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種“民主觀”的根本對立 |
| 送交者: hechun 2025年10月20日10:02:51 於 [茗香茶語]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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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產生真理,還是真理之下,法治秩序之中的民主 如果認為民主的絕對的,民主產生真理,法律與真理必須服從民主,那就是打着民主的旗幟,反民主。真正的民主是在真理與秩序,法治基礎之上的產物。 如果顛倒這種秩序與關係,就是本末倒置。 兩種“民主觀”的根本對立 民主作為“絕對主權”(錯誤) 民主在真理/法治之下(正確) 多數票決定真理 真理不因人意改變 法律必須服從“民意波動” 民主必須在法治框架內 少數權利可被多數剝奪 少數權利受真理下之法治保障 民主成為“多數暴政” 民主成為合法表達與制衡機制 結果是“民粹+混亂+暴君崛起” 結果是“秩序中的自由” 造物主是唯一的,祂創造了無數受造物天使,人類宇宙萬物,如果民主能夠產生真理,受造物的多數必然把造物主推翻了。這些受造物的多數一定會暴動,剝奪造物主的權力(例如:路西法帶領墮落天使與造物主民主了)。阿奎那確立:真理 > 自然法 > 人法 > 民主程序, 民主若被絕對化→等於多數暴政。 核心原則(邏輯結構) 憲法之核心不在“保護身份”,而在“維護正義”有人說憲法的重要職能就是保護少數派,包括少數族裔的權力與利益。 當然,也要看少數族裔的什麼樣的權力與利益。 多數並不就代表真理 同理, 少數也不就代表了真理。 符合真理的,在天道自然法之下的應該保護, 違法亂紀。打砸搶偷燒。零元購,殺人越貨,吸毒販毒,傷天害理的,無論是多數,或者少數 都絕對不允許 憲法的職能不是單純“保護少數”,而是保護在自然法/普世正義之下的合法權利。多數 ≠ 真理(防民粹與多數暴政)少數 ≠ 真理(防極端特權化與道德免疫化)符合天道/自然法之正當權利 → 必須保護 違法亂紀、破壞秩序之行為 → 無論多數少數都不享有合法性。 多數並不自動代表真理,否則民主將淪為“多數暴政”;但同理,少數也不自動具有真理性,否則道德將淪為“少數特權”。因此,憲法的真正使命不是為“多數或少數”站隊,而是在真理與自然法原則之下,確認哪些權利屬於“應當受到保障的正當權利”,並以此保護人的尊嚴、生命、安全、財產自由不受侵犯。所以,凡符合理性、自然法與公義之權利,無論屬於多數或少數,都應受到保障;反之,凡違法亂紀、打砸搶燒、零元購、殺人越貨、吸毒販毒、傷天害理之行為,無論行為人是多數還是少數,都不可能被憲法合法化,更不應以“身份”或“族群”作為免責理由。 憲法之核心不在“保護身份”,而在“維護正義”。真正的憲政秩序之下,權利必須與真理對齊,而非與人數掛鈎。憲法的真諦:真理錨定的正義,而非人數的算計 深層邏輯:從“身份”到“公義”的升華兩種憲政觀的對立,根源於本體論選擇:一者以“人本人數”為圭臬,如啟蒙時代伏爾泰的樂觀——辯論生真理,卻忽略人性詭詐(耶17:9);另一者以“天道自然法”為準繩,如中國傳統“天人合一”——孟子言“法古今而不怠於時”,憲政須順天應人,非隨眾逐利。彰顯公義非人數,乃憐憫與真理的交匯。憲法之魂,在“維護正義”四字:非護“身份”的盾牌,乃辨“正當”的天平。凡符合理性、自然法(如生命不可侵犯、財產神聖)的權利,必受保障——縱少數如先知以利亞(王上19);凡傷天害理的暴行,必遭審判——縱多數如掃羅追殺大衛(撒上24)。如此,方免“多數暴政”與“少數特權”的雙刃,共建那“公義和平安彼此相親”(詩85:10)的秩序。 上帝教導:女人要沉靜學道,全然地順服。A woman should learn in quietness and full submission.而人類社會確要男女平等。在《聖經》中上帝要求教會在基督面前全然順服基督為頭,教會為體,全然順服(弗5:23-24),人類希望與造物主平等與民主(民主出真理呢,或者在真理與法律支配下的民主)。這是對於宇宙秩序的根本顛覆。我們一定要謙卑,懷着敬畏的心,仔細研究,理解《聖經》與上帝的話語,深刻理解其中的邏輯聯繫與關係,造物主創造了宇宙萬物,顯然比我們人類自己更加了解人類與人性。所以,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而不能夠從我們人類自己的想當然出發,自以為是。人性,宇宙的廣袤程度,與複雜性遠遠超越我們人類的認知能力與水平。若無這敬畏,我們豈非如那巴別塔的建造者,憑着人手的熱血,堆砌通天之夢,卻終在混亂的舌中崩塌? 領域 聖經所啟示的秩序 人類現代社會的訴求 衝突點 神與人 神 > 人(創造主 vs. 被造物) 人希望成為神(創3:你們便如神) 反權柄、拒絕順服 基督與教會 基督為頭,教會為體,全然順服(弗5:23-24) 教會部分人希望“民主化”上帝 神學現代主義 男與女(在教會秩序中) 男為頭,女學習當沉靜順服(提前2:11-13,是根基於創造順序與宇宙秩序) 將功能秩序等同於價值差別 人類社會 順服神所設立的秩序是人真正的自由 平等被絕對化,否認差異 偽平等主義極端化導致災難與毀滅。 人類本性、權威與自由的根本對話。(如提摩太前書2:11-12、以弗所書5:23-24、創世記3章)以及巴別塔的比喻(創世記11章),精準地捕捉了這種顛覆:人類總傾向於“如神能知善惡”自己產生價值觀,卻忽略了敬畏耶和華乃智慧的開端(箴言1:7)。 創造順序的普世基礎:聖經的秩序並非任意,而是根植於“起初,神創造天地”(創1:1)。男為頭的教導(提前2:13)並非文化偏見,而是反映亞當先被造的宇宙邏輯——這與基督先被立為元首(西1:18)相呼應。人類若顛覆此序,便如蛇的誘惑:“你們便如神”,最終帶來咒詛而非祝福。 順服的福分而非枷鎖:“順服神所設立的秩序是人真正的自由”。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悖逆(民14章)與耶穌的順服(來5:8)形成對比:前者導致毀滅,後者帶來救恩。現代平等主義雖源於善意(如反對壓迫),卻常滑向“人人如神”的烏托邦,忽略人性中的罪性(耶17:9)。宇宙的廣袤與複雜(伯38-41章,神對約伯的質問)遠超我們認知,故需敬畏。 教會中的實踐:在今日教會,面對“神學現代主義”,我們可效法伯大尼的馬利亞——“在她腳前坐下,專心聽道”(路10:39),這正是“沉靜學道”的典範。民主並非全然邪惡(徒6:3的選立執事),但須置於基督元首之下,方不致“民主化”上帝。 結語:敬畏與思想的邀請若無敬畏,我們豈非重蹈巴別塔覆轍?但讚美神,祂的道如燈照亮腳前(詩119:105),邀請我們不從“想當然”出發,而是“專心仰賴耶和華”(箴3:5-6)。願我們一同在話語中尋見那超越人類認知的智慧——不是顛覆秩序,乃在順服中得自由。在叛逆與挑戰秩序中得到災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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