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樁偽造學歷案 |
| 送交者: 凡草 2006年09月08日14:43:29 於 [茗香茶語] 發送悄悄話 |
|
外出開會一個星期,一到家就發覺電話上有幾個留言,全是州政府的一個檢控官打來的。第一個還很客氣,說有要事,請我立刻給他回電話。後邊一個比一個凶,最後說,我們知道你的住址,再不回電,就會動用法警去請你。 我昏了頭,這是犯了哪條哪款?我可是一向遵紀守法的好公民,連違章停車都沒有過,最多也只是開車超點速,還從來沒被抓住過。一夜輾轉反側,第二天一上班就打電話過去,他要我到他的辦公室面談。 我忐忑不安地來到州政府辦公室,那個檢控官一開口,我就更昏了——莫名其妙地自己居然捲入了一場偽造學歷、買賣文憑的造假官司! “你記得這個嗎?”檢控官抖着一張紙問我。 我接過來一看,是自己求職的一份簡歷。從內容和時間上看,那是若干年前,搬家來這裡的時候寫的。可是,當時找工作幾乎碰破了鼻子,漫山遍野不知撒出去多少簡歷,哪兒還記得這一份。 他見我茫然不知所措,又問我:“有個南美大學你是否知道?他們曾經聘請你當教授,有這回事嗎?” “嘿呀,你怎麼不早說,這事還記得。” 那時候,為了找到一份合意的工作,我幾乎翻爛了電話簿。給這個小城裡所有的大學,學院和研究機構都寄了簡歷,大多數都如石沉大海,只有南美大學的校長親自給我打了電話,豈有忘記之理。 剛聽到電話,頗有些受寵若驚,可是,談着談着就覺得不對了:這是個以函授為主的大學,學員主要來自西南各州,但是招生對象遍布全美,既沒有固定的課程,也沒有科系設置,更沒有我做研究需要的實驗室和儀器設備。我聽了半天,迷迷糊糊地想,這真是個大學嗎?尤其是這個校長還問我有沒有華人想拿大學文憑,我能否給他們招攬學生。他說的話怎麼聽怎麼像個天橋的把式,和賣狗皮膏藥的差不多。 唉,只聽說中國的學術風氣越來越壞,打假趕不上造假,美國也有這種江湖騙子?我問了幾位老美朋友,他們一聽就哈哈大笑,我當然也就恍然大悟,以後再也沒有和這個學校聯繫過。 “現在是怎麼回事?”我不解地問道。 檢控官說:“還好,你沒再和這個學校聯繫,要不就麻煩了。” 他告訴我,在美國,大學文憑還是很重要的,很多工作的最低要求是大學畢業。有了學歷,工資和級別都不一樣,晉升的機會也好得多。可是,大學不是國家的義務教育,有的人經濟不支,有的人智力不夠,並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上大學。也有人壓根就沒興趣念書,還特別害怕考試,根本就無法達到正規學校的要求。 檢控官這麼一說,我倒想起一個人來,曾經和我們一起工作過,說話做事看起來也挺聰明。他看周圍不是博士就是碩士,至少也頂過學士帽,心裡一激動也想再念書,就去參加大學的入學考試,沒想到沒病沒災地突然昏倒在考場上。醫生說他有“恐考症”,從此他就絕了這個念頭,安安穩穩地當他的勤雜工。 檢控官笑着說:“這樣的人還真不少,於是就出了一些低價速成的‘函授大學’。有些大學還算正經,學費不高,教課不少,考試也簡單,老老實實地傳授一些專科的基本知識,幫助不少人圓了大學夢。可有一些就利用這些人想拿學位的殷切心理,打着大學的旗號製造假成績單,販賣假文憑,從中牟取暴利。南美大學就是這樣的。” 他說着,拿出一本南美大學情況介紹的小冊子給我看,教授委員會的成員里赫然印着我的名字和其他幾十個大名。我吃驚地瞪大了眼睛,他安慰我說:“你不用擔心,我知道,這些名字是他們弄來裝門面的,大多數人根本就找不到,好不容易找到的也像你一樣毫不知情。” 他還說,州警察局早已察覺到這個學校的非法舉動,布置了線人,讓一個女警察裝成學生到他們的學校報名上學。他們果然沒有讓她上任何課,只是和她講價錢,要把假造的文憑和成績單賣給她。警察局事先布好了圈套,在他們買賣成交的時候,人贓俱獲。 在搜查他們的文件時,他看到了我的簡歷。現在州里正在審理此案,他們雖然有了幾個證人,可是全都是當學生的,因此他們到處找我,要我出庭作證,說明他們的教授委員會也是假的,根本就沒有教課的教授。 我這才明白他為什麼那麼着急地要我回電話了。可是,雖然來到美國很多年,我還從來沒有上過法庭,該說什麼該做什麼,全是一頭霧水。 檢控官笑着說,就把你剛才的故事原樣說一遍就完了。還說了一通大道理,要敢於和壞人壞事作鬥爭,等等之類,就像當年小學老師的教誨差不多。 過了幾天,我正在上班,一個法警來找我,給我送來了法院的傳票。上邊簡單的幾行字,要我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時到某處為某個案子出庭作證。如果屆時不到,就可能以藐視法庭被抓起來。這可比那幾個電話厲害多了,誰會有膽量和法庭作對! 我準時到了法院,開庭前,還見到其它幾個證人,好像大多數是中年婦女。一個人氣哼哼地說,她虧了好幾千塊也沒拿到個學位!還問我被騙去了多少。我估計她們是交了學費沒拿到文憑的受害者。雖然我很想知道她們是怎麼樣上鈎的,卻不好問。 按照美國法律,證人不能旁聽審訊,也不能隨意交談,擔心相互影響,失去了證詞的客觀性。我先在心裡暗暗地嘲笑她們太笨,再想想自己不也一樣嘛,照樣的上當受騙,又聰明在哪裡?只好一聲苦笑。 這是我平生第一次走上法庭,好在並不覺得緊張。按照例行公事報了姓名地址職業,法官讓我舉手對上帝宣誓,保證要講實話。我心裡一動,差點脫口問他:“我不信你那個上帝怎麼辦?”不過,看着黑長袍下嚴肅表情的法官和圍在四周持槍荷彈的法警,我只敢在心裡笑了笑,萬一法官沒有幽默感,說我擾亂法庭可就不好笑了。 我規規矩矩地坐在證人的位子上,環視了一下周圍。中間正襟危坐的是法官,左邊黑壓壓地坐了幾排人,大概就是陪審團了。前邊兩張桌子後邊,離我近的一邊坐的是很有氣派的檢控官和他的助手們,另一邊的人,雖然也是西裝畢挺,一個個卻神情沮喪,不用問也知道是被告。旁聽席上空蕩蕩的,可能是因為這樣造假的案例不多,也沒有普遍的社會影響,況且沒死人,沒傷人,受害者也無足重輕,這種小案子,媒體不重視,就連檢控官也像是個初出茅廬的小伙子。整個看起來,比電視裡的場面小多了,也沒有想象中那種莊嚴肅穆的感覺。 檢控官開始提問,和上次的問題一個樣。本來就是一句話的事情,我壓根兒就不是南美大學的教授,既沒有教過學生,也沒有領過薪水,只不過一時不幸寄去了簡歷,讓那些人利用我的學歷和經歷來騙人罷了。可是,檢控官羅里羅嗦,一會兒這麼問,一會兒那麼問,問了半天全是細節,連我自己都不知道有沒有把問題的焦點搞清楚。唉,這就是拿着我們納稅人血汗錢的政府官員! 輪到被告的律師提問了,他首先說明,只有三個“是”與“否”的問題,都很簡單。第一個問題是:“你現在的工作是否在州立大學任教?”我很奇怪,剛開始不就報過職業了?不過我當然不能這麼反問他,只能答“是。” “你認為你自己有資格做大學教授嗎?”什麼?我差點兒跳了起來,這不是廢話麼!我當然不會答“否”。 只剩下最後一個問題:“南美大學的校長給你打電話的時候,就已經答應給你教授的聘書了,是不是?” 我不由得停頓了一下,這小子果然厲害。三個問題,看似簡短,卻招招見血。很明顯,這種提問的方式是想建立一個邏輯:你現在在大學任教,你夠格做大學教授,你也收到了南美大學的聘書,自然也就名正言順地成為南美大學的教授了。如果陪審團按照這個簡單的邏輯推論下去,南美大學在這個問題上就沒有犯法。這些被告為了逃脫法律的懲罰,一定花了大價錢請來這個思路清晰的律師。 哈哈,我開始明白為什麼OJ·辛普森和麥克·強森的混賬官司居然全都打贏了,真是有錢律師也推磨,難怪電影裡的壞律師非得被恐龍吃掉呢。 我想,如果再答“是”,豈不完全鑽進他的套里了,就聲明:“這個問題不是‘是’與‘否’能夠說明白的。”我看看法官,並沒有不許可的表示,被告的律師也沒有像電視裡那樣舉手大叫,阻止我發言,我就接着說下去: “第一,我並沒有接到南美大學的正式聘書。第二,南美大學校長給我打電話的時候,答應給我的聘書是有附加條件的,要求我自己找學生,而且關鍵是找‘到’學生,沒有學生就沒有教授的待遇。我既沒有答應這個條件,也從來沒替他找過學生,自然也就沒有成為他的教授。” 檢控官笑了,被告的律師不動聲色回到座位,法官點頭道謝,我的任務完成了。 幾天以後,在報紙的一個角落處,我總算看到一篇關於這個案件的報道。據說這場官司最終以南美大學的校長和幾個同夥被判有罪而結束。 出乎意料的是,幾個月以後,州政府寄給我30多美元作為出庭作證的誤工補貼,我的第一次法庭經歷就這樣圓滿地畫上了句號。
|
|
![]() |
![]() |
| 實用資訊 | |
|
|
| 一周點擊熱帖 | 更多>> |
| 一周回復熱帖 |
|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
| 2005: | 看看什麼叫紅色貴族--名門痞女洪晃 | |
| 2005: | 琢磨一下八卦陳何案的邏輯 | |
| 2004: | 一個民族的生存能力 | |
| 2004: | 中國好男人 | |
| 2003: | 四十風采(10) | |
| 2003: | 辜負了舊情人 | |
| 2002: | 盈 | |
| 2002: | 無法排遣的心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