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經驗取自書中,是好事也是壞事。好的一方面是因為不必親身經歷也能懂得些道理;不好的原因是不負責任的作家胡謅的東西會引導孩子走上彎路。比如說,作家們總是說人生只能有一次轟轟烈烈的愛情,這愛情的結果只能有兩個:一,白頭偕老直到永遠;二,象黛玉一樣得相思病而死。
但是人生真的只能有一次愛情麼?不是。只要天時地利人和,感情這東西可以象野草一樣再生得飛快。作家們不知道出於什麼目的,偏要把人寫得那麼死心眼兒,象茶花女那樣的女人,機會大把,可能會弔死在阿芒這一顆樹上麼?實在讓人難以相信。這種故事毒害了太多的青少年,為情而死,死不足惜。在這一點上,中國作家裡只有林語堂做的比較好,比較有代表性的是他的“紅牡丹”。
說到這裡,可以提一下我為什麼不喜歡瓊瑤和亦舒了。我覺得這兩個人是代表了兩個極端,一個是白痴式愛情至上,一個是沒嫁出去的有點變態的老女人,比起前者,我更不喜歡後者。亦舒筆下的女人是嚮往愛情的,卻又是擺出看透愛情之後不屑一顧的態度,非常小心生怕被男人占了便宜去,很像紅樓夢裡面的妙玉。
大學時候有一陣子作家張承志的“北方的河”非常時髦,我看了,說不出來為什麼不喜歡,再過幾年,看了他更多的文章,我明白了,我是不喜歡他那種憤青的意識形態。梁曉聲的文章剛開始很好看,後來也憤青的不行,什麼東西一旦走到極端上就不可愛了。我猜想,如果這些人都去看看心理醫生,一定有很多可以傾訴,可以得到排解。
想必一個作家的文風和他/她的個人生活有關,作家多半是生活得不甚幸福的,因此能夠寫平靜東西的人少,可見心靜的重要。“遙遠的清平灣”的作者坐在輪椅上,你讀他的文字不覺得有什麼憤怒,而是感到寧靜祥和。林語堂的“京華煙雲”是我最愛的小說之一,我非常喜歡那裡面主人翁之間那種自然平靜的關係,那一種境界也是我所追求的,有情有義。
高二時我買到一本翻譯小說名字叫做“移民”,寫的是一個意大利移民在美國的奮鬥史。書中還有一個華女,意大利人離婚後嫁了他。那本書裡面有很多在當時來講比較露骨的性描寫(其實比廢都還差得很遠)。我看完了,借給另外一個同學看,她上課看得入神,被我舅舅(班主任)當場抓住,書被沒收了,不過還好,她沒將我供出來。晚飯後,我舅舅拿出那本書讀,嘿嘿,讀得津津有味的。第二天早上他問我:“你看過這本書嗎?”“沒有。”“嗯,很好,這本書少兒不宜。”
哈哈,千萬別小看少兒。
大一的時候有一個出國回來的阿姨拿一本英文小說給我看,她問我可不可以翻譯出來,看看能不能出版。好的故事是超越語言的,我那時英文不算好,居然把書看完了,比看老師規定的“德伯家的苔絲”還順利。不過我跟阿姨說這書我不能翻譯,就是翻譯出來也不會有人出版。過了一兩年,書店裡熱熱鬧鬧地推出了此書的翻譯版,名字就是“查特萊夫人的情人”,我嚴重的低估了出版界開放改革的速度。後來我買了勞倫斯的“母與子”,讀得非常壓抑。
我要是能做什麼文學雜誌的編輯就好了,那麼就可以名正言順的博覽群書。而不用上課時桌上放一本課本,課本下面壓一本小說。我在家裡自習時也如法炮製,被媽媽查覺,撕了我的小說。我讀小說的狀態總是比較guilty。
今天想到什麼就寫什麼,信馬游疆,語無倫次,逮着誰評誰,你可千萬別說我沒這個資格,我是外行我怕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