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動給“很喜歡”的男網友寫郵件,並親自策劃如何把這封郵件塞給“很喜歡”的男網友。
2. 輾轉託人轉交郵件,並藉機和“很喜歡”的男網友私下交往。
3. 主動表白:“I like him very much.”(好感動!) 4. “網戀”未果,遷怒於傳遞郵件的信使,並不依不饒追罵,從此和信使勢不兩立,在茶館上演長達N年的撕X大戰,最終把信使和其它女左全部趕出萬維,不知所蹤。 5. N年後為了戰鬥的需要(這個時候,鞍山火雞換了新的仇人,也就是丫上一場戰爭中的恩人),在茶館單方面宣布和信使已經私下和解(但信使的信使過來打臉,聲明絕無此事)。
暫停,先確認一下:鞍山火雞:以上攻略是否有不實之處或者遺漏?歡迎反饋
最後結合本人的親身經歷,談談感想:
1、本人從未實踐過以上攻略,一是看不起(很嗤之以鼻),二是沒有機會。比如本人從來都是被給郵箱的一方(鞍山火雞鎮定!!表發狂!!本人不會主動塞郵箱給男網友,從來都是接受男網友的郵箱。)。在此謝謝為數不多的,給過郵箱我的男ID,謝謝你們的信任。
2、(虛擬語氣:)如果有男網友向本人表白 like me very much, (通常不會,那些男ID的英文沒這麼貧乏),那也是他們的言論自由,本人表示理解尊重。
3、鞍山火雞嫉恨個什麼呢?就算膿罵翻天,膿“很喜歡”的男網友也不會可憐膿,主動把郵箱施捨給膿麼。就算膿主動塞郵箱給“很喜歡”的男網友,並主動表白:“like him very much”,他們也不會禮尚往來 like you very much 麼!看看膿近來勤勞的跪舔,就沒有什麼收成嘛,尤其在這個收穫的季節。
最後,請問鞍山火雞:膿的名譽官司到底什麼時候開庭?手握膿的表白郵件,左派高層們等膿的傳票等了好幾年,不僅膿的名譽重要,別人的名譽也重要麼。人家也要洗刷不白之冤,對吧。 吾們看熱鬧的圍觀群眾更是望眼欲穿。 吾們就想看看一個長年累月扛着貞節牌坊行走萬維的裝X犯,被法官認證的那一天。 呵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