芫荽也叫香菜,又稱胡荽,最初應該是由異域傳入中土的。我國大部分地區都喜歡用它作為餐桌上的調味或增色點綴。猶記早年到西安出差,一干人進得一家羊肉泡饃店,片刻功夫,店夥計就把幾大碗熱氣騰騰的用羊雜碎熬的湯端了上來。湯近乎白色,味醇厚而綿長,潑上紅得熱烈的熟油辣子,再加上一大把切得細細的芫荽,學着當地食客那樣,把泡饃(其實就是南方人叫的的鍋盔)掰扯成拇指蓋大小的團塊,浸泡在那湯里,然後把這一大碗色香味俱全的大雜燴唏哩呼嚕趁熱喝下去,於是全身上下每一個毛孔就都洋溢着幸福與饜足了。而羊肉泡饃里的芫荽,雖不至於說是畫龍點睛之筆,但我以為如果沒有它,到底算不得完美的。
對芫荽的態度卻趨於兩級。喜歡它的是真的喜歡,雖然不會痴迷到“一日不可無此君”的地步,但物質匱乏的年代,我還真見過用一碗切碎了的芫荽泡上醬油就可以咽下兩大碗乾飯的。而厭惡它的,就連聞到芫荽味也會犯噁心,避之唯恐不及。被稱作“最後一位純粹文人”兼美食家的汪曾祺就曾經極不喜歡芫荽,不過他給出的理由也很匪夷所思:嫌芫荽有臭蟲味!不知道他這個類比是怎樣得出的。
芫荽亦入藥,醫書上說它功可發汗透疹,消食下氣。不過經方中從未見它的蹤跡,大抵只是民間的用法,與它在菜品種的地位一樣,到底未能登堂入室。
而既然是點綴,芫荽的用量就不可濫俗,否則喧賓奪主,就大失用芫荽的旨趣了。去年回成都,和朋友在食肆吃這幾年很流行的烤魚。本來在烤魚上加七八枝青翠的芫荽是這道菜的標準配置,但那廚子不知哪根筋搭錯,竟然密密匝匝地擺了一層,讓人難免不生孔夫子惡紫奪朱之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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