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在電視的法制欄目中報道,某農民因家庭瑣事與老婆吵架,老婆一氣之下回娘家。該農民苦求未果,一氣之下把老丈們娘家柴火朵點燃。火被撲滅,未產生任何損失。該農民被判死刑。所謂的法學專家解釋為,行為惡劣,容易火燒連營。
過了一段時間,看了另外報道,某人將別人的房子給放火燒了,被判15年。
今日新聞,“自從竇唯與妻子高原離婚以後,他的行為接近失控狀態。除了怒罵妻子高原、指責丁武玩弄處女等新聞不斷曝光以外,最近竇唯更是把矛頭對準前妻王菲的現任老公李亞鵬,直罵其虛偽。昨日竇唯行動繼續升級,他居然衝到北京的《新京報》聲稱找一名卓姓記者算舊賬,結果當事人不在,無法發泄怒火的他動手砸壞了報社的一台電腦和電視機,三個小時後他更是瘋狂地放火將該報社某編輯的私家車燒毀,後來在派出所的出面調解下,竇唯才停止了下一步的破壞計劃。”“竇唯以上的行為,上海東方早報記者諮詢了法律專家。律師稱如果竇唯的行為不嚴重,他將對砸壞的物品進行民事賠償,同時對被潑水的工作人員進行道歉。如果公安機關判斷竇唯的行為惡劣,破壞性嚴重,擾亂社會秩序並觸犯了《行政治安處罰條例》,他則不僅要進行民事賠償,還將被處以行政拘留,拘留最長時間為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