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談賭 |
送交者: 東方傲龍 2013年11月20日08:52:37 於 [股市財經] 發送悄悄話 |
友 人 談 賭 (東方傲龍筆錄) 在現代交際中,老夫經常聽到一些人問:在當今世界,為什麼“睹”在幾乎所有的西方國家都是合法的。回答其實很簡單:因為,幾乎所有的西方國家,無一不把“賭場-彩票-股市”作為政府的主要斂財工具,並且美其名曰“博彩娛樂”。 作為高級知識份子,老夫曾經通讀過黑格爾的哲學著作,因此也記得黑格爾哲學的“合理內核”,即: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 在我國普通百姓的傳統觀念中,對“賭”一向諱莫如深。殊不知,就是這個讓人“談賭色變”的“賭”,其最早起源地恰恰是我們中國,較早的記錄是西漢初期的漢朝皇室。到隋-唐時,便已盛行於全國(尤其是皇室和貴族階層)了。也就是說,早期的“賭”,是上流社會和貴族階層才能參與並享受的一種娛樂遊戲。 其實,現代真正意義的“賭”,主要包括下列幾種形式: 一、進賭場。 二、買賣彩票。 三、買賣股票。 四、打撲克。 五、打麻將。 六、賭各種球賽。 七、賭跑馬。 八、賭各類棋賽。 九、賭政客們選舉的勝負。 十、各種有獎競猜與抽籤。 以上這十種形式的“賭”,除了“一”在我國(大陸地區)絕對受到法律的禁止外,其他各種形式的賭幾乎都程度不同地盛行於全國各地。至於隱形的賭,形式就更多了,我們不妨用“競爭”這兩個字來概括之。 既然是賭,就會有風險,只是程度不同罷了。過去,在我們的概念中,只把進“賭場”看作賭,許多人也因為把握不好而傾家蕩產。而現代概念的賭,同時提醒人們:參與其它形式的賭,若把握不好一個“度”字,弄不好也會傾家蕩產。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前幾年轟動北美的“安隆事件”和“北電事件”。 作為能源大公司,“安隆事件”的發生曾經導致上百萬參股職工的終生儲蓄血本無歸。 “北電事件”則主要是高層管理和運作上的問題;此事件的發生使“北電”的股值從最高時每股達$120加元掉到每股不值半個加元。按人民幣計算,從原來每股大約¥720元掉到每股不值¥3元。從而導致幾百萬股民損失了幾乎所有的投資而無法收回。 尤其是2001年紐約“九。一一”事件發生後,隨著許多高科技公司的破產和倒閉,造成過去一直走高的高科技股大幅降值,從而導致許多股民最終輸掉了房子和轎車(因為,有許多人是以銀行抵押貸款的方式參股的,他們中有不少我認識的早期中國留學生)。 此外,有許多人以巨額買入彩票的方式求贏,若屢屢不能中獎的話,幾次下來,也就基本垮掉了。 總之,現代生活的幾乎所有領域(包括官場,商場)都充滿了“賭”,因而也都充滿了風險。仔細想想,我們的人生又何嘗不是一種“賭”呢!而最後的成功,也只屬於那些不怕風險,不怕失敗,艱苦奮鬥,自強不息的人。
這裡,老夫專為大家探討一下“風險”的問題。 在西方,進賭場是合法的。雖然風險很高,但如能從賭場贏利,則是一種本領;更是一種“特技”,同時必須兼有膽量,魄力,智慧和技巧。 這些年積累的知識和經驗告訴老夫,在現代經濟活動中,最有效、也是最快速的、“合法的創收途徑”是:商場、股市和賭場。然而,在具體操作上,從這三種途徑創收都要冒很大的風險;而敢於冒高風險的結果只有兩種: 甲、要麼帶來巨額的經濟回報(它可能是本錢的幾十甚至幾百倍)。 乙、要麼虧掉本錢(本錢的金額因人而異)。 就金額數量而言,這兩種高風險的結果是: “甲”(=贏利)沒有上限,亦即是說,一旦機會來臨,贏利可以呈幾何級數上升翻番。 “乙”(=本錢或成本)可以有人為控制的上限,亦即是說,人們可以根據各自的經濟實力,按不同的交易方式,設定不同的“投資上限”;而“乙”(=成本)這個上限的控制,可以使風險降到最低的程度。 然而,有一點必須指出,如果把“乙”(=成本)的上限僅僅設定為“幾十”或“幾百”的話,那是很難從商場、股市和賭場創收的。 根據老夫的經驗,能從低於$500的成本上限獲得高額回報的概率,絕對不超過百分之十。 人們從商場、股市和賭場這三種途徑創收的“高風險”意識,反映在行為上,也有兩種不同的表現: a、為了追求成功(即金錢上的巨額回報)而不惜冒險。 b、擔心虧本而放棄冒險。 毫無疑問,膽子大,有魄力,也有承受“風險與失敗”的心理素質的人,他們一定選擇“a”。膽子小,害怕虧本,且沒有風險承受能力的人,他們一定選擇“b”。 在現代經濟社會裡,選擇“a”的人,有許多都成了“千萬富翁”或“億萬富豪”,成了所謂的“暴發戶”。當然,他(她)們中的絕大多數因為沒有把握風險的“度”而最終淪為傾家蕩產,甚至家破人亡! 而選擇“b”的人,由於他們在行為上不敢有所突破,一輩子都只能“望洋(錢)興嘆”!這類人,雖然不會“發跡”,但決不會太輸。 概括地說,在“風險”這個命題上,真正意義的“經商”、“炒股”和“進賭場”其實是一樣的,結果不外乎兩種:“贏利”或“虧本”。 在商場上,產品與消費市場對路,就賺錢,反之,就賠錢。 在股市,“走向分析”與股票的市場行情(漲或跌)一致,就掙錢,反之就丟錢。 在賭場,判斷與出牌相符,就贏利,反之就輸錢。 綜觀古今中外,凡是膽子小、不敢冒險的人,他們永遠只能生活在社會的最底層。戰爭與動亂年代是這樣,和平與經濟發展年代也是這樣。國內國外那些從股市和商場上發跡起來的人,無不都是敢於冒險,且不怕短期虧本的人!!! 當然,這裡所說的冒險,必須是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這一基本點,無論在西方和中國,都必須嚴格地把握住。
1999年初,老夫在澳大利亞昆士蘭大學做“高訪”時,認識了布利斯班大賭場的老闆。他跟我講,世界上所有的賭場,放置數量最多的搏彩工具,便是玩家們最容易輸錢的工具,亦即是賭場靠其賺錢的工具! 凡進過賭場的人,大概都會注意到這種現象:各種型號的老虎機最多,其次是牌桌。 牌桌又分三類:二十一點、撲克和百家樂。這三類牌桌的擺放,以“二十一點”牌桌最多,“百家樂”牌桌最少。 而所有的搏彩項目中,尤以“百家樂”最吸引人。會玩的人,可以從“百家樂”贏錢,甚至贏大錢。不會玩的人,則會從“百家樂”輸錢,甚至輸大錢。 與玩“二十一點”不同,玩“百家樂”不用每一手都下注,也切忌每一手都下注!但必須有自己對“出牌走勢”的預測系統。而每一局牌又有不同的走勢,玩家的預測系統必須按走勢隨時調正。 2005年以來,老夫自創了一套玩“百家樂”的預測系統,並在不斷總結經驗的基礎上,融入了《易經》和《概率論》的一些原理,使預測的準確性大大提高。同時遵循“積小勝為大勝”的原則,領悟出了以下制勝“百家樂”的“三十二字訣”: 趨強避弱,隨時調正。 少壓多看,穩中求勝。 無序狀態,決不出手。 知足常樂,見好就收! 由此,老夫達到了從賭場“以少勝多”及“贏多輸少”的創收目的!
請注意:不管在哪國,凡是想以投機贏利的,都屬於賭!都要把握好一個“度”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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