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封信我看了不下十遍,仔細推敲過每句話。其中有一段:"在你們那群小夥伴中,我最喜歡你了。"當然是真假難辯。我很興奮,在平淡無奇的生活中添了一點色彩。過了一段時間,有個老師帶幾個同學去參觀外語學院,那裡離M歌舞團很近,幾站車就到了。轉完了外語學院,我對老師說我要去一趟魏公村,並保證晚自習前回到學校。我自己不敢去,就叫上了一個同學孔力文。到了M歌舞團的傳達室,看門的說他們馬上就回來了,讓我在禮堂門口等一會兒。真是一會兒,一輛大轎車就開進來了。我從一堆人中一下就看見了田黍,他還是笑咪咪的。只是,他穿便裝遠不如穿軍裝精神。他說,天那-你怎麼長這麼高了。我說要穿高跟鞋肯定比你高。我本來想了一路要問什麼說什麼,可話一出口,全是我不該說人不愛聽的。我就是怯場,這臭毛病跟了我一輩子。我說你在這怎麼樣,他說,嗨,地方嗎!看他的眼神里有幾許無奈。我問他還畫嗎?他說還畫,要不要到我宿舍里坐坐。我說好。孔力文不願意去,我就留她一人在禮堂門口,跟田黍穿過禮堂,轉到後台地下室。跟他在大院時的宿舍差不多,只是那時他是個當兵的,兩個人共用。在這,就他一個人。儘管我覺得他穿軍裝好看,可我知道他當兵時,因為是放映員,從不出操,幾乎沒什麼軍姿。他的宿舍還是很乾淨整齊,比以前多了些裝飾,房間黑暗,即使白天也得開燈。裡面有個套間帶洗手池,有門有窗倒很敞亮。門還通向院內。真是不錯的小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