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相愛, 天經地義. 從本性上講, 人在愛情上追求的是無限制的自由, 而婚姻卻將這種愛情給制度化了, 將愛情劫持並禁固在一個牢固的堡壘裡面, 然後再給愛情套上一幅枷鎖.
婚姻制度迫使人們對不幸福婚姻的解除要付出很大的代價, 從而阻礙愛情的自由性, 提高了人們追求幸福的門坎值. 婚姻不承認愛情會隨時間的推移,隨環境的改變而改變, 而要人們一紙定終身, 從一而終. 否則,就要承受代價. 這些都不符合人的天性.
婚姻的存在是現今社會文明還不太發達的反映, 是現今社會經濟還沒有高度發達的產物. 是"養家糊口"的需要. 當社會高度發達之後, 人們再不需要為生存而拼搏的時候, 現在意義上的婚姻制度也會慢慢地隨之消失. 人們可以從身心上無憂無慮地去愛自己所愛的人, 所謂無憂無慮,就是人們在追求愛情的時候沒有法律上與道德上的包袱, 沒有經濟上的絆幾.
以上是就精神意義上的愛情所說的. 生物學家研究成果表明, 一切生物系統的行為與形成的終極目的都是為了更好地繁殖. 顯然, 從人類繁衍的角度來看, 婚姻也不是必要的條件.
我們有理由相信, 一二百年之後, 婚姻制度將會消失. 那時的人們將會象我們不理解奴隸制那樣不理解我們現在的婚姻制度. 這就是社會進步, 因為人類在其發展進程中又一次掙脫了束縛在他們身上的一副枷鎖. 就象人類脫離了刀耕火種時那樣, 人們也可以隨心所欲地享受愛情.