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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與邏輯:很喜歡這篇分析
送交者: pifu01 2021年11月11日08:24:58 於 [茗香茶語] 發送悄悄話

http://www.lingshh.com/1-a/1-6.htm

文章來源於以上link. 沒有找到原作者。很喜歡這篇分析。  

  在說《因明入正理論》之前,我先要補充一點兒關於因明與邏輯的東西。
    一般來說,人們一提起因明,就說,因明其實就是佛家邏輯,又有些人通過研究,發現因明與邏輯二者其實是不能夠劃上等號的,於是又提出,因明根本不是邏輯。既然人們一提起因明,立馬就想起邏輯,即便因明本身不是邏輯,因明與邏輯之間也一定有着扯不清的關係,鑑於它們之間有着這麼暖昧的關係,所以我就先對因明與邏輯做一下辨析。
   先說因明。
    什麼是因明呢?其梵語是hetuvidyā,讀做希都廢陀, 古印度的人給因明的定義是:考定正邪,研核真假的方法。窺基法師在《因明大疏》中說:"因乃諸法之因,明乃徹法之智,乃至萬法之因,明了無礙。"這定義實在來說也不難懂,用現代白話來說,因就是原因,立論推理的基礎、依據,明就是學問、知識、系統的學說,合起來就是關於原因的學問。
   古印度人有論辯的習氣,三言不合就辯論開了。而且是正兒八經的去辯論,輸的一方要麼砍腦袋,要麼要皈依勝方,做人家的弟子,這是很丟面子的事兒。
    為了使你在辯論中不輸,那麼你得把因明弄得很透徹。也就是說,最初,因明是一門辯論術,這就是說,因明是耍嘴皮子的工夫、技巧,這樣一搞呢,因明的名聲就不大好,於是,有人就把因明的內涵做了一下擴充,給加上了一個新知識的獲得方法,這樣一來,因明的範圍就大了,成了:
    因明是立敵雙方的論辯方法和對一個命題的論證技術,以及新知識獲得的訣竅。
    這是佛教以前的因明界定。注意,因明雖然是立敵間的論辯方法,但千萬不要墮入詭辯的歧途。
    因明涉及到了新知識如何獲得,這個"我們怎麼獲得某方面的新知識",在因明中有個專用名詞,叫做為自比量。
   後來佛家又把因明的界定作了擴充,擴成了系統的量論,主要代表著作有公元六世紀初陳那論師的《集量論》以及公元七世紀時法稱論師的《量評釋論》,這時候因明就不但要承擔如何與對手論辯,對一個命題如何論證,如何使自己獲得更多的新知識,而且要講求如何使得別人領悟我自己的觀點,所獲得的新知識如何成就,如何分類,如何審核等,這實際上已經使因明變為了你如何認識世界的問題,也就是說成了現代哲學的知識論。
   接着我們說邏輯。
   邏輯是研究思惟的。思惟的形式呀,思惟的規律等都是邏輯研究的對象。邏輯的推理結構,得有前提,得有結論。邏輯就是研究結論是如何有效地從前提一步步地推出的,它就幹這個。比如我給你個前提:一個三角形△ABC,則一定可以推出結論:a2=b2+c2-2bcCOSA,絕對的。所謂有效,就是說,只要有前提,我們通過技術處理,結論是必然而至的。技術處理在邏輯中主要是符號操作,在數學上就是不同的解題方法。這實際上只是由前提到推論之間的形變關係。
   這兒注意一點兒,在邏輯推理中,只要有前提,經過你的技術處理,雖然結論必然而至,但是,所推出來的結論是否正確,這可是不敢保證的,也就是說,邏輯所能保證的,只是從前提到結論之間的程序合法,也就是說,推理結構符號自圓一致,不出現漏洞,但卻不能保證命題的真假。因為命題的真假要涉及到事實。比如,有一年的大專辯論,甲方要證明豬比人聰明,乙方要證明人比豬聰明,結果呢,甲方還贏了,但到底豬聰明還是人聰明,誰心裡都有數,結論是結論,但與事實的真相無關。
    我們可以這麼說,邏輯是不能獲得新知識的,因為結論的斷言,範圍一定比前提的斷言要少,因為結論已經被前提的斷言範圍包括進去了。
    這樣來看,因明與邏輯是不一樣的。
   因明所用的方式是,先提出自己的主張,這個叫做標宗,這是因明術語,類似於邏輯中的結論,提出自己的主張之後,再舉出為什麼我標這麼一個宗,就是原因,這乾脆是把邏輯推理調了個個兒,為什麼這樣呢?
    1、因明背後的宗教情感。在古印度,不但佛教, 所有的學說派別都是把解脫當作最高真理,而且強調解脫是絕對真實的。但是,解脫的情形到底什麼樣,對個人來說,都不知道,這時古印度的各家學派都表現出一種宗教形態:各家都成立各自的聖言量。各家之間,聖言量各自不同,就有了論爭。在自己的學說體系之間,在宗教悲情上所確立的聖言量,該如何再在自己的知識上成立,仍然需要論證,所以它必須回頭找根據。
   所以,因明是先標宗再述因,也就是從果溯因。
  另外,因明論式正因為其背後有宗教悲情在,所以你所立的這個論式必須能夠使論對者生起正智,若達不到這個效果,那就不行。所以,在因明中,正智是否生起是判斷因明論式真似的一個必要條件。
    2、因明背後的印度民族思惟模式、世界觀模式。 世界上任何一個民族都有它的共性。比如我們中國的華夏民族,其思惟模式就是融匯,偉大如玄奘法師也不例外。他到印度時,發現印度的中觀學派與瑜伽學派有爭論,他就給寫了一篇文章,叫做《會宗論》,說有三千頌。傳說這篇文章得到了那爛陀寺戒賢論師的讚揚。這篇文章是幹什麼的?就是調和兩派的紛爭。但玄奘法師回來以後,不但沒有翻譯這篇文章,而且在窺基法師等人的著作中也很少提及。在張曼濤編的《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十六冊《玄奘大師研究(下)》中,收有萬鈞先生的一篇《關於玄奘法師的會宗論》,裡邊說,為什麼會出現這個情況呢?"我以為會宗論的理論,可能在玄奘法師為弟子們講解新譯經論的時候,結合聽眾的理論水平,隨口演述了出來,所以不需要再翻譯,也就提不到會宗論的書名了。"這個說法我不同意,我以為不會是這個原因。可能是玄奘法師寫了這麼一個東西,實際上是以中國人的思惟模式去套印度人的思惟,這已經是出現繆誤,至於說戒賢論師讚嘆,也不過是說戒賢論師覺得玄奘法師的思惟很新奇。你想,鶏群中猛然出來一隻鴨子,那怕這鴨子是一隻瘸腳鴨,瘸腳鴨也是獨一無二的,物以稀為貴,當然很新鮮。神台上長出一隻大蘑菇,不管這蘑菇漂不漂亮,都受人禮拜,但這禮拜可不是禮蘑菇,而是禮神像。
   到最後,玄奘法師隨着對佛法的領悟越來越深,感到了自己《會宗論》的可笑,就把這篇文章拋棄了,所以回來後沒有翻譯,而且也幾乎不提這篇文章了,他覺得提這篇文章丟人哪。
現在在整個佛教史上,我最佩服的只有兩個人:一是玄奘法師,一是鳩摩羅什法師。這兩位祖師對佛法的領會是最好的,他兩個真是"極盡翻譯之能事",但是"誰人見其釋經論"?他們把我等領到佛菩薩的面前,讓我們親聽佛菩薩的教誨。佛菩薩的言論是最清淨法界等流出來的,其它人都不是。
    玄奘法師發現了自己用中國人的思惟模式去套印度人的思惟是不妥的,就拋棄了《會宗論》,而我們後人還在研究,要挖掘出《會宗論》來,曾了若先生追出來在貞觀十六年玄奘法師寫出來了《會宗論》,劉汝霖先生算出來是貞觀十四年玄奘法師寫的《會宗論》,這純是要玄奘法師的難堪哩。
  那麼,為什麼在玄奘法師的傳記中還要記這件事兒呢?這就是傳記作者的嚴謹態度,客觀地給人寫傳記,沒有因為你是祖師就"為尊者諱"。
   當然,我這只是一家之言,對不對呢,需要論證,但從今以後,一般來說,我是不會再拿起筆來端起架子寫任何規規矩矩的文章了,所以,我不會自己來論證了。上一期《甘露》上不是登了個觀點麼~~以禪宗為代表的這些宗派,嚴格來說,根本不是佛教。有好心人來信,說,只有觀點兒不行,必須論證,河南的南北先生還拿胡適的事兒來說明,我很感激,順便我也提一句,胡適是從史料方面論證的,宗教畢竟是宗教,最應該的是拿教義來說明問題。佛教中間,你要想成立一個觀點,必須有聖言量作依據,沒有聖言量是不行的,但我們看中國佛教的各個派別,能拿出嚴格的聖言量做判教依據的僅有唯識宗,是確實在《解深密經》上有三時判教,其它派別可以說都只是創宗立派的那位祖師對佛教的理解、領悟,缺乏經典依據。沒有聖言量依據,哪怕你說得天花亂墜,宗教悲情是已經喪失了。
  假如說有人覺得我說的話有那麼點兒道理了,你來論證,或者說你認為我胡說八道了,你寫文章來批,都行,我歡迎。
   我舉玄奘法師的例子,只是想說明印度人有人家的思惟模式,中國人有中國人的思惟模式,西方人也有他們自己的思惟模式。佛教(因明) 是建立在印度人思惟模式上的宗教,我們若想學,就得學人家的思惟模式,你不改變自己的思惟模式,永遠就進不了佛教(因明)的門兒。你必須"神遊冥想,與立說之(印度)人處於同一境界(陳寅恪語)"。馬克·布洛赫(marc broch)說過一句話,"要想窺見別人,自己就得讓位。"也就是說,你得為別人設身處地,把自己設想成處於人家的環境、條件。這是學佛的一種基本方法,也是一個境界。玄奘法師在翻譯經典時,乾脆就是直譯、硬譯,現在人可以拿住玄奘法師的譯本直接讀出梵文的氣度來,為什麼?就是他領會了要想學佛教,必須連自己的思惟模式也得改變,所以他連自己的文章,《會宗論》,也要拋入垃圾堆。
    其實,融匯這種思惟模式最明顯的例子是隋唐以後的三教合一思潮。
    因明呢,立論者對自己所欲成立的主張,早就成竹在胸,他列舉出因、喻,不過是向論對者、公證人出示根據。而邏輯的三段論,是根據已知求得未知的,結論自然是在最後。
    這就是邏輯要先說因再說果,而因明先說果再說因的原因。
  下邊兒我們再說說因明為什麼以前一直被稱為佛教邏輯。我們現在人一般說起來,都說邏輯有三大支柱:古希臘的邏輯,中國的名辯和古印度的因明。這三者形成鼎足,缺一不可,這種說法影響很大,那麼因明結構一定有與邏輯推理相通的地方,我們現在就看看他們之間相通的部分。
    在因明論式中,因為先有宗,回頭又找到了因,所以這因與宗之間必須有某種邏輯關係,這個因的條件就是"能夠立宗",要想作因,就必須滿足這個條件。實際上這就變成了論式內部的邏輯結構問題,這麼一來,因明論式在外表上看,是先立宗再舉因,但從論式所要求的功能上看,所舉的因必須符合"能夠證成宗"這麼個標準。
    那麼,因要能夠證成宗,在內容上該有什麼樣的要求呢?
   宗要想成立,那麼,因與宗之間必須有一必然的特定關係,這個關係,可以使宗有效地成立,這種關係可以使宗能夠有效地從因中推出。在數學上有個說法,一個命題要想成立,必須得具備充足條件,有些不但要充足條件,而且還得有必要條件,叫做充要條件。這其實就是邏輯。什麼叫充足條件,就是"有之必然"。某甲往這兒一站,我們就可以說,只要有某甲這個人,就一定可知他有父親某乙,但是若沒有某甲這個人,不一定沒有某乙這個人(某乙可能有好幾個子女,如丙、丁),這時我們就說某甲是某乙成立的充足條件。而假如說,若沒有某甲這個人就一定沒有他父親某乙(現在城市裡就大都是獨生子女),或者說有某甲這個人存在,不一定有他父親某乙存在,某乙已經死了~~那麼某甲是某乙成立的必要條件,這必要條件就是"無之必不然",把兩個合起來就是充要條件──有甲則有乙,無甲則無乙。
    那麼,因明論式的因與宗之間得有什麼條件關係呢?
    在因明中,只要因能夠成立宗,"有因之處,宗必隨逐",有因就有宗,而不要求因無時宗也無。比如,只要有"1+1",自然有"2",但若無"1+1 ",我有"3-1","2"還照樣有的,所以,要想宗成立,因只需是宗成立的充足條件就行了。充足條件,實際內涵是說:不必是唯一條件,但若有它,宗一定可以確立。
   這是因明中所含的邏輯成份兒。因明畢竟與邏輯不相同,它的論式結構中一定有非邏輯成份兒,我們再來說說這個。
   霍韜晦先生舉了一個例子:
   某甲性格突然變了,我們由此找原因,發現好多種原因,都是可能的。或者事業上有什麼原因,或者是家庭的原因,或者是個人的原因等。這麼多原因,每一個都有可能,確實是因為哪一個原因,是沒辦法肯定的,雖然沒辦法肯定,但不能排除任何一種原因。假如說你排除了其中的任何一個理由,都是不行的。比如你排除個人的原因,這不行!反過來,假如說你只強調其中的一個理由,這也不行。
   我們來說法難,一般佛教人一說起法難來,把三武一宗都罵得要死,但是我們來找找法難發生的原因。有人說,因為當時社會動盪,國家國庫空虛,而和尚廟裡卻富得很,引起了朝庭的嫉妒;有人說,和尚們在廟裡私藏兵器;還有人說,因為佛教與道教爭頭,引起內耗,使得朝庭插手等等。這些可以說都是原因,你不能過於強調其中的某一個,也不能排除任何一個,若你強調其中的任何一個而不提其它的了。比如強調和尚廟太富了,引起朝庭嫉妒,其它的都抹殺了,那麼單這一個理由構不成法難的充足條件,廟裡私藏兵器被發現是導火索呀,沒有它,法難起不來的,但有時候廟裡有那麼一點兒兵器也不是壞事兒呀,比如《少林寺》中十二棍僧救秦王,使得後來少林寺由此而興盛。可見,藏兵器有時是好事兒,有時是壞事兒。這在因明中叫"不定過(因)"。為了杜絕"不定過(因)"的出現,以保證因必然可以證宗,我們除了從正面論證,還需要從反面來論證,也就是,正面是有某甲一定有其父某乙,僅有此還不夠,還得論證若無甲,就沒有其父某乙。
    我們這只是用話來說,其實我們若懂得邏輯符號的話,那麼表示會簡單得多。
    注意,我們用這麼個法子可以得到成宗的充足條件,但,這個論證推理的方法,從形態上來說與邏輯推理不一樣,它是一種歸納,但這種歸納法有個缺陷。
   在中學時我們已學過集合,歸納就是得把一個集合中的所有的元素放在一起來做歸納,這在理論上是對的,但只能是理想狀態,就象勻速直線運動一樣,實際上這種運動是不存在的。在實際操作中,你要想把一個集合中所有的元素都拿來,以歸納它們的共同性,這絕對不可能。這歸納法所能做到的,只是,你所拿出來的元素(分子)越多,所得到的結論的可靠程度越高,但再高也只能是可能性而非必然性,這種可能性叫概然,就象化學實驗中的提純一樣,純度再高也達不到百分之百,這就決定了,因明不是邏輯(注意,邏輯中有完全歸納、不完全歸納,完全歸納因為用的少,所以這裡略去了。說把一個集合中的所有元素都拿出來是不可能的,這只是說的不完全歸納)。
    因明為什麼要運用這麼一個法子呢?前邊兒已經說過,在因明背後隱藏着宗教悲情,隱藏着古印度人的世界觀模式、思惟模式,宗教悲情就決定了它要解決的是生死、本源、解脫等,與解脫有關的東西它才管,若一個集合是空集,因明就認為在這上邊兒費心思是不必要的、無意義的,邏輯就不一樣了,那怕是空集,只要有這一類,一定得饒舌幾句。比如說到佛性問題,現在有人說無種性眾生就可能是空集,為了這個,我在相宗學會的會報上還看到長長的一篇文章來討論。
    為了避免在毫無意義的問題上爭論,因明一般都首先假設所討論的集合不是空集。因明中間的三支的"喻支",就是這麼個意思,規範的話可以這麼說:喻是依"因"為成"宗"的充足條件的原則而證取的實事。因明論式中,假如說無"喻"支,你這論式就不成立,這都是為了不在空集上費心神。這個呢,在邏輯上說不過去的,所以,因明總受事實的限制,它要求論式中所涉及的東西一定不能脫離事實,不但要求論式在推論上不能"錯",而且要求它是"真"的。在這一點兒上因明與邏輯分道揚鑣,邏輯是純形式的,所以邏輯的外延比因明大多了。
    因明如此看來,其實它包含有"由宗歸因","由因證宗"兩個階段,雖然在外表看起來很簡單的宗、因、喻。
  我們來做一個結論:
    因明宗支的成立,是靠歸納的"概然性"的可靠程度來支撐的。它不是邏輯,現在人把因明用邏輯符號操作,就喪失了因明本身的意蘊。
    注意,我這裡說的邏輯實際上只是說的演繹法、三段論等,實際上這只是邏輯的一部分而不是邏輯本身。邏輯實際上是獲得知識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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