,那麼,75歲就應該是第二個重要的人生關口!,過了這個“坎”,也許你的人生就會一馬平川,能夠比較健康地生活更長時間,這就是為什麼各大保險公司都有保到75歲的重病保險計劃的原因。不過,各大公司的此類重病保險計劃一般都是“付款到75、保障到75歲”的計劃,也就是說,你若想讓你的重病保險一直保障你到75歲,你就需要一直繳費到75歲。只有你在75歲以前不幸得了大病,滿足了賠付條件,才能停止付款,並獲得一次性賠償。但Canada Life是個例外,它具有“只需付款到65歲,但可保你到75歲”的獨特計劃,滿足了一些人“不想到了65歲退休後還要付款,但在75歲以前都有保障”的獨特需求。順便提一下Canada Life的重病保險的其中一個產品特性(最獨特的一點):即它有一個獨特的、可供選擇的Second Event附加險(Rider),但需要另加保費。若選購了這個Rider,被保人在一定的條件下有機會可以獲得兩次賠償,但第二次的獲賠額最多不超過$5萬。詳情請來電諮詢,或約面談。
三. 永明金融(Sun Life)獨特的“15年保證付清、保您到75歲”的重病保險計劃
各大保險公司一般只是終身重病保險計劃才有15年保證付清的選項,但Sun Life是個例外,它為投保人提供了15 Pay的Term-75重病保險計劃。如果你只關注75歲以前的重病保障,而又想在15年內將保費徹底付清,那麼,在前幾大保險公司中,Sun Life也許是唯一的選擇。值得一提的是:從2012年9月開始,Sun Life已將 “後天腦損傷”從“可選保障項目”變成了基本受保項目,這是Sun Life的重病保險在產品性能方面的最獨特點之一;另一個最獨特點是:它把“喪失獨立生活能力”納入了全額獲賠疾病的範圍;另外,它的部分賠償可獲賠4次(但每一種疾病只限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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