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笛:我想要情人
不想是假的,大概世上沒哪個正常的男人不想要情人。妻子再好,也比不上完美無缺的夢中情人。再是國色天香,日久天長也就不新鮮了,何況可惜流年,憂愁風雨,樹猶如此,何況佳人?
這說的當然是當年血氣方剛的我,不是今天垂垂老矣的我。說來也怪,喪失了這種欲望之外,我非但不為自己的道德修養改善而欣慰,卻有一種莫名的惆悵,一種喪失manhood的難言的懊喪。
所以,那“想”字其實是過去時,而悵惘恰是這時態變化引出來的。或許,具有能力和機會而終於沒有作孽,可以構成人生的一種成就感?
不過,那想要而終於未要,其實並不是出於超人的自製,而是出於膽怯和顧慮。
想要情人,無非是兩種原因,要麼是性,要麼是愛。男人沒有愛也能有性,理想的情人,似乎就是那種“事如春夢了無痕”的露水姻緣,太陽出來了,什麼都蒸發了,一切都如霧如煙,無牽無掛,互通有無,豈不痛快?
但若一方弄假成真,墮入愛河呢?如果是自己,豈不要痛苦一世?如果是對方,豈不要負疚終生?且不說無顏以對老妻,那甘苦共嘗、相濡相煦的患難伴侶。
如果是愛,那就更麻煩。情人可不比老妻,可以直面相對,有意無意之間總免不了欺騙作戲成分,只把自己優秀的那面露出來。天長日久之後,對方發現了真相後又何以自處?就算不這樣,萬一對方厭倦了呢?或許因為客觀原因無法再相處下去,那豈不是要斷腸?
追歡逐樂,最後卻深陷無從自拔的煩惱,那又何苦?歡樂從來不會在心靈中拋錨,痛苦才能在記憶中永駐。
所以,想愛而終於不敢愛,那代價太沉重,自我意識太強烈、太重感情、太怕喪失愛的人支付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