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同事
認識這位朋友是在我家剛到加拿大,他是先生做博士後時的同事A。那時的A 很年輕已經拿到博士學位幾年了,是在荷蘭拿的學位,到加拿大做博士後。
我第一次見到他是在教授家的夏天燒烤聚會上,那時我還沒有完成英國讀書,只是暑假時回來看看家人。因此除了教授之外,我都是第一次見面。當時只知道A 帶來他的室友,並沒有引起我和先生的注意。那時的 A 是30+,個子高,長的還不錯。而他的室友中等個偏下,是當地人不多講話。那次可能是他們第一次一起參加教授家的聚會。
冬去春來,我已經回家進入找工作的大軍,突然聽說A 的博士後即將結束,要回荷蘭工作了。一樣就有了一系列的歡送會,這時我們才知道A 是同性戀,他的朋友叫馬克,從事一般的工作。當我和先生去他們租的房子參加他們的告別聚會時,發現除了我們2-3家大學的同事是帶夫人的,其他的客人都是男的,有30人左右。當然馬克的父母親也在那裡,而且聚會很熱鬧。我們沒有和其他人聊多少,也不知道該和這些人說什麼。
最後我們也在家裡也請了A 和馬克,只有我家 3人和他倆。這樣環境就簡單了,A 主動告訴我們馬克對他就向我對先生一樣。然後我問道,是你們一塊回荷蘭嗎?A說他自己回去。當我們聽到這個回答時,馬上想你和我們還是不一樣,如果你們是夫妻,按照西方的習慣是一定會一起走的。
在A 離開的第一年,因為他還在申請加拿大公民(荷蘭也是雙重國籍國家),他回來過幾次參加考試和等待入籍,可能還有些專業會議,因此他倆還經常在一起。在聖誕節時,馬克去了荷蘭團聚。一年後馬克不能忍受孤獨,離開雙親去了荷蘭和A 一起生活了。那幾年是他倆的黃金時代,從A 的聖誕信中可以感受到他們的快樂。平日馬克白天學習荷蘭語和買菜做飯,假日裡一起游了歐洲的名勝。並且荷蘭很快實現了同性婚姻合法化,A 激動地寫到他們也是結婚的家庭了!
這樣的日子有多長,我記不清了,只記得2004年的一次為A 來加的聚會上,得知馬克已經回到加拿大了。但是那次聚會還是他倆一起來的,看起來還很親密。後來A 的聖誕信減少了,最後沒有信了。當我知道他們分開後的消息,想想這也正常,現在的離婚率這麼高,他們前後好了近十年,也是不容易的。
最後一次見A 是2年前的夏天,這次是他一個人來參加聚會。我們沒有問他任何問題。A 還是那麼熱情和健談,滔滔不絕地講他在德國的工作和研究風力發電的課題。
但是我總覺得A 老的比較快 (白人看起來老一些?),他穿衣很隨便,和其他有妻子的朋友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