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退休軍干騎車晨練時遭逢意外,由於引發事故的司機未能及時籌措五萬元的手術按金,醫院不予救治,三個多小時後不幸離世的消息在網上引發討論。有人指責醫院沒有執行偉大領袖毛主席“救死扶傷,實行革命的人道主義”的最高指示;有人覺得手術按金太高;有人感嘆關凱將軍之死在於沒帶離休證件,否則斷然不會被醫院怠慢等等。
這次事件歸根結底就是現行醫療制度的不合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明列: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是指維護人體健康所必需、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公民可公平獲得的,採用適宜藥物、適宜技術、適宜設備提供的疾病預防、診斷、治療、護理和康復等服務。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包括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由國家免費提供。
根據 ChatGPT 所查結果:2023年,中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人均財政補助標準為 89 元。這一標準較上一年有所增加,新增的 5 元經費用於加強對老年人和兒童等重點人群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這一經費支持主要用於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疫情防控以及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能力 。
由於財政補助有限,公立醫院普遍實行“全面預算管理”,用一句話概括起來就是“一切向錢看”。站在醫院的立場,他們也沒錯呀,總不能叫全體醫務人員補貼病患吧?
寫到這裡,不禁回憶起當年在香港,發生在我兩位知青朋友身上的醫療體驗。第一件事發生在八十年代初,那位朋友當時住在港島小西灣的一間小木屋,丈夫上班,她帶着不滿周歲的女兒在家接點外發的工作來做。有一天她突然發病,左鄰右舍都沒人,只好打電話報警。不到五分鐘,先有騎摩托車的巡警到場,接手照顧孩子,並安撫她說救護車很快就到,要她不必驚慌,同時通知她的丈夫趕緊回家。果不其然救護車很快就到場,為她做了初步檢查,在她的丈夫到家之前就把她送到醫院診治。另外一件事發生在九十年代初,那位朋友是一個小承包商,在離島長洲工地上發生意外,需要動手術。由於長洲的醫院不具備所需設備和技術力量,於是警方救援中心召來了直升機,把我的朋友送回港島大醫院做手術,然後住院直至完全康復。以上兩個病例全部受公費醫療保障。在那個年代,即便是訪港的旅客,如發病,毫無例外地享受“先治療,後付費”的待遇,絕對不會被醫院拒諸門外。由此可見香港醫療制度的優越性!
回到關凱將軍枉死的事件,我不禁想問一問外交部前發言人趙立堅:每天面對這樣的事,您能“偷着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