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有執無執----東海微言小集
【執不執】佛教好言無執,而儒家側重於執,強調擇善固執和允執厥中。《中庸》說:“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又說:“回之為人也,擇乎中庸。得一善則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子張說:“執道不弘,信道不篤,焉能為有,焉能為亡。”(《論語子張篇》)不過,儒家雖然強調執,並非一味執,而是該執就執,該不執就不執,無可無不可。例如,對禮法形式,就不可過執,禮制與時偕宜,刑法世輕世重;對禮法精神,對中道原則和王道大義,則不可不執,必須抓石有痕,抓鐵有印,堅定不移,生死以之。另外,禮法形式可變,是強調時代性,不同時代不同禮法,不能因此忽略禮法的嚴肅性。在一段時間段內,禮法一旦制定頒布,就必須循禮如儀,執法如山,不能輕易改變。《中庸》說:“雖有其位,苟無其德,不敢作禮樂焉。雖有其德,苟無其位,亦不敢作禮樂焉。”作禮樂就是製作禮樂制度,禮制又包括刑法政令。要有所改作,那是天大的事,大德天子之事。
【執不執】自己制定或認同的禮法,自己必須堅定不移地帶頭執行。這是君子最基本的政治道德。象馬幫官員那樣,或知法犯法,或執法犯法,或製法犯法,常常被律師及老百姓追着講法普法,苦口婆心教育它們要知法守法,那就極端缺德。
馬幫可謂於法無執矣,純屬無賴行徑,連暴秦都不如。秦法雖惡,卻相當嚴肅和公平,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僅此一點就比馬幫強多了。蟊時代是無法無天,後來是有法無天,都是特權當道,權力大於一切。有法無法,都是人治和暴政,而且特別下流無恥。
【執不執】吾儒對五常五倫的執着,對家國天下的關切,對人道事業的責任,對政治制度的重視,皆非佛道兩家所能比擬。曾子說:“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臨大節而不可奪也。君子人與?君子人也!”又說:“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後已,不亦遠乎?”這樣的士君子,只有儒家文化才能培養出來。這裡如果無執,那便一切不成。
【心之體】常有人以超越是非為超脫,以泯滅善惡為高明。有廳友言:求道就是追求回歸清淨本源,回歸“無善無噁心之體”,不再有對立紛爭。(大意)東海曰:這是對王文成公四句教的嚴重誤解,把心之體看成了無用的死物。心之體是體用不二的,如果不能知善知惡和為善去惡,就不可能上達超善的心之體。儒家致力於是非善惡的明辨,以是是非非、善善惡惡為篤行。孟子息邪說距詖行放淫辭,是惡惡的文化表現;王文成公致力於平叛剿匪破山中賊,則是惡惡的政治表現。
【是非觀】是非善惡,自有標準,五常道堪稱五大標準,合乎五常道者為是為善,違背五常道者為非為惡。這就是孔孟之道、中庸之道的標準。孔子說:“素隱行怪,後世有述焉:吾弗為之矣。君子遵道而行,半途而廢,吾弗能已矣。君子依乎中庸,遁世不見知而不悔,唯聖者能之。”依乎中庸,遵循中庸之道而行,包括以之為區分是非善惡的標準。以此標準而判,佛道兩家都難免素隱行怪、為道遠人之嫌。非常反感莊子這句話:“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莊子•齊物論》)意謂不同情況下是非標準不同,等於取消了是非正邪善惡的標準,無是無非,無善無惡,無聖無賊。如此混沌顢頇,仁義何以得立,人道何以能成。
【是非觀】孟子說,是非之心人皆有之,無是非之心非人也。王陽明說,良知知是知非知善知惡。可見,只要是正常人,不難分辨大是大非;如果良知光明,是非善惡一目了然。百年來是非混淆、善惡顛倒,歪理邪說泛濫成災,就是因為反孔反儒導致多數人常識喪失、思想反常和良知泯滅,非人化現象特別嚴重而普遍。
2022-12-28餘東海集於青秀山下獨樂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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