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人類永恆的難題,其困難在於,婚姻是一種社會組織,在本性上要求穩定,可是,作為它的自然基礎及生物和生理學基礎卻天然地傾向於變易,這種內在的矛盾是任何社會策略都消除不了的。
性愛在本質上是一種很不確定的感情,它具有一種浪漫傾向。人們往往把難以得到的東西美化,理想化,於是邂逅的新鮮感和犯禁的自由感成了性愛快感的主要源泉。正因為這個原因,最令人難忘的愛情經歷倘若不是初涉愛河的未婚戀,更多半是紅杏出牆的婚外戀。這種情形不能只歸結為道德的缺陷,而是心理學上的原因。
從心理學角度看,人是一種很貪心的動物,他往往想同時得到彼此矛盾的東西。譬如說,他既想要安寧,又想要自由,既想要一個溫暖的窩,又想做浪漫的漂流,於是便有了進出“圍城”的迷亂和折騰。
基於上述兩個原因,有人跨越婚姻這道門欄,讓自己的情感肆意漂流,體驗到了婚姻中所沒有的激情,但我們應該看到,這種婚姻之外的兩性“愛情”可能更多的是性愛,而性愛這種純個人的體驗,並無客觀標準可言。自己是否墮入情網,兩情是否真正相悅,好感和愛情的界線在哪裡,不但旁人難以判斷,有時連當事人也把握不了。
邂逅的魅力在於它的偶然性,兩個陌生的軀體突然互相呼喚,兩顆陌生的靈魂突然彼此共鳴。但是,這種突發的親昵長久延續下去,絕大部分邂逅都會變得索然無味。同時,我們看到,人心是世上最矛盾的東西,它有時很野,想到處飛,但它最平凡最深邃的需要卻是一個憩息地。就大多數人而言,最終會寧願為了安寧而約束一下自由。最後,我們應該看到,婚姻無非就是給自由設置一道門坎,在實際生活中,它也許關得很嚴,也許關不嚴,但好歹得有,人終究是社會性的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