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簡體 繁體 手機版
分類廣告
版主:阿飛的劍
萬維讀者網 > 茗香茶語 > 帖子
反腐學者:赦免貪官“原罪”,換取財產公示(南方周末)
送交者: 崑崙山上一棵草 2009年11月05日18:46:00 於 [茗香茶語] 發送悄悄話

反腐學者:赦免貪官“原罪”,換取財產公示

作者: 南方周末記者 趙凌 發自北京

2009-09-16 20:49:46

 

是“雷人”構想,還是政治智慧?

官員財產申報制呼籲20年但難有突破。

為了破除官員的心理牴觸又避免社會動盪,有部分學者大膽提出,只有來一場對官員現有腐敗問題的“大赦”,才可能換取行官員財產申報公示制度的出台。法學家何家弘甚至說,中國人民必須犧牲一次,寬恕一回。

反對的聲音同樣激烈:赦免原罪?被掠奪的公有財產就這麼算了?這種建議客觀上保護了既得利益集團的非法所得,你問問工人農民會不會答應?!

中國人到底該尋找怎樣的智慧與決心,才可能實施財產公示這一重要反腐制度?

 

“你問問工人農民會不會答應?!”

 

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為何在中國難以出台?時斷時續的討論在過去的兩個月內被數個新聞事件再度點燃。新華社主辦的《瞭望》周刊7月刊文,預言四中全會“或對官員財產申報作制度安排”,僅此一句引發海內外媒體猜度無數,亦因暗合當下社會情緒,這一呼籲了20年的制度能否有突破性進展成為四中全會前最大懸念。

9月初,重慶“打黑”風暴披露該市司法局局長文強坐擁8座房產在內的上億資產,震撼人心的貪腐紀錄突破了中國公眾長久以來對官員財產申報制“只聞其聲不見其人”的理解和忍耐。現實及網絡輿論紛紛質問:財產申報還在等什麼?

此前有媒體提供兩組數據,一是網絡調查九成民眾支持對官員財產進行公示,二是一位全國人大代表所做的抽樣調查,97%的官員對申報持反對意見。受訪的多位北京反腐學者向南方周末記者表示,要想讓這個已在世界上九十多個國家適用的制度在中國出台,現在要等的,一是政治決心,二是政治妥協。

面對經年積累的腐敗現實,這些中國反腐研究者分析認為,一方面是官員階層不可能主動支持這個“自我揭發”的制度;另一方面,即便強制推行,一旦官員財產如實昭然天下,其可以想見的負面結果,將會給社會帶來巨大震盪。

1993年韓國總統金泳三以身作則,在腐敗積重難返的韓國閃電推行官員財產公示制度。在這場史無前例的反腐風暴中,數千名官員受到懲處,包括國會議員、法院院長、部門長官、空軍和海軍總長等高官顯要,一度造成政局恐慌。清華大學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任建明說,中國如果經歷這樣的反腐力度,政治和社會能不能繼續保持穩定的局面,是個很現實的問題。

正是基於既要破除官員的心理牴觸又要避免社會動盪的現實考慮,有部分學者大膽提出,只有來一場對官員現有腐敗問題的“大赦”,才能換取官員財產申報公示制度的出台。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教授何家弘日前就建議,中央能否確定一個時間點,比如明年11日,只要從此不再有新的貪污受賄行為,以往的貪污受賄行為就不再查辦。如果有新的貪腐,則一併查辦過去罪行。與此同時,嚴格推行官員財產公開申報制度,允許公民在網上查閱。“因為已有緩查政策,所以在申報時不問官員財產來源,只要申報,就視為合法財產。”

這一建議遭遇了可想而知的民意炮轟。有網友對此留言:“赦免原罪?被掠奪的公有財產就這麼算了?你的建議客觀上保護了既得利益集團的非法所得,你問問工人農民會不會答應?!”

7月接受南方周末採訪的何家弘說,去年他在《法制日報》發表了“大赦天下貪官”的雜文,當時便引來洶湧民憤。儘管被一些網友斥責為“狗屁理論”,但他依然堅持己見,特別是在最高檢掛職兩年了解更多國情之後。他認為,財產申報制度在中國遇到了一個巨大死結,那就是官員的不明財產量太大,涉及面太廣,除非高層下決心把這些官員都抓起來。

“反腐敗惟一的出路一定是搞大赦,把以前的腐敗統統赦免。”何家弘說,政府和媒體可以把道理給老百姓講清楚,為了建立長久有效的反腐制度,中國人民必須犧牲一次,寬恕一回。

 

赦免有沒有合法性

 

赦免,同樣是官方反腐研究人士王明高提供給中央的決策建議。

王明高是湖南省委組織部的一名處長,同時擔任“中國懲治和預防腐敗重大對策研究”課題組組長。在他剛剛完成的反腐專著《科學制度反腐》中,他提出“政治上立法,法律上赦免,經濟上退贓”的特別方略,以化解建立官員家庭財產公示制度可能帶來的政治風險。

課題組的大體構想是,先制定中國反腐敗法,然後在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全面推行家庭財產申報制度和金融實名制度。在制度推行之前,先動員和勒令有過腐敗行為的國家公職人員在規定期限內將不法收入存入國家特定的“陽光賬號”,這些收繳的資金將一律上繳國庫。王明高認為,這樣做可以避免韓國式的“資金外逃”,也為少數因一念之差偶爾失足的腐敗分子尋得一條戴罪立功的退路。

與此同時,王主張在法律上實行赦免制度:對在實施反腐敗法之前的規定時期內退還不法收入的,不論幹部職級,不論問題大小,一律免除黨紀、政紀處分,不追究法律責任,原政治、經濟、生活待遇不變;對沒有按期退還不法收入的,政治上,一律開除公職,並存檔備案,永不敘用;經濟上,沒收全部非法所得,並處以高額罰金;法律上,按刑法的最高標準處罰。

這個退贓建議十年前王明高就向外界公開過,當時即陷入爭議。有人乾脆在《中國青年報》發表文章稱其為“餿主意”。文章說,不管腐敗行為如何惡劣、不管違法情節如何嚴重,更不論社會公益承受怎樣的損失,只要貪贓受賄者將贓款按時存進“賬號”,就可以把自己漂白,搖身一變成為廉潔幹部——這不是在反腐敗而是在保護腐敗。

還有一些反駁意見批判這些“赦免”理論違背法治理念,直接挑戰現行法律,“在中國邁向法治社會的過程中,專家們卻津津樂道於這麼一個有違法治精神的政策構想,實在十分不合時宜”。

儘管外界對“赦免”充滿合法性質疑,但接受南方周末記者採訪的法律人士卻表現出極大包容。

重慶律師韓德雲建議在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正式實施前給官員3年過渡期,如官員主動糾正並上繳全部灰色收入,可豁免其紀律處分,並視情況由行政監察部門建議司法機關減輕、免除相關刑事責任。他認為“特赦”的說法並不準確,因為中國官員從來沒有申報公開財產的法定義務,沒有構成犯罪,無從談“特赦”。這位全國人大代表已連續四年提交了官員財產申報儘快立法的議案,並因今年“兩會”提出“給官員三年豁免期”而備受爭議。

一些人批判韓德雲留給腐敗官員三年時間讓他們轉移資產洗白罪責,韓德雲解釋,3年豁免期是一種不得已的策略。畢竟這個制度衝擊力太大,立法者和執法者同時也是財產申報者,所以必須對現狀有所妥協。

在韓德雲看來,任何好的改革得以推行,都應該是政治妥協的結果。“老百姓、精英階層和既得利益集團,都必須學會妥協,相互較勁,解決不了社會矛盾。”

中國刑法學會會長、著名刑法學教授趙秉志同樣態度鮮明地支持“赦免”。他說,所謂赦免不是說對官員已經查實的犯罪一筆勾銷,而是指對沒有發現的問題不再去查、去究。“不能說你如實申報上去,我把你全部查一遍,然後定罪,這是引蛇出洞,沒有現實可行性。”

趙秉志認為,兩害相權取其輕,一個制度的建立,是需要付出代價的。

赦免時機到了嗎?

河北行政學院前黨委書記劉日也正處在被罵的漩渦當中。這位退休幹部因兩個月前在中央黨校主辦的《學習時報》上發表《“新後備幹部”“新提拔幹部”應率先公示財產》,瞬間成為爭議人物。

劉日對南方周末記者說,看到中組部23號文件得知,全國省部級和市、縣兩級黨政領導和後備幹部將於今年進行集中調整,由此便萌發了在“兩新”幹部中試驗財產公示的想法,認為這是一個最好不過的時機。然而,這個同樣充滿妥協意味的建議,一經報道便廣遭誤解與批駁。有人說他專揀軟柿子捏,搞一黨兩制,選擇性執法,對現任幹部網開一面。

這位當年被樹為典型的前河北無極縣縣委書記並不生氣,他理解公眾對腐敗的零度忍耐,但熟悉政情的他明白,最重要的是先讓制度動起來。劉日也贊同“赦免”,他認為,為了順利推行官員財產公示,只要官員如實申報家庭財產、主動上繳非法所得,可由全國人大制定一次性寬大政策。

2004年,河北政法委曾出台文件要求豁免民營企業家的“原罪”。這個小小的文件引發了始料未及的社會論爭,企業家、社會公眾、經濟學家和法律學者紛紛投入其中,最終事情沒了下文。

最高人民檢察院一位處級幹部說,赦免“官員”是比民企老闆更大更敏感的政治問題。他認為,“赦免”的提法是建立在目前官員腐敗普遍的假定之上,但這只是一種推測,沒有實證依據。他個人相信,多數幹部還是廉潔的。

何家弘教授在掛職最高檢期間曾去各地調研,他發現無論是沿海還是西部城市,幾乎各個部門都涉及腐敗,包括所謂的“清水衙門”,也因為這些考察讓他深知在中國建立官員財產公示制度何其艱難。一位中央黨校的教授告訴南方周末記者,中紀委曾對某省部分處級官員做過一次摸底調查,結果發現,人均資產之巨令人瞠目。

1977年的香港特赦被大陸反腐學者時常提及。香港廉政公署成立之初,嚴懲警察腐敗,三年間兩百多名警員入獄,最終導致1977年香港警員上街遊行衝擊廉署。在此壓力下,港督當夜頒布特赦令,要求廉署對1977101日前的貪污行為停止追究。

在很多反腐制度研究者眼中,這段香港“特赦”的典故被認為是港督為了讓廉署這個重要機構生存下去,做出的一次艱難但正確的讓步。

“歷史的一頁必須儘快翻過去,否則這個制度將永遠無法建立。”任建明說。

20年波折不斷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面臨破冰之際,赦還是不赦,越來越成為一個全民思考的問題。
0%(0)
標 題 (必選項):
內 容 (選填項):
實用資訊
回國機票$360起 | 商務艙省$200 | 全球最佳航空公司出爐:海航獲五星
海外華人福利!在線看陳建斌《三叉戟》熱血歸回 豪情築夢 高清免費看 無地區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