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美華人是為信仰,還是叛國?
若雲
記得在加州大學時有二百三十八家中國人。他們都是國內的專家、教授、碩士或博士生;也有國內的大學生通過考試,在加大讀碩士、博士或博士後。當時在一起閒聊時,有一個問題大家百思不得其解,那就是寧願留在美國打掃衛生、刷馬桶、帶孩子、掃大街(多丟人!),也不回國內去當教授、副教授、做很體面的臨床醫生?甚至高乾子弟(下面詳述)也不肯回去。當時幾乎沒有人能解答這個問題。記得一位上海來的“中干”的女兒說:
“說不清,美國有一種怪怪的魅力,會吸引人。”
筆者有一位好朋友,她是六個月的訪問學者。她是真正的高幹家庭:爸爸是某省第二把手,媽媽是某市第一把手;她家每人一本護照,因她姐姐是省里管理和發放護照的副局長。她丈夫是某國家單位,汽車隊管理處正處長。她本人是工農兵學員,英文專業;她不知道“二的成方等於四”,然而,她自己就是某醫學院外文教研室正主任。
她六個月期滿沒有回國,自己帶着一個讀小學的女兒留在美國,她的全部工作是每天到美國人家裡打掃衛生、刷馬桶、擦浴池。很久很久以後,由於她的聲音美妙清脆,英文又好,終於在美國最大的電話公司,找到了正式的年薪不錯的文職工作。
在她找到正規工作前,她的丈夫、退休媽媽、一個姐姐、一個妹妹,先後來到美國或加拿大。現在,她們全部已入美國籍或加拿大籍。
當然有人會說留美是“叛國”,可以說有理,也可以說無理取鬧。不管什麼人,在什麼時候,看問題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結論肯定也不一樣。記得一位波蘭人,出生在當時的獨裁國家,他帶着兒子移居美國時,對兒子說:
“上帝把我們生錯了地方,現在我們該回家了,我們的故鄉在美國。”意思是說他的真正家或故鄉,應該是民主、自由、有人權的國家,這種遷移是一種信仰的追求。
同樣,筆者始終認為,絕大部分留美學生、學者、專家、教授、其它知識精英或平民百姓;有意識也好,無意識也好,“跟着感覺走”也行;都是為了自己的信仰或愛好,擺脫困境追求人權、民主、自由而遷居美國。因此,大可不必浪費精力和時間,去理睬那些無稽之談;再者,人各有志嘛!
(本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